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消防安全承诺书
本单位(业主):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国家及梅州市的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消防条例》、《梅州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落实各项防火安全职责和措施,以及消防审批手续。
二、加强用火、用电安全,不私拉乱接临时电线,配电箱盒安装保护装置,不能裸露在外;
三、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不在疏散通道上设置障碍,不得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四、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切断电源;
五、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物品;
六、按照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做好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保证器材完整好用。
以上系我单位(业主)做出的保证,我单位(业主)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业主)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市消防规定》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此消防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签订单位(业主)留存,一份由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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