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住院通知书及病历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交入院预交金,急、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预交金收据要妥善保管,待结帐时收回。 2、病员住院应提供真实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并核对病历的姓名与身份证有效证件是否一致,在核对书上签字。若有差错应立即纠正,特别是孕妇涉及出生孩子报户口问题,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负。产科病人出院结帐,婴儿出生证明打印后需交住院处盖章。
3、病员应遵守医院作息制度,配合治疗和护理。未经医护人员同意,不得随意离开病房或回家过夜,否则后果患者自负。请不要在阳台栏杆外晾晒衣物等。
4、保持病房内外整洁。果皮、纸屑等放进垃圾袋,污水倒在盥洗间水池内。不得往窗外乱丢废弃物或倒水,不随地吐痰。
5、防止交叉感染。不使用别人物品,注意开窗通风,病区禁止吸烟。陪伴、探视者不得坐或睡在病人床上。
6、自觉遵守探视制度,病人探视时间为早上6:00~7:30,上午10:30~12:00,下午14:30~晚22:00,请在探视时间探视病员,自觉维护病房医疗秩序,保持病房安静,不大声喧哗,不使用无耳机的收音机,病房的电视要控制音量。
7、因我院已实行电脑联网,药物在中心药房配制发送,如有欠款将无法取回药物而耽误治疗,请您在接到催款通知当日下午4:00点以前补交欠款(若太迟,中心药房下班则无法取回药物)。
8、住院饮食由医院供应,不带生菜、鱼、肉等进病房,医院提供热点心的微波炉,请按规定使用。不得在病区使用如电炉、取暖器等家用电器。
9、普及母乳喂养。孕、产妇不得将奶瓶、奶粉等带进病区。
10、不要随便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不得擅自翻阅病历或其他医疗记录。爱护医院财产,不得损坏医院的各种医疗设施。
11、为防止婴儿丢失,应拒绝陌生人接近住院的婴儿。婴儿送游泳时,整个过程应有家属看管。家属抱婴儿出院或离开病区做检查时,应持本病区“出门条”。
12、医院来往人员复杂,病人及家属要提高警惕,注意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物品和零用现金。贵重物品和大额现金不要带入病房,严防失窃。陌生人进入病室可以拒绝。
13、病员出院须由主治以上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及时办理出院结算。不宜出院的病员如医师劝阻无效,由病员家属办理自动出院手续。该出院而不出院者,由院方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
14、医保病人或需报销住院费用需要复印医嘱、化验单者,请在出院10天后持本人身份证和结帐发票到病案室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我们工作有意见的,请与病区护士长反映,或向院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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