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17.10.23 2017.10.23 社会保险综合规定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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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责任保险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作相应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
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为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等精神,结合无锡十年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所取得的成果与经验,就进一步做好全市企业安责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企业安责险的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船舶修造与拆解,金属冶炼,瓶装液化石油气,建筑施工(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拆除工程),道路运输(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等行业。 二、职责分工
贯彻安责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制度。市安委会各主管部门要根据《意见》《安全生产法》和《省条例》等要求,切实承担安责险制度的落实推进工作,全面建立健全安责险制度。
安监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行业的安责险的推进工作;
经信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船舶修造与拆解行业的安责险的推进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拆除工程行业的安责险的推进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运输、交通工程行业的安责险的推进工作; 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行业的安责险的推进工作;
市政园林部门负责市政工程、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的安责险的推进工作;
市金融办负责联系、推动各保险机构积极参加安责险,督促各中标保险机构认真履行各项服务承诺,积极承保。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责险推行工作的领导,根据需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并将推行安责险工作列入考核,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督查。
(二)各级安委会办公室是实施安责险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推动安责险的政策措施,负责牵头建立全市安责险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探讨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保障工作措施,督促工作计划的落实,统筹协调部门间的相关活动,加强指导监督,组织评价考核。
(三)经信、交通运输、住建、市政园林、水利、安监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据《意见》《安全生产法》《省条例》及本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行业推进安责险的工作方案,发挥行业监管的优势,加强窗口宣传指导,加强督查,严格考评,保障安责险制度在本行业的全面实施。
(四)保险经纪公司做好企业的维权代表和保险顾问,帮助企业开展投保、理赔工作。为投保企业提供风险评估、安全评价、隐患排查等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五)中标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的约定履行各项服务承诺。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档案,主动服务,帮助企业做好风险评估防范、隐患排查,以及公益性、社会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以增强企业主体安全意识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实现超前预防,从而减少事故和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六)纳入安责险实施范围内的行业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主动投保安责险,按照如实告知的义务,实时上报基础信息及动态信息等企业各类安全信息至政府监管平台及信息服务平台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自查自纠,配合承办保险机构做好企业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对提出的隐患整改建议落实整改,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四、扶持政策与处罚措施
政府对投保安责险的企业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落实。发挥费率浮动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实现保费浮动与各类安全隐患整治、企业标准化达标及安全诚信创建等活动挂钩,促进政府安全分类分级监管以及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对未按规定要求投保安责险的企业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五、其它
(一)本办法由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
(三)市政府办公室2009年6月印发执行的《关于无锡市交通运输行业贯彻<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暂行办法>和<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锡政办发〔2009〕204号)及2010年11月无锡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中的相应修改内容、市政府办公室2011年6月印发执行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11〕156号)以及2013年12月印发执行的《关于印发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4〕1号)同时作废。 (四)江阴市、宜兴市遵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1.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险种表 2.无锡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中标保险公司
3.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从业人员部分)各行业价格表 4.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第三者部分)价格表
5.建筑施工行业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部分)各行业保险价格表 6.建筑施工行业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部分)各行业保险价格表 7.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从业人员部分)价格表 8.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车上人员意外险报价)价格表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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