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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学院学校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学院学校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第一章 赛事组织 第一条 赛事背景

学院学校足球联赛由同学会和体育部联合组织,旨在加强同学体质健康,加强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同学足球技能水平。

第二条 赛事时间

学院学校足球联赛一般在每年的春季进行,实在时间依据学期布置而定。

第三条 赛事组织机构

本赛事设立主办方单位、承办方单位和监管单位。主办方单位是同学会和体育部,负责组织和监督本赛事。承办方单位是各参赛高校,负责参赛代表队的报名和比赛。

第四条 参赛条件

参赛代表队必需由高校在校同学构成,每个代表队应由12-15名队员构成。参赛队员必需要在比赛前进行身体检查,并提交健康证明。

第五条 报名程序

各参赛代表队应于比赛前提前规定的日期前将报名表格、队员名单、健康证明和参赛费用等相关材料提交承办方单位。报名时应提交每名队员的照片和照片所在学校的同学证明。

第二章 赛制

第六条 赛制设定

学院学校足球联赛采纳小组赛和淘汰赛的赛制,实在赛制如下: 1.小组赛:依据报名参赛的队伍数目,将参赛队伍随机分为若干个小组,每组4支球队,实行循环赛制的形式进行比赛,积累相应的积分。小组头名将直接晋级淘汰赛,小组第二名将参加附加赛。积分相同的队伍将进行球净胜球率和进球数等方面的PK。

2.附加赛:小组第二名之间进行附加赛,胜方将晋级淘汰赛。 3.淘汰赛:淘汰赛阶段为单淘汰制,从十六强开始,每轮淘汰一支球队,直至决出冠军。

第七条 比赛时间

1.小组赛:一场比赛90分钟,分为两个45分钟的半场,休息时间为15分钟。

2.淘汰赛:一场比赛也为90分钟,分为两个45分钟的半场,假如仍未分出胜败,将进行加时赛。加时赛每个半场时间为15分钟,假如仍未分出胜败,将进行点球大战。

第八条 人员配置

1.每支参赛队伍的教练、队医必需持有经过认可的资格证书。 2.裁判员应持有足协认证的裁判员资格证。 第九条 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应符合足协相关赛事级别场地标准。 第三章 比赛规定 第十条 比赛规定

学院学校足球联赛比赛规定遵从足球竞赛规定,比赛中如显现特别情况,应由裁判员依据比赛规定予以判决。实在规定如下:

1. 球员必需穿戴齐全的体育服装。裁判员有权对球员的装备进行检查。

2.比赛期间,球员不得穿戴任何含有政治、宗教、色情等不良信息的服装、鞋子等装备。

3. 参赛代表队比赛过程中只能使用遵从足协审定的比赛用球。 4.比赛双方应按规定时间出场,如逾期10分钟以上未出场,将被视为弃权。

5.比赛场地应设有替补席,每队可以派上3名替补球员。 6.比赛中,每队有5次换人的机会,球员可退出比赛后再次参赛。

7.在执法比赛过程中,裁判有权依据比赛规定,对球员和场上其他人员予以红牌、黄牌、警告等处理。

8.发生来自球员或观众的暴力行为或言论,参赛队伍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第四章 奖项及荣誉 第十一条 赛事奖项

学院学校足球联赛将设置以下奖项: 1.冠、亚、季军奖杯和奖牌。 2.小组第一、第二名奖牌。 3.其他个人、球队等奖项另行设定。 第十二条 赛事纪念

主办方单位对每一届学院学校足球联赛冠亚季军颁发纪念奖杯、奖品,同时还可以颁发优秀组织奖、优秀球员奖、最佳教练员奖等奖项。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 竞技保障

赛事期间,主办方单位应做好比赛秩序维护与安全工作,并配备专业医疗团队进行急救。

第十四条 赛事解释

主办方单位有权修改本规程,并对规程的实施过程进行解释。对于显现争议情况,由主办方单位最后做出裁判决议。

第十五条 其他规定

1.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代表队,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2.参赛队伍必需依照比赛规程正常参加比赛,不得自行撤退或更改竞赛规定。

3.对于显现赛事拖延、暂时停止或其他异常情况,主办方单位和承办方单位应适时通知参赛队员做好比赛准备。

4.各参赛代表队应签署竞赛安全责任承诺书,明确承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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