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省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计划于2013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坝肩施工标段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2013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9月20~22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截止投标时间前,A、B、C、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18日下午5时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当地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共有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投标监督机构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专家4人。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评标报告。B、A企业综合得分第一、二。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书面合同。【问题】
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6.合同签订日期是否违规?说明理由。【答案】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答案:(1)业主自行对省重点水利工程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做法是不妥的。(2)理由: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总[2004]511号)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经批准后可采用邀请招标:①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②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③公开招标中,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本工程中,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未经批准,因此做法不妥。
2.C企业和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答案:(1)C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①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投标文件;②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E企业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投标文件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则属重大偏差。本案E企业投标文件
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虽有单位公章,仍属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二、某大型调水工程,发包人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年版)》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了流量计设备的甲供货商。合同约定设备质量保证期为2年,自初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事件】
事件1:为保证设备质量、更准确地说明流量计的传输距离,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本次采购的流量计,传输距离要求相当于A、B、C等三家厂商同规格的设备”,并将其列为招标实质性要求。事件2:流量计进场后,甲供货商接到开箱检验通知后,以交通不变为由未参加。开箱检验时发现某重要部件缺失,发包人、监理人、乙安装承包人现场进行了如实记录,并形成检验报告,但未将该情况通报给甲供货商。在设备安装过程时,甲供货商以未参加开箱检验为由拒绝补充缺失部件。事件3:设备安装完成并经过现场验收后,甲供货商与发包人于2018年12月21日签署了初步验收证书。在工程运行过程中,该流量计某重要部件发生故障,经鉴定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经与甲供货商沟通,由其进行了消缺处理,2019年6月8日,经各方共同验收合格。【问题】
1.事件1中,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采购流量计传输距离相当于A、B、C等三家厂商同规格的设备”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事件2中,甲供货商拒绝补充缺失部件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3.请根据事件3说明该流量计的质量保证期的结束时间。
【答案】问题1:正确。理由:如果必须引用某厂商类似规格的产品,才能准确清楚地说明招标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时,可以在引用的品牌或供应商名称前加上“参照或相当于”的字样。问题2:不正确。理由: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问题3:该流量计的质量保证期应至2021年6月8日。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年版)》第8.2条的约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三、某水生态工程,全长4020m,总投资为30000万元。该工程以总干渠为基础,进行河道加宽,两侧营造景观绿化;断面规划为60?80m水面,两侧各5m亲水步道、20m微地形堤岸景观绿化带、7m滨河景观道、13m绿化带。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开工时间2017年4月10日,合同工期36个月。【事件】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2017年5月,砂石料系统及混凝土工厂安装完成后,经监理人批准投人使用。事件2: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浇筑养护水及拌和机械、车辆的冲洗产生的废水直接排人了河道中。事件3:工程
2+256?3+952处自南向北穿越某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育区,由于公园内施工作业面比较宽阔,在河道清淤及拓宽时,将河道底泥及开挖弃渣临时堆存于公园内。事件4:金属结构加工车间位置布置在距离村庄大约50m处,施工单位夜晚作业时采取了降噪措施。事件5:2018年7月,为迎接领导视察,承包人在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洒水降尘,并在工地塔吊横臂、塔身等部位挂满横幅,塔吊横臂固定至面对工地人口方向,以彰显醒目的标语口号。【问题】
1.指出事件1?事件5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根据事件2,试简述混凝土养护弃水和机械、车辆的冲洗用水处理措施。3.对于事件5,监理人应采取何种措施。
【答案】问题1:不妥之处:事件1:砂石料系统安装完成仅监理人批准不妥。理由:人工砂石料生产系统、混凝土生产系统,正武投产前应由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价监测方可投人使用。事件2:养护废水和冲洗皮水直接排人河道不要。理由:废渣、污水处理符合规定标准才能排放。事件3:虔渣堆于公园内不要。理由:施工生产弃渣应运放到指定地点倾倒,集中处理,不应乱丢乱放。事件4:金属结构加工车间布置在村庄附近不要。理由:砂石料的破碎、筛分,混凝土排和楼、金属结构制作厂等噪声严重的施工设施,不应布置在居民区、工厂、学校、生活区附近。事件5:承包人仅为了迎接领导视察才酒水降尘不妥;在塔吊部位挂横幅、塔吊横臂固定不妥。理由:洒水降尘应是减少大气污染的一种日常措施:标语应规范张贴;停机时塔吊吊臂不能固定。问题2:混凝土拌和、养护废水为碱性废水,因施工废水中悬浮物含量较高,需在施工区设置沉淀池对砂料冲洗废水和混凝土拌和废水进行沉淀处理,混凝土拌和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施工机械设备定期维护、清洗会产生机械冲洗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成分为石油类和悬浮物,需进行隔油处理后回用。问题3: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撤除标语,检查警示标志是否齐全,解除吊臂回转约束使之能随风自由转动。
四、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渠道、泵站、水闸等。建设单位分别与A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与B单位签订了监理合同,与C单位签订了设计合同。2019年3月开工,合同工期18个月。【事件】
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输水渠道K1+100~K1+600段岩石渗透系数为3×10-2cm/s,招标文件显示该段岩石渗透系数为2×10-3cm/s,A单位就排水工程量增加向建设单位提出补偿,建设单位回复:地质条件的变化是正常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事件2:由于地方政府希望可以提前供水,因此建设单位提出将合同工期压缩至12个月。事件3:施工中的碎石(碎石垫层、混凝土粗骨料等)由建设单位提供,2019年12月,建设单位运至现场的一批碎石经检验不合格,由于市场碎石供应紧张,建设单位暗示施工单位可以将该批碎石用于工程。事件4:设计单位C在设计文件中标明泵站工程的水机、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需采购上海某水工机械厂家设备,理由是该厂家设备质量有保证。事件5:设计文件中标明该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事件6:施工单位A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将泵站工程的碎石桩基础工程分包给了D基础处理公司,由于D基础处理公司设备不足,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E基础处理公司。事件7:2019年10月,由于泵站下部结构有一仓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尚未进行处理,监理工程师尚未进行签字确认,为了赶工期,施工单位直接进行了下一仓混凝土浇筑。【问题】
1.指出事件1~事件7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事件5中,工程达到设计年限后应如何处理?
【答案】问题1:不妥之处如下。事件1:建设单位回复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地勘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事件2:建设单位压缩合理工期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事件3:建设单位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碎石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事件4:设计单位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事件5:无不妥之处。事件6:D基础处理公司将工程又分包给E基础处理公司不妥。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事件7:上一仓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直接进行下一仓混凝土浇筑不妥。理由: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问题2:工程达到设计年限后处理方法如下:①不再继续使用;②用户需继续使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合理使用期限。问题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违法分包包括四种情形:①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②将主体工程分包;③分包不具备资质等级的单位;④分包的工程再分包。
五、某地方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的项目包括土方填筑和砌石护坡。其中土方填筑220万m3,单价为12元/m3;砌石护坡10万m3,单价40元/m3。合同规定:(1)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工程量的变化超过20%时按变更处理。(2)工程施工计划为先填筑,填筑全部完成后再砌石护坡。(3)发包人指定的采石场距工程现场10km,承包人的运输强度为500m3/天。在土方施工中,由于以下事件引起停工:事件1:合同规定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时间为当年的10月3日晚,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实际移交时间延误到10月8日晚。事件2:10月6日至10月15日工地连降大雨,属于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在降雨期间全部暂停施工。事件3:10月28日至11月2日,承包人的施工设备发生故障,主体工程施工暂停。土方填筑实际完成320万m3,经合同双方协商,对超过合同规定百分比的工程量,单价增加了1元/m3;土方填筑工程量的增加未延长填筑作业天数。承包人填筑设备停产一天损失8000元,人工费7000元。事件4:在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在发包人指定的采石场开采了4万m3后,该采石场再无石料可采,监理工程师指示承包人自行寻找采石场。承包人另寻采石场发生合理费用5000元。新采石场距工程现场25km,经合同双方协商,石料运输距离每增1km,运费增加2元/m3。采石场变更后,由于运距增加,承包人的运输强度变为435m3/天。
【答案】问题1:应批准工期延期30天。(1)因天气原因、移交场地延误等原因(属于不可抗力和发包人应承担的停工责任)造成从10月3日晚至10月15日施工暂停,工期延误12天。(2)由于料场变化,运输能力不足,影响砌石护坡工程延长工期:60000/435-60000/500=18天。应批准工期延长:
12+18=30(天)。问题2:土方填筑按原单价结算的工程量:220×(1+20%)=264(万m3)按新单价结算的工程量:320-264=56(万m3)土方填筑应结算的工程款:264×12+56×(12+1)=3896(万元)问题3:承包人应得到费用补偿:
六、【背景】
某新建泵站工程在A市境内,工程总投资约5亿元,监理费批复概算约800万元,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招标文件依据《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编制,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招标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1: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发布招标公告,载明了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投标文件递交、发布媒体,联系方式等。事件2: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有:(1)独立法人资格,A市以外投标人必须
在A市注册分公司;(2)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3)近5年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监理合同价600万元以上的泵站(或水电站)项目;(4)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设备方面满足监理工作要求;(5)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水利部认可的相关监理资格证书,具有工程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在现有在建项目任职;(6)信用良好,投标时无被限制投标情形。事件3:某监理投标文件的人员费用计算表中,监理工程师人数和单价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开标后,监理投标人书面要求依据计算性错误的修正原则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同意并安排招标代理机构予以补正,补正结果书面通知该监理投标人,该监理投标人书面予以回复。【问题】
1.除事件1列出的信息外,招标公告还应包括哪些信息
【答案】1.除事件1列出的信息外,招标公告还应包括哪些信息答:招标公告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监理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3)监理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服务周期;(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6)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2.指出事件2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不妥之处:(1)独立法人资格,A市以外投标人必须在A市注册分公司;理由:此为限制外地投标者的规定,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要求。(2)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理由:仅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不够,由于本工程招标范围还涉及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所以,还应具有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甲级资质。(5)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水利部认可的相关监理资格证书。理由: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水利部认可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3.事件2中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七、某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引水洞和水电站组成。水库大坝为黏土心墙土石坝,最大坝高为70m。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为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单位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水安监[2011]475号),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危险源分类、识别管理及应对措施作出详细规定,同时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事件2: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部分内容如下:选用振动碾对坝体填筑土料进行压实;施工前通过碾压实验确定土料填筑压实参数:坝体填筑时先进行黏土心墙填筑,待心墙填筑完成后,再进行上下游反滤料及坝壳料填筑,并分别进行碾压。事件3:某天夜间在进行水电站厂房混凝土浇筑时,现场灯光昏暗,一工人在距地面13m高的作业处攀爬脚手架,不慎跌落,直接坠地死亡。
【问题】
1.简单说明事件1中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哪几项主要内容?2.简单说明事件2中施工单位通过碾压试验,确定的黏土心墙土料填筑压实参数主要包括哪些?3.指出事件2中坝体填筑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4.指出事件3中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简要分析该高处作业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建管[2006]202号),指出该安全事故等级。
【答案】1.简单说明事件1中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哪几项主要内容?答案: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事件1中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4)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5)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6)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7)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8)用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9)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管理制度;(10)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1)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2)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八、某引水工程总投资42亿元,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明渠190km,控制性建筑物10座(节制闸3座、退水闸2座、分水口5个)、排水工程11座(9座排水渡槽、2座排水倒虹吸),跨渠道建筑物10座(跨渠桥梁)。【事件】
事件1: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部分建设过程如下:2018年6月10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2018年10月组织施工准备,并组织进行了主体工程设计招标、监理招标和设备采购招标。2018年12月主体工程开工。2019年1月10日初步设计经水利部批准。2019年2月投资方组建了项目法人。2019年5月由于征地原因,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沟通后,取消了2座排水渡槽。事件2:项目法人在施工准备阶段组织招标时,招标方案如下:将设计直接委托给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A设计单位;明渠段施工直接委托给承担膨胀土试验段的B、C两家施工单位;建筑物工程(10座控制性建筑物、11座排水工程、10座跨渠桥梁)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了D施工单位;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了E、F两家监理单位,E监理单位监理范围为B施工单位,F监理单位监理范围为C、D两家施工单位。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选了G设备供应单位。【问题】
1.事件1中,请指出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事件2中,请指出项目法人发包方案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事件2中,项目法人招标方案中的模式属于何种项目组织管理模式?作为F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你认为协调工作应包括哪些?
【答案】问题1:(1)主体工程开工时间不妥。理由:主体工程开工时间应于初步设计批准之后进行。(2)项目法人组建时间不妥。理由:筹备组应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之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3)项目法人取消2座排水渡槽不妥。理由: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应经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问题2:将设计直接委托给A设计单位不妥;将明渠段直接委托给B、C两家施工单位不妥。理由:设计、施工单位的委托应根据招标相关规定,通过招标委托。问题3:属于平行承发包模式。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工作主要包括:①C、D施工单位和发包人之间的协调工作;②C施工单位和D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③C、D施工单位和G设备供应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④B、C、D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⑤F监理单位和E监理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九、某沿海城市实施海塘达标工程,通过招标公告,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就施工合同的签约进行协商。【事件】
签订合同时,招标人提出履约保证金需要由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价的10%提高到15%。中标人只愿意提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价的10%额度提供履约担保。为此,招标人以中标人未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为由,取消其中标资格。【问题】
1.从合同订立过程和产生的效力来看,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在该案例中具体是指哪些?
2.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基础上,提高履约担保的金额?请说明理由。3.中标人不同意提高履约担保金,招标人是否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请说明理由。4为确保合同有效履行,防范合同履约风险,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增加履约担保金额的界限和增加幅度?请说明理由。【答案】问题1: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问题2:签订合同协议时,招标人不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基础上,提高履约担保的金额。理由:招标投标相关规定中明确,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而且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属于合同的实质性内容。问题3:中标人不同意提高履约担保金额,招标人不可据此取消其中标资格。理由: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了包括履约担保金额等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也是中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的要约,而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就是对这一要约的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就生效了,也就是合同成立了。问题4: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增加履约担保金额的界限和增加幅度。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但履约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一十、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泵站1座、输水管道21km、调压设施1座等建设内容,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事件】
事件1:总监理工程师认为监理规划与监理大纲内容无区别,于是将监理大纲作为监理规划提交给了发包人。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给一位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完成后报给发包人。事件3: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重大技术变更,发包人要求监理人重新报送监理规划,监理人认为监理规划是开工初期提交的,不能进行更改。事件4:监理人提交的监理规划中未包含费用控制内容,监理规划提交后,发包人认为必须包含质量、进度、费用控制三大目标,因此,让监理人重新修改监理规划。【问题】
1.事件1中,你认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说法正确吗?请简述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的区别与联系。
2.事件2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3.事件3中,监理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事件4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答案】问题1:不正确。与监理大纲相比,监理规划更具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需要结合监理委托合同、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等方面进行细化。问题2:
有不妥之处。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应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问题3:不正确。监理规划应根据其实施情况、工程建设的重大调整或合同重大变更等对监理工作要求的改变进行修订。问题4:
有不妥之处。监理规划的工作范围是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确定,监理委托合同已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因此监理规划中应不含费用控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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