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提高农村低压电网维护管理费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业品价格管理 【发文字号】苏价工[2002]405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2.11.22 【实施日期】2002.1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提高农村低压电网维护管理费标准的通知
(苏价工[2002]405号 2002年11月22日)
省电力公司,各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计委和省的要求,我省已经实行了城乡居民用电、非居民用电同网同价,减轻了农民的电费负担,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为保证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顺利推进,妥善处理同价后造成的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亏损的问题,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对各地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审核情况,为保证农村供电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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