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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取证罪构成条件是啥?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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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犯的客体既包括证人的人身权利,又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暴力是指对证人使用有形力的一切方法,暴力的程度没有限定;暴力的对象是证人,但对这里的“证人”宜作广义理解,即包括被害人;逼取证人证言,是指强迫证人做出特定内容的证言(包括被害人陈述)。根据2005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证人证言的;

(2)、暴力取证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3)、暴力取证,情节严重,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4)、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

构成暴力取证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证人。所谓证人,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所谓暴力,既包括捆绑悬吊、鞭抽棒打、电击水灌、火烧水烫等直接伤害证人人身使其遭受痛苦而被迫作证的肉刑,亦包括采取长时间罚站、不准睡觉、冻饿、曝晒等折磨证人身体、证人人身自由而迫其作证的变相肉刑。证人是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并问司法机关进行陈述的诉讼参与人。其知道案件情况,还未向司法机关陈述,有关人员使用暴力欲逼取其证言,亦应视为本罪的证人。证人,有的认为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我们认为,其不仅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证人,而且还包括民事诉讼含经济纠纷的处理、行政诉讼中的证人,但不包括诉讼活动以外的证人,如仲裁活动、纪律检查机关、行政机关调查取证活动中的证人。依本条规定,逼取证人证言,致人伤残、死亡的,依本法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第232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刑讯逼供罪相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

暴力取证罪如何判刑,暴力取证罪的犯罪构成

暴力取证罪的判刑: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暴力取证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暴力取证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以暴力逼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2、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3、造成冤、假、错案的;4、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的;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的。

如何认定暴力取证罪呢,暴力取证罪的构成要件

暴力取证罪的认定: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刑讯逼供罪相同。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暴力取证罪是如何构成的?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证人。所谓证人,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所谓暴力,既包括捆绑悬吊、鞭抽棒打、电击水灌、火烧水烫等直接伤害证人人身使其遭受痛苦而被迫作证的肉刑,亦包括采取长时间罚站、不准睡觉、冻饿、曝晒等折磨证人身体、证人人身自由而迫其作证的变相肉刑。证人是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并问司法机关进行陈述的诉讼参与人。其知道案件情况,还未向司法机关陈述,有关人员使用暴力欲逼取其证言,亦应视为本罪的证人。证人,有的认为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证人。我们认为,其不仅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证人,而且还包括民事诉讼含经济纠纷的处理、行政诉讼中的证人,但不包括诉讼活动以外的证人,如仲裁活动、纪律检查机关、行政机关调查取证活动中的证人。依本条规定,逼取证人证言,致人伤残、死亡的,依本法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第232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刑讯逼供罪相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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