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股东会的召开
临时股东会召开流程图:
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召开的程序:由董事长召集,在召开董事会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作出决议:召开股东会 董事会通知股东召开董事会(在股东会召开前15日)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 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通过解散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定期股东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注:公司没有设立董事会,设有执行董事。由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职权,负责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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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会决议解散流程
股东会决议解散的流程如下图所示:
股东会决议解散 15日内公司自行成立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经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成立清算组(刻章) 按如下顺序进行支付: 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通知公告债权人(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由债权人依照公司法规定申报债权。由清算组登记 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制定清算方案 报东或关管关认 股会有主机确发现资不抵债,应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如还有剩余财产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制定清算报告 法院裁定破产 1、注销税务登记证; 2、注销统计证 3、注销财政登记证 4、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 等 报股东会或有关 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组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进行破产清算 向工商机关申请注销营业执照 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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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情况下内资企业清算注销流程:
股东会决议①(成立清算组,任命清算组成员名单) 60天内在报纸上三次清算公制作清算报告 歇业审计 税收清理(审计报告) 注销税务登记 股东会决议确认② 完税证明 向工商局提交有关资料:(清算组成立90天后) ① 申请书 ② 委托书 ③ 两次股东会决议 ④ 清算报告 ⑤ 歇业审计报告 ⑥ 完税证明 ⑦ 三次公告报纸 ⑧ 营业执照正副本 ⑨ 公章 注意:税务登记证注销见下表 税务登记证注销流程 税收管员税收理表批文 专在清上税务局领取税收清理表 回缴发票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税收清理审计报告 向税务局提交有关材料: ① 税收清理表 ② 税务登记证 ③ 发票购买簿等有关资料 注:歇业审计报告和税务清理审计报告能否是一个报告,要与税务专管员联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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