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编号:QEOR/P-09-18( ) 版本/换页:C/ 0 XX 同志,性别 女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从 2013 年 06 月 24日开始在本单位工作,本期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13年 06 月 24 日至2016年 06月 23 日,合同期内从事 XXXXXXX 工作,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 年 1 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 三十七 条第 / 款规定, 于 2013 年 8 月 26 日解除/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现 XX 同志与单位已办理完毕所有手续,无任何劳动纠纷。 特此证明 单位(章): 劳动者(签名): 送达日期: 年 月 日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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