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书写经典”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语委办,局属各学校及有关职业学校:
根据市语委、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华诵·颂歌献给党”红色经典诵读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举办第三届“书写经典”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二、参赛对象及组别
全市小学、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比赛共设3个组:小学一组(1-3年级)、小学二组(4-6年级)、中学生组(含初中、高中、中职和五年制师范学生)。
三、参赛作品及要求
1.作品类别。分软笔楷书、软笔隶书、软笔行书、硬笔楷书、硬笔隶书、硬笔行书等6类书体。软笔作品使用毛笔书写;硬笔作品使用钢笔书写,小学一组(1-3年级)可使用铅笔。
每位选手可兼报不同书体类别作品,每类作品限报1份。
2.作品规格。软笔作品,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作品,格式详见附件1,或从江苏语言文字网(/)下载专区下载,用A4纸打印。所有上报作品须落款并加盖印章,同时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附件2)并粘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其中指导教师限填1人。
各地、各校比赛自备纸张,格式自定。
3.作品内容。书写作品以纪念建党90周年红色经典诗文为主,书写字数不限,但须为完整的段落或句义完整的一个或几个句子。书写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违反书写要求的将取消评选资格。出现自造字、错别字、缺漏字、多字等现象将酌情扣分。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书体特点要求处理。
参赛作品一律不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大赛组织机构享有使用权。
四、组织实施
1.初赛。由学校组织。各校要广泛发动,通过开设汉字书写讲座、组织参赛者现场书写比赛等活动,以赛促练,形成氛围。
2.复赛。由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语委办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并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决赛。局属各学校及有关职业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语委办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决赛。
请各地、局属学校及有关职业学校于9月23日前将选出的优秀作品送市教育局语委办(市教育局1802室),并认真填写《2011年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市级评审作品登记汇总表》(附件3)发至市语委办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各地、各校选送作品名额: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每个组别每种书体类别不超过12个,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每个组别每种书体类别不超过8个,局属学校及有关职业学校每个组别每种书体类别不超过3个。
3.决赛。由市教育局、市语委组织专家对各地和各校选送的作品进行评选,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组织奖若干名,公布评选结果,并从中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江苏省比赛。
五、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将此次大赛作为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全面实施素
质教育的重要载体,认真宣传、广泛发动,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规范汉字书写教育,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组织方式,扩大参赛学生规模,提高参赛作品质量。
2.请各地、各校注意搜集整理比赛统计信息、相关文件及新闻报道、比赛照片、视频资料等,及时报送市语委办。
附件:
1.硬笔作品书写参照格式
2.书写大赛参赛作品登记卡
3.2011年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市级评审作品登记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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