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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标准【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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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氏塑业有限公司 吹塑类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页 数 生效日期 第 1 页 共 8 页 2009年5月6日 一. 目的

制定本标准旨在建立本公司吹瓶类产品品质判定的通用标准,使具体产品标准制定及产品检验有参照和品质判定有作业依据. 二.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沈氏塑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吹塑类产品(有单个标准的除外)。 三. 引用标准

1. GB/T 15172-94 运输包装件抽样检验标准.

2. GB2828-2003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3. QB/T 1685-93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四. 抽样方法

1. 大件抽样: 采用GB/T 15172-94进行抽样。

2. 产品抽样: 按GB2828—2003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3. 外观检测: 采用一般检查水平Ⅱ级/ 4. 功能检测: 采用特殊检查水平S—3。 5. 批合格质量水平:

严重缺陷(A类) AQL=1.0 主要缺陷(B类) AQL=2.5 次要缺陷(C类) AQL=4.0 五. 质量技术要求 Ⅰ。外观检验: 检验项目 颜色 透明类 黑点,异色点 验收标准 主要位置:φ≤0。4mm不多于2个且间距大于10mm 次要位置: φ≤0。5mm不多于3个且间距大于10mm 0.5mm<φ≤1.0mm的异色点在后加工装饰或装配后被覆盖的 可允许。 缺陷类别 C类 同批产品颜色在上下色差范围内。透明瓶透明度异常在允许范围,符合签板 B类 主要位置:φ≤0。5mm不多于3个且间距大于10mm 次要位置: φ≤0。5mm不多于4个且间距大于10mm 非透明类 0。5mm<φ≤1.0mm的异色点在后加工装饰或装配后被覆盖的 可允许. 印刷,贴标以及装水后目测无明显的晶点. 无明显刮手感,不影响配合功能,瓶口批锋≤0。3mm 原色/透明瓶不影响外观,且不影响客户灌装使用. 同一产品不同位置手感有软有硬现象,瓶身厚薄不得影响后工序加工质量. 不允许. 无明显错位,且不影响配合使用。 印刷,贴标以及装水后目测无明显的珠光纹.流纹。 瓶身无明显变形,不影响后工序加工. 晶点 瓶口批锋 瓶口积胶 瓶身厚薄 缺胶,穿孔 合模线异常 瓶身条纹 瓶身变形 C类 C类 A类 B类 A类 C类 C类 B类 沈氏塑业有限公司 吹塑类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页 数 生效日期 第 2 页 共 8 页 2009年5月6日 擦花,划痕 油渍,脏污 混版 目测不明显且手感光滑,允许长度≤10mm,宽度≤0.2mm2条;长度≤5mm, C类 宽度≤0.2mm三条,间距≥30mm. 目测无可见油污,异物污染。 不允许不同产品混装,混堆或者标识于产品不符. C类 A类

Ⅱ。 后工序加工质量检验

说明:依据产品后加工要求选择检验项目 2.1 丝印/烫印质量检验要点: 检验项目 颜色 丝印,烫印颜色符合签板 印刷版面 印刷图文完整,不允许错版 印刷图文 目测无明显重影,变形,不影响对产品内容的辨认 条形码 可读且正确,条码可读性视客户实际需求 验收标准 缺陷类别 B类 A类 C类 A类 印刷位置 符合客户签板. B类 整体版面位置上下偏差≤±1。0mm,左右偏差≤±1.5mm,套色偏差≤0.5mm。印刷质量 印刷时注意控制塞版,字体模糊,断线,印刷露底色等问题,不明显影响产 品外观质量,且不影响印刷内容的识别 B类 油墨牢度 采用SE252(等同3M600)胶纸在同一测试面粘一次,印刷图案油墨脱落面 B类 积小于10mm2,但不影响印刷内容的可读性,或对印刷内容不会产生误解 烫印折痕 烫印图案上有折痕现象或字体缺损不明显影响美观,符合签板 烫印毛边 不明显影响美观,符合签板 烫印结合 不明显影响美观,符合签板 线不良 烫印牢度 采用SE252(等同3M600)胶纸在同一测试面粘一次,烫印脱落面积小于 10mm2,但不影响烫印内容的可读性,或对烫印内容不会产生误解 2。2 贴标质量检验要点: 检验项目 贴标位置 上下偏差:±1。0mm 左右偏差:圆瓶,椭圆瓶,±3。0mm; 扁瓶±2。5mm 倾斜度 L<瓶身直径(D)的1/2 ≤1.2mm L≤80mm L>瓶身直径(D)的1/2 80mm<L≤160mm (L为标纸长度) 160mm<L≤240mm 250mm<L≤300mm 胶水污染 贴标后瓶身无标纸胶水污染 ≤1。2mm ≤2.0mm ≤3.0mm ≤3.5mm C类 验收标准 缺陷类别 B类 C类 C类 C类 B类 耐水测试 适用于浴室使用的产品,用水浸泡10分钟后用手指搓印刷,烫印部位无脱落。B 类 沈氏塑业有限公司 吹塑类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页 数 生效日期 第 3 页 共 8 页 2009年5月6日 标纸褶皱 ,翘起 标内气泡 贴标后目测无明显褶皱,边沿棱角部位无明显翘起。 C类 气泡目测不明显。 B类 不透明标纸: φ≤5。0mm允许两个,5.0mm<φ≤10.0mm允许一个。 透明标纸: φ≤3。0mm允许两个. 无明显凸起感,单面允许φ≤.05mm的夹杂物一个 B类 夹杂物

2.3 收缩膜质量检验 检验项目 套标位置 符合签板,不允许标签套反。 油 污 热收缩后表面目测无油污污染 变形,色斑 热收缩后字体以及图案变形,色斑在确认范围内 底部翘起 瓶装入标识容量的水后放置于水平面上,无倾斜以及明显摇晃 Ⅲ产品规格及功能检验 检验项目 通用标准 重量 平稳性 密封性 依实际需求,设计产品重量规格 瓶装入标识容量的水后放置于水平面上,无倾斜及明显摇晃 满口容量 依实际需求,设计产品满口容量规格 使用说明 依实际需求 依实际需求 需要具备 缺陷类别 B类 B类 B类 A类 通用标准 缺陷类别 B类 C类 C类 C类 a. 内容物是油脂,膏体类:装水后倒置静放12小时,无泄露。 b. 内容物是洗涤类:装水后倒置加压5kgf/5分钟,无泄露. c. 内容物是水剂,乙醇类或客户产品有特殊要求: 依据实际需 ① 装水后倒置/平放,抽真空—0.02Mpa/2分钟,无泄露。 求选择 ② 气密性测试:损失率小于0.5%. d.密封性最终判定方法:装内容物后倒置静放24小时,无泄露。 瓶内装入规定容量的水后作落地测试. a. 容量≤750ml,1米/2次(竖放及平放各1次 ),无飞盖,破裂及泄露。 依实际需求 b. 容量>750ml,1米/1次(竖放) 依实际要求作该项测试 依实际需求 --———— PE瓶 跌落测试 PVC瓶 B类 C类 ————— 磨砂PVC,PP,不作该项测试 PETG,PET 瓶类 沈氏塑业有限公司 吹塑类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页 数 生效日期 第 4 页 共 8 页 2009年5月6日 螺牙配合 配合顺畅,在规定扭力条件下无打滑。(附扭力标准) 壁厚要求 不影响配合,使用和后工序加工. 扣位配合 配合顺畅,到位,瓶身无变形,破裂。 冲盖类产品瓶盖分离力≥3Kgf 配盖揭口 允许偏差±15° 方向 配合间隙 泵头类: 0.2~2。5mm; 其他:0.2~0。9mm。 间隙不均 ≤0.5mm 断差 ≤0.4mm 必须具备 依实际要求 依实际要求 依实际要求 依实际要求 依实际要求 必须具备 B类 B类 B类 B类 B类 B类 B类

六。 术语或定义

6。1。 主要位置: 指产品丝印,烫印或贴标所在的位置. 6。2. 次要位置: 除了主要位置以外的所有位置。

6。3. 瓶口积胶: 又称鹅喉,指产品口部内缘有多余的料胚或料块,使内径变小或堵塞。 6.4. 瓶身条纹: 瓶身上出现较自身色水或深或浅的线状条纹。

6.5. 透明度异常: 瓶身经光线照射后于标准样比较出现透光性差异的现象称为透明度异常.

6.6. 合模线异常: 因模具闭模不紧或模具本身异常而在产品分模处产生有合模线粗或错位等不良现象. 6.7: 塞版 指网版在印刷过程中,受到灰尘异物的污染,导致印刷版面,字体局部缺失或额外多出油墨印点,称印刷塞版。

6.8。 字体模糊: 指在印刷过程中,印刷版面字体出现不清晰的状况,称为字体模糊. 6。9. 断线: 指在印刷版面或字体出现不连贯的版面图案或线条,称为断线不良.

6。10 重影: 指产品在印刷过程异常,导致部分版面或字体出现两次印刷,体现在产品上的不良为版面或字体有重叠状况,称为印刷重影不良.

6。11 印刷露底色: 油墨印刷不均匀,导致版面局部可见产品底色,此种不良为印刷露底色. 6。12 套色偏位: 版面相互之间出现偏离错位现象,称为套色偏位。

6。13 烫印折痕: 由于饰箔材质,刮伤或调整不平,导致产品上出现条纹或在烫印图案上留一条线或字体缺损,称为烫印线条.

6。14 烫印结合线不良: 烫饰接合处出现错位,粗等明显不良状况。 6.15。 烫印毛边: 烫饰图案边缘不齐呈锯齿状,称为烫饰毛边.

七. 实验方法:

7.1 外观: 指在标准光源下距离约40cm正视目测;或在自然光源下50cm距离处正视目测3秒种。 7.2 油墨,烫印牢度检测方法: 取一段50mm长的胶纸粘贴在测试面上,用手压实后再等15秒,然后(速度约50cm/秒,拉开角度约135°)将其拉开,观察油墨脱落的情况。 7。3 规格尺寸: 用0。02mm精度的通用量具或专用量具检验. 7。4 重量,满口容量: 用0。1g精度的电子天平检验. 7。5 壁厚要求: 用测壁厚仪或霍尔测试仪器测量。

7。6 气密测试: 瓶内装入标识容量水后称重,放置24h或用手挤压三次后总重损失率小于0.5%。

沈氏塑业有限公司 吹塑类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页 数 生效日期 第 5 页 共 8 页 2009年5月6日

八. 特殊注明项

8。1 标准中有未明确的事项,以双方确定的封样为准.

8。2 如果配套产品(如瓶,内塞等)不是我公司提供.产品功能性质量验收准则:

8。2.1 在客户有提供配套产品的情况下。我公司质量控制按照\"功能检验标准”相关规定实验检验。客

户最终验收按照双方确认的产品图纸尺寸验收。

8。2.2 在客户没有提供配套产品的情况下,我公司直接按照确认图纸尺寸控制,客户按确认的产品图

纸尺寸验收。

九. 产品的包装

9.1 包装箱侧面\"标签张贴处”应贴上成品标签,标签上基本内容应包括: 客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批

号,QC检验盖章等,允许按照客户要求增加标识项目。 9。2 包装箱内加塑料袋封装产品.

十. 运输与贮存质量要求

10。1 运输: 运输时要轻装轻卸严禁抛掷,防止碰撞,避免雨淋曝晒及污染。 10.2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清洁处,防止阳光直晒,严禁超高和重压,堆叠高度不得超过2。36m,单箱产品重叠不超过18kg.

十一. 相关文件

11.1 《产品确认图纸》

11。2 《试模样板测试报告》

附 件

一. 重量标准:

1.PE瓶重量标准: 满口容量 (ml) 5 10 20 30 60 100 150 重 量(g) 圆 瓶 1.2 2 3 5 8 10 15 扁 瓶 1.2 3.5 4。5 6 9 11 17 满口容量 (ml) 350 400 500 750 1000 1200 1500 重 量(g) 圆 瓶 30 32 39 52 67 82 92 扁 瓶 33 37 43 56 72 86 102 沈氏塑业有限公司 吹塑类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页 数 生效日期 第 6 页 共 8 页 2009年5月6日 200 250 300 17 21 25 21 24 29 2000 3000 4000 105 150 175 118 165 190 2。 PP。PETG.PVC瓶重量标准: 满口容量(ml) 15 30 50 60 100 150 重 量 (g) 3 6 8 10 12 20 满口容量(ml) 250 350 450 500 650 750 重 量 (g) 24 35 43 51 56 62 二. 满口容量控制范围: [满口容量=设计容量+预留容量]

1. PE瓶满口容量控制范围: 设计容量 10 ml 以下 11~20 ml 21~30 ml 31~50 ml 51~100 ml 101~150 ml 151~200 ml 201~250 ml 251~300 ml 301~350 ml 设计容量 10ml以下 11~20 ml 21~30 ml 31~50 ml 51~100 ml 预留容量 2 5 8 10 13 15 18 20 24 30 预留容量 2 4 6 8 10 公差 ± 1 ± 1.5 ± 2 ± 4 ± 6 ± 7 ± 8 ± 9 ± 10 ± 11 公差 ± 1 ± 1.5 ± 2 ± 3 ± 4 ± 5 ± 6 设计容量 351~400 ml 401~500 ml 501~650 ml 651~750 ml 预留容量 39 44 55 60 公差 ± 12 ± 13 ± 14 ± 15 ± 17 ± 36 ± 43 ± 60 ± 73 预留容量 17 20 24 30 36 44 55 公差 ± 8 ± 10 ± 11 ± 12 ±13 ± 14 ± 15 751~1000ml 65 1001~2000ml 70 2001~3000ml 80 3001~4000ml 100 4001~5000ml 150 设计容量 201~250 ml 251~300 ml 301~350 ml 351~400 ml 401~500 ml 501~650 ml 651~750 ml 2. PP。PETG。PVC 瓶满口容量控制范围: 101~150 ml 12 151~200 ml 14

沈氏塑业有限公司 吹塑类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页 数 生效日期 第 7 页 共 8 页 2009年5月6日 三。 瓶重控制范围

1. PE瓶种控制范围 重量范围 10g 以下 11~20 g 21~40 g 41~60 g 61~80 g 无手挽 ± 0.5 ± 1 ± 2 ± 2。5 ± 3 有手挽 -—- ——— ± 2。5 ± 3 ± 3。5 重量范围 131~140 g 141~150 g 151~170 g 171~190 g 191~220 g 无手挽 ± 4。5 ± 5 ± 6 ± 6。5 ± 7 有手挽 ± 5。5 ± 6 ± 7 ± 7。5 ± 8

2. PP。PETG.PVC 瓶瓶重控制范围: 重量范围 10g 以下 11~20 g 21~40 g 41~60 g 61~80 g

无手挽 ± 0.8 ± 1。5 ± 2。5 ± 3.5 ± 4。5 有手挽 -—— ——— ± 3。0 ± 4.0 ± 5。5 沈氏塑业有限公司 吹塑类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页 数 生效日期 第 8 页 共 8 页 2009年5月6日 四。 螺牙盖上盖力.开盖力: 盖直径 上盖力 mm Lnch-Lbs 8 10 13 15 18 20 22 24 28 30 33 38 43 48 53 58 63 66 70

3—5 4-8 5—10 6—11 7—12 8—14 8-16 9—17 10-20 12-23 12—23 15—25 17—27 19-30 21-36 23—40 25-43 26—45 28-50 松盖力 N。m Lnch—Lbs 4-2 7—3 9-3 10—4 11-5 13-5 15-5 16—6 19—7 22—8 22—8 23-9 25-11 26—12 27-13 33—15 34—16 37-17 38—18 N。m 0。45-0.23 0。79-0.34 1.02—0。34 1。13—0.45 1。24—0。57 1.47-0。57 1.69—0。57 1.81-0。68 2.15-0.79 2.49-0。90 2。49—0。90 2。60—1.02 2.82-1。24 2。94—1.36 3.05-1。47 3。73-1。70 3.84—1081 4。18-1.92 4。29-2.03 0。34-0。57 0。45-0。90 0.57-1。13 0.68-1.24 0.79-1。36 0.90—1。58 0.90—1。18 1。02—1.92 1。13—2.26 1。36-2.60 1。36—2.60 1.69-2.82 1.92—3.05 2.15—3。39 2。37—4.07 2.60-4。52 2.83—4。86 2.94-5。08 3.16—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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