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拌和楼租赁合同
甲方:商洛公路局机修厂省道307三要至景村大修工程项目部 乙方:保定市通达道桥工程公司第二分公司
甲方修建省道307三要至景村大修工程,因工程施工需要,需租用乙方1500型沥青拌和楼一台。在租用期间,为明确和维护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用时间: 2012年7月5日至工程结束 二、租用的地点及工程项目: 洛南县景村、路面工程 三、安装时间: 2012年7月5日至2012年7月22日 四、合同租金及付款方式:
(一)、机械设备包干租金为 五十五万元整(550000.00元),其中,设备往返调运与安装调试费为 330000.00元;沥青混合料包干费为 220000.00 元。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好后甲方支付给乙方200000.00元,剩余款项待工程竣工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必须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二)、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使用期间,甲方为乙方设备提供良好的燃料,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为乙方提供配电箱以内的电源和设备,确保乙方用电正常。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乙方违规作业,否则乙方机械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正常的工作。
3、设备退场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方便,确保乙方设备顺利退场。
4、甲方对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操作人员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工作。
2、乙方必须派技能熟练的操作人员到甲方工地,操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的工作调度与生产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的正常安排(除违章操作外),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操作人员或退机。
3、机械设备进场前后乙方必须保障设备性能完好。由于乙方提供设备型号与现场不符或性能与提供的型号不吻合,甲方有权清退设备,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对机械强制保养及大中修工作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保证出料质量。乙方应严格控制沥青、碎石加热温度,因沥青老化而影响到出料质量,乙方应赔偿甲方每吨料600元。
6、乙方有义务在使用期间为甲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并及时排除故障,因机械设备维修造成停工视为正常,叁天以上甲方有权扣除台班费20000.00元/天。
7、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方法,确保设备运输、安装、使用、维修、拆除安全。特别是在加工成品料期间,乙方必须设置专职安
全员,对用电、加热、上料和拌制过程负责,拌和现场出现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若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有效期
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合同内容执行完毕付款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廉 政 合 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作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商洛公路局机修厂省道307三要至景村大修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 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廉政合同: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建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报销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补偿。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补偿;情节严重的,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五、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上级单位的纪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七、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沥青混凝土面层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商洛公路局机修厂省
道307三要至景村大修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定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
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检查
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承包人的队长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队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在租赁期间,乙方在任何工作环节中都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作业人员必须着装醒目的工作服,戴安全帽,按章操作。在租赁期间出现的任何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若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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