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绿色通道\"病情分级 1. 为更高效、合理的对急诊病人进行分流,合理运用急诊医疗资源,使病人在合适的时间去合适的区域获得恰当的诊疗。现对急诊病人进行病情分级,对急危重症患者实行优先诊治,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病人病情评估结果将病人病情分为五级: I类病人:急需心肺复苏或生命垂危患者,要刻不容缓的立即抢救; II类病人:有致命危险的危重患者,应在5—10分钟内接收病情评估和急救措施; III类病人:暂无生命危险的急症患者,应在30分钟内行急诊检查后给予急诊处理; IV类病人:普通急诊患者,可在30分钟至1小时内给予急诊处理; V类病人:非急诊患者,可根据当时抢救情况适当延时给予诊治. 2)五类病人所包含的疾病如下: I类疾病有:心脏骤停患者、心肌梗塞、严重心律失常患者、多发伤患者、大出血患者、溺水(严重)、CO中毒(严重)、重型颅脑损伤(含脑干损伤)、呼吸衰竭以及COPD急性发作等,患者不需等候,直接进入抢救室; II类疾病有:药物中毒、急性重症胰腺炎、心绞痛以及心脑血管意外(除I类以外)、消化道大出血、各类休克、颈椎骨折、骨盆骨折等; III类疾病有:急腹症(I、II类以外)、各类严重创伤(如除I类以外的动脉损伤、胸腰椎骨折等)、急性胸痛(I、II类以外)、各种原因引起的气短(I、II类以外)等; IV类疾病:急性发病的非I、II、III类患者; V类患者:病情平稳的复诊患者. 2. I、II、III类患者送入抢救间做相应处理,IV、V类患者由急诊门诊处理,具体情况据病情变化灵活处置。 3、急危重症优先诊治,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