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的控制及纠正预防措施
1、不合格品的控制: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其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一般质量事故、质量问题,不论属于何种程度,均需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其中重大质量事故应先报公司,再由公司会同市质监部门进行会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整改方案。一般质量事故报公司审批,项目部进行落实。质量问题由项目部确定整改方案,同时报公司备案。对于不合格品的返工和返修,应重新检验和试验,并做好记录。
2、纠正和预防措施:
项目部依据工种特点,对施工中潜在的或已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调查分析,制定相应纠正和预防措施。对于现有的质量问题,由项目部总工下发“纠正措施通知单”,施技组实施,安质组跟踪检查,同时施技组针对潜在的不合格因素制定预防措施,经项目部总工批准后实施。
深圳华泰企业公司
南山水厂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200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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