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深入开展”“文明家庭”
“好媳妇”、“好婆婆”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好的发挥农村家庭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改变农村环境面貌和文明程度,全面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文明创建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通过开展争创 “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文明创建活动,在全镇广大农户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促进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和谐有序发展。
目标任务:开展“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文明创建活动,旨在把全镇广大农民吸引和凝聚到农村的“三个文明”建设中来,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户生产生活环境,逐步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一体化。
二、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使此项创建活动顺利有序开展,成立商酒务镇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在镇党政办下设办公室,由 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 组成,负责日常工作。
三、创建标准 根据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的创建标准如下:
(一)文明家庭标准 :
1、家庭成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
2、家庭中有较浓厚的文化生活气息。
3、夫妻恩爱、互相关心体贴、对子女教育有方。
4、自觉搞好计划生育。
5、尊敬、孝顺长辈,履行赡养义务。
6、家庭成员为人谦逊、诚恳,讲文明、讲礼貌。
7、助人为乐,见义勇为。
8、与邻居关系亲和融洽,无纠纷。
9、爱护室外花草树木,居室卫生整洁。
10、勤俭节约,艰苦朴素。
(二)“好媳妇、好婆婆”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完成国家集体交给的各项;模范遵守《村规民约》。
2、坚决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执行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各级政府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3、家庭民主和睦,家庭成员之间互敬互爱,姊妹互让,妯娌互谅,邻里团结,在全村有较高的威信。
4、家庭成员有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和科技知识,带头勤劳致富。
5、正确教育子女,能够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把子女培养成为有益于人民有益于社会的人。
6、讲究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信仰邪教。
7、保护生态家园,庭院整洁卫生,有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8、助人为乐,自愿为周围群众提供服务。
四、创建办法 “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的评选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由各村委会负责具体组织评选工作。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具体方法:各农户根据各评选条件,由农户申报——小组互评——村委会审议确定。即:由农户按照标准进行自评,村根据农户的申报,组织开展群众大会或村民议事会进行公开民主测评,结果报村委会领导小组审议,并将审定结果公布,最后由领导小组表彰授牌。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按照统一部署、分布实施的工作思路,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阶段(1月至2月)各村要召开文明创建活动动员会,村两委组织党员干部逐户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同时,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橱窗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
2、自评阶段(6月至7月)参评农户对照评选标准,进行自检自纠,补缺补差,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积极开展争创活动。
3、评比挂牌(10月至11月)(1)组织村民代表对各农户申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2)将村民代表民主评议结果在所在村张榜公布,挂牌。
4、验收阶段(12月31日前)由镇党委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审核验收,并将评选结果和工作总结于12月31日前上报镇党政办。镇党委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
通报全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