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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标准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山东省朝阳矿业有限公司

技术专业标准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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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组织领导 ............................................. 4 二、各专业技术分工标准 ................................... 4 (一)掘进专业 ........................................ 4 (二)采煤专业 ....................................... 11 文字资料方面 ...................................... 11 现场管理 .......................................... 11 (三)“一通三防”专业 ................................ 17 1、测风站管理标准 ................................. 17 2、防尘管路安装敷设标准 ........................... 18 3、防尘设施安装管理标准 ........................... 18 4、防灭火防治技术规范 ............................. 21 5、风窗安装管理标准 ............................... 32 6、风门施工管理标准 ............................... 32 7、风筒使用管理标准 ............................... 33 8、隔爆水棚安装管理标准 ........................... 34 9、局部通风机安装管理标准 ......................... 35 10、密闭施工管理标准 .............................. 36 11、束管线施工管理标准 ............................ 36 13、巷道冲尘标准 .................................. 39 (四)安全监管 ....................................... 39 掘进工作面监管方面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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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作面监管方面 ................................ 45 (五)防治水方面 ..................................... 52 1、朝阳煤矿防治水制度 ............................. 52 2、防治水保障体系 ................................. 52 3、防治水基础工作 ................................. 52 4、防治水工程 ..................................... 53 5、防治水害措施 ................................... 53 (六)防冲专业技术标准 ............................... 53 1、资料部分 ....................................... 53 2、监测监控部分 ................................... 54 3、现场部分 ....................................... 55 (七)机电方面 ....................................... 57 1、设备与指标: ................................... 57 2、煤矿机械: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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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标准

为规范各专业技术操作行为及标准,实现技术管理的精细化、程序化、制式化,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保证矿井安全、高效、稳定生产,提高我矿经济效益。同时结合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办法》要求,提升我矿技术规范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朝阳煤矿专业技术规范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矿成立技术规范管理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各专业副总

成 员:董文俊、李桂林、杨运章、王永、陈振兴、周长锋、赵

连可、关战文、李明、赵超、董明华、刘波、张长腾、赵乾、温道亮、张磊、杜保常、朱晓民、王维斌、陈双

二、各专业技术分工标准

(一)掘进专业

1、风水管路须吊挂整齐,保持清洁干净,表面无灰尘及喷浆料,不得跑、冒、滴、漏,锈蚀处及时刷漆。

2、风水软管自永久管路的分水(风)器接出后,必须规范吊挂在巷帮上,风水软管吊挂与永久管路在一侧,吊挂高度1m,每3m设一个挂钩,每挂钩必须上下两点固定,挂钩的上下两端必须都在一条直线。

3、吊挂时,按软管的直径,由细到粗自上而下分类吊挂,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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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管的分风(水)器,分风(水)器向前至风动工具的软管可以拖地,但必须捋顺,严禁多处打弯,分水(风)器向前至风动工具的软管不超过20m,否则必须延长风水主软管,所有软管垂度必须一致。

4、 各类风水软管及阀门不得跑冒滴漏,每个接头必须用正规“U”型销,并插到位。

5、 各类风水软管不用时必须盘好,放在物料架上,废旧软管及时回收上井。

6、 喷浆管必须用电缆钩吊挂在风水管一侧,排列整齐,严禁乱扔乱放。喷浆完成后应及时清理,保持清洁卫生,并吹净料箱内的所有机料 。

7、 喷浆机摆放位置:外沿距轨道的距离不得少于500mm。喷浆后所有管线上清理干净,不得挂有喷浆料。

8、喷雾帘及除尘风机管路,必须吊挂整齐。

9、掘进巷道使用的各类开关、照明综保等机电设备必须上架,摆放平整、布置合理,开关架与开关必须匹配,并刷漆严禁锈蚀。

10、小型电器必须上板,并在巷帮上固定牢靠。

11、掘进巷道内缆线吊挂整齐,布置合理,无交叉、无打结,防止电缆在设备喇叭嘴处有拉紧现象发生。

12、掘进巷道闲置设备及时升井。

13、避灾路线标识牌:避火灾、瓦斯、煤尘爆炸路线牌板材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行业标准AQ1017—2005》。

14、防尘管理牌板及防尘设施牌板挂在距工作面50m范围内:内容手写要规范,牌板上沿距底板1.6m高。喷浆巷道用钢钉固定在帮上,牌板用挂钩挂在钢钉上,锚网巷道四角固定在巷帮上。

15、瓦斯检查牌板: 挂在距工作面50m范围内,牌板上沿距底板1.6m高。喷浆巷道用钢钉固定在帮上,牌板用挂钩挂在钢钉上,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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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巷道用钢条握挂钩吊挂在帮上。

16、风筒: 风筒吊挂用8#铁丝,14#铁丝吊挂,每5m设一个生根吊点,变坡点、拐弯点另加。原则上风筒吊挂高度与局部通风机一致,做到风筒靠顶、靠帮,吊挂平直(20m范围内垂度不大于50mm)、逢环必挂,吊挂与钢丝用16#铁丝连接,接头反压边,弯头不准拐死弯(褶皱深度不大于50mm),编号及时,(紧跟扒装机)风筒无破口,接头无漏风。风筒出风口距迎头距离:煤巷、半煤巷不大于6m。备用风筒上架,码放整齐,挂标志牌,迎头备用风筒不得超过2节,摆放整齐,放在干燥处。

17、水幕:距迎头50m、100m范围各安设1道防尘水幕,水幕吊挂牢固,距顶板及巷帮不大于100mm胶管连接。胶管吊挂平直,喷头间距为400mm,迎风喷雾,雾化效果好。接喷雾增加三通,巷道冲尘时不影响喷雾使用,阀门设在行人侧,齐全、灵活、可靠,接头处不得漏水。

18、扒装喷雾: 扒装机转载点处安设相对固定的喷雾装置,喷雾上架,安装在巷道顶板上,距扒装机料口不大于1m,喷嘴3个,胶管连接,雾化效果好。

19、除尘风机: 除尘风机及风机架刷天蓝漆,除尘风机放置合适地点平稳牢固,风机内不准存有杂物。

20、隔爆水棚:煤巷、半煤岩巷设隔爆水棚,距工作面60m—200m范围内,隔爆水袋数量满足要求,保持水量充足,水袋间距均匀,吊挂平直并编号管理。矩形锚网上横杆,距顶板100mm-200mm,横杆采用可调节挂钩,挂在顶板钢梯上,每两排钢梯挂一组水袋;拱形巷道、喷浆巷道帮部打眼,安装钢镢,钢镢敷设托管,托管上用卡子固定横杆。隔爆水袋管理牌板挂在水袋处巷帮,刚性固定,距底板1.6m高。

21、提升上下车场抬道用的工具必须按统一标准配备(截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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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mm×120mm,长3m的板梁一根, 截面积140mm×120mm,长1.2m的道木4根,并红白相间刷漆), 放在信号峒室后3m,安全间隙较大的一侧,必须上架。

22、各岗点和巷道内每200m设一垃圾箱,垃圾箱统一用铁皮加工成300*400mm倒三角型,固定在巷道帮部,高度为底板上方800mm。

23、施工用的工具箱长2m、宽800mm、高600mm,用钢板焊接而成,刷天蓝漆。

24、耙装机必须保持清洁,耙装机上严禁存放任何工器具、物料等。

25、巷道内各个岗点及交接班硐室必须备有衣架,衣架用Ф10mm钢筋焊接加工,长1m,衣架必须刷天蓝漆,固定在帮部。

26、施工用的前探梁必须放在耙装机后10m处,并统一固定在水沟对侧帮部,最下面的一根距底板500mm,往上间距依次为400mm。

27、施工所用的风钻、锚杆机放在耙装机后侧,用Ф20mm钢筋加工的钩子上,钩子刷天蓝漆,贴帮放置,严禁倒地。风镐、钎子、手镐、道楔、绳鼻子、炮棍等必须放在工具箱内。

28、施工所用的物料必须放在料场内,料场必须在耙装机往后100m(防冲区域为不低于150m)范围内,存放的顺序为:锚杆、金属网、钢筋梯、塑料网、锚索绳、锚固剂、托盘、扎丝、速凝剂等,料场的长度不得超过50m,支护材料必须分类上架码放整齐,同类支护材料堆放不超过2垛。

29、材料码放应横竖成线(同规格的长短不齐的物料要求一头齐,高度不得超过1.5m,距离轨道不得小于400mm),标志牌内容齐全、规范统一。

30、木楔、树脂药卷、锚杆托盘、道夹板等小型材料必须放在专用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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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备用支护材料必须按规程标准配备,备用支护材料必须上架,距离迎头不超过200m。

32、沙场存放处与墙壁之间必须加隔离物,严禁喷浆料污染墙面。 33、巷道内无淤泥、积水(淤泥、积水长度不超过5m,深度不超过100mm)。

34、巷道内无大于5cm煤矸及杂物,顶、帮无铁丝、绳头、链条、废钎子等,开关、料堆等周围不准有杂物,浮煤(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

35、水沟距离耙装机不超过5m,水沟应保持畅通,清洁,盖板齐全、稳固。

36、所有岗点(操作点、输送机道)必须有充足照明,巷道内每100m一组。

37、交接班硐室位置合适,卫生清洁干净,墙壁刷漆有照明,桌椅摆放整齐,表面干净,硐室编号管理,各项记录齐全,字迹工整,无漏填项目。

38、在斜巷上车场距变坡点1.2m—2 m处必须安装不倒翁阻车器(主要采区轨道上山安装风动抱闸式阻车器)。

39、阻车器下部必须用混凝土打基础,并保持基础内无淤泥、积水、杂物,并保证阻车器自动复位、动作灵敏。阻挡车器的挡车部分及手把应刷红白相间的油漆(自上而下,先刷红色,间隔100mm)。

40、不倒翁阻车器的闭锁手把与牵引杆之间的牵引钢丝绳采用Ф6mm钢丝绳,钢丝绳的绳头用配套绳卡连接,不得用铁丝捆扎。

41、挡车棍应设在变坡点附近1.2m—2m 处阻车器的前方(面向斜巷下方)平段。挡车棍固定孔用108mm的钢管预埋,位于轨道中间,深度500mm—700mm,上沿不超过底板20mm。挡车棍应刷红白相间的油漆(自上而下,先刷红色,间隔1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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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电铃、信号符合电气完好标准。打点信号装于信号盘上,信号盘安装在信号峒室及车房内,用4个螺栓固定上墙,安装牢靠,下沿距底板800mm,外侧距峒室口200mm。绞车操作按钮、声光信号必须符合电气完好标准,用4个螺栓固定与绞车底座或基础上,上端与离合闸把平齐,要保证按钮安装牢固,不能乱晃。

43、各部车场及中间道口还应有“行车不行人”的醒目标志牌,该标志牌安装在斜巷行车声光语言报警信号附近。安装高度:下沿距轨道面2.5m以上,要用Ф4cm以上的链子吊挂或用刚性框架固定,不准用铁丝、绳子或类似物品随意吊挂,牌板要保持水平,不得偏斜。

44、“行车不行人”标志牌和报警信号的正面均朝向进入所在车场的方向(车场外侧)。

45、绞车房、上下车场及中间车场摘挂钩地点, 要有照明灯,间距不大于10m,悬挂在巷道中间,高度不底于2.5m。主要提升斜巷内应有照明。照明灯按照按矿统一标准。

46、信号硐室内无片帮、无积水、无淤泥杂物等,斜巷和上下车场严禁存放材料杂件。

47、各车场有信号把钩工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牌板。牌板安装到车场信号硐室的正面帮上,朝向硐室外侧,居中悬挂。牌板安装要对称,牌板下沿距离底板1.4m。

48、绞车处要有小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牌板。牌板固定在小绞车后方(正对小绞车)巷道墙上,安装高度从巷道底板到牌板下沿1.4m,安装要平整,不准出现歪斜,必须四角固定。如小绞车无硐室,牌板安装在绞车后方1m处,牌板下沿距巷道底板高度1.4m。牌板用膨胀螺丝四角固定。

49、煤巷、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牌板安装在绞车后方1m处,牌板下沿距巷道底板高度1.4m。信把工操作规程安装高度同上。牌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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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角要固定牢固。

50、主要提升斜巷应在上下车场等候室内悬挂上下人时间牌板,运行猴车的斜巷各车场还要有乘车制度、乘车时间、猴车管理牌板,牌板内容应齐全完善。以上牌板并排排列整齐,牌板下沿到巷道底板1.4m。

51、提升道必须装设地轮,装设必须平正稳固,不得被煤矸杂物埋没,保证运转灵活。每组地轮间距,主要斜巷不得大于10m,一般斜巷不得大于20m,严禁钢丝绳在底板或轨道上拖行,以不磨绳,不磨轨道、道板为原则。地轮应用专门钢质框架固定在轨道中,不得偏斜、脱落。

52、斜巷的水沟要保持清洁、通畅,轨道上的浮煤、杂物应及时处理。

53、在保证行人、行车安全间隙的条件下,超过15°斜巷人行道必须打水泥台阶,迈步高度100mm,宽度×长度一般为6mm*400mm。

54、高防、变压器、电气开关外表清洁,摆放整齐、标志清楚、表面无积尘,铭牌齐全。

55、 胶带输送机运行正常,无跑偏、洒煤现象,胶带边缘及框架上不得有超过30mm的帆线;胶带输送机下煤泥清净,无埋、磨托辊现象;各部联接螺栓、托辊座、防窜销、抗偏轮、清扫器应齐全、完好,安装位置满足要求;清扫器清扫效果良好,达到正常使用;托辊齐全、完好,转动灵活,无异响、卡阻现象,轴端无缠线;行人跨越处必须加设安全可靠的行人过桥,机尾安装牢靠护栏;落煤点喷雾装置齐全完好,喷嘴数量满足要求,喷雾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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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煤专业 文字资料方面

1、监测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制度,分析、处理和记录闭合,资料齐全。

2、工作面回采前编制工作水文地质分析报告。工作面回采期间每月、每季度、每年矿地质部门至少编制1次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经矿总工程师(矿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下发施工单位指导生产。

3作业规程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规 范要求,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每月进行一次作业规程的传达学习工作。

4、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实施管理制度健全,并由矿总工程师(矿技术负责人)每2个月至少组织1次复审,并有复审意见。

5、工作面需编制安装、初次放顶、收尾、回撤、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的专项措施。并将措施传达到每位参与施工的人员。

6、生产现场有安全技术措施,各种图牌板(设 备布置图、通风系统图、监测通信系统图、供电 系统图、工作面支护示意图、正规作业循环图表、 避灾路线图等)清晰规范。

7、支护材料有管理台账(规格、型号、数量及合 格证等),不应超期使用,现场备用支护材料和备件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现场管理

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 2.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综采(放)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严实,达到初撑力。

3.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综采(放)不大于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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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准随意留煤顶开采,必须留煤顶,托夹矸开采时,必须有专项批准的措施。

5.新设支柱初撑力:单体液压支柱φ80mm≥60kN,φ100mm≥90kN。

6.单体液压支柱支设不缺梁、不少柱。

7.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要打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100mm(局部变化地区可加柱),柱距偏差不大于±100mm,排距偏差不超过±100mm

8. 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不大 于100 mm/m;底板松软时,支柱应穿柱鞋,钻底 小于100 mm;工作面顶板不应出现台阶下沉。

9、液压支架初撑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不应低于24MPa ,支架压力表清洁完好,同时初撑力不低于支架额定值的80%(立柱和平衡千斤顶有显示)。

10、工作面“三直一平”,液压支架 (支柱)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超过50 mm,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大于±100mm。。工作面伞檐长度大于l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超过200 mm; 伞檐长度在lm以下时,最突不超过250 mm。

11、液压支架接顶严实,相邻支架(支柱)顶梁 平整,不应有明显错茬(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 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mm)。

12、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7°。 13、液压支架(支柱)应编号管理,牌号清晰。

14.工作面内特殊支护齐全;局部悬顶和冒落不充分(面积小于2 mx5 m)的应采取措施,超过的应进行强制放顶。特殊情况下不能强制放顶时,应有加强支护的可靠措施和矿压观测监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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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不随意留顶煤开采。留煤顶、托夹矸开采时, 应有经过审査批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6、采用放顶煤生产工艺的采煤工作面,支护和顶板管理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

17、工作面因顶板破碎,需要铺设假顶时,应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执行,并编制处理冒顶措施。

18、对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落实及 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班评估,并做好记录。

19、材料道、皮带巷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控顶距应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挡矸有效。

20、工作面上下机头处坚持正确使用好4对8根长根钢梁或双锲调角定位顶梁(不少于6架)支护,支柱初撑力:φ100mm≥90kN;φ80mm≥60kN综采工作面要使用端头支架或其他有效支护形式,在作业规程中说明。

21、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金属支柱和铰接梁(或长钢梁),距煤壁10m范围内打双排柱,10~20m范围内打单排柱,采取其他支护形式在作业规程中说明

22、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6m,综采不低于1.8m,有0.7m宽人行道。

23、超前支柱初撑力不低于50kN。

24、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风、运输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机头处可根据作业规程放宽1排)。

25、用全部冒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不小于1.5倍采高,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不充分(<(2×5)m2),超过的要进行强制放顶。特殊条件下不能强制放顶时,要有加强支护的可靠措施和矿压观测资料及监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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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切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无失效支柱,挡矸有效,特殊支护(戗柱、戗棚)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7、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15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伞檐最突出部份薄煤层不超过20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50mm。

28、综采放顶煤工作面要及时移架,端面距最大值≤340mm,支架接顶严密

29、液压支架(支柱)与工作面条件相适应;支 护强度选择有科学依据,支架工作阻力满足设计要求。

30、采煤机选型应满足煤层采高、截割的难易程 度、地质构造发育程度和能力要求。采煤机完好,不漏油,不缺齿,采煤机上装有能停止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置。

31、落煤、装煤、运煤、支护等工艺装备能力匹 配,无制约因素。

32、液压系统无漏、窜液,部件不缺损,管路无 挤压;注液枪完好,控制阀有效;采煤机、刮板 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等设备完好,保护齐全, 运行可靠,符合机电设备的管理规定;喷雾装置 符合规定,内外喷雾有效。

33、乳化液泵站完好,综采工作面乳化液浓度为 3% ~5%、压力不小于30 MPa。乳化液浓度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器,有现场检查手段。

34、电缆悬挂、管子铺设符合规定,开关要上架,闲置设备和材料要放在安全出口20m以外的安全地点,机电设备完好,隔爆设备无失爆,电气设备上方有淋水时,要有防水设施。

35、通信系统畅通可靠,监测、监控设备运行正 常,安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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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

36、辅助运输设备完好,制动可靠,安设符合要 求,声光信号齐全;轨道铺设符合要求;钢丝绳 及其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检验合格。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头与顺槽输送机搭接合理,底链不拉回头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档煤板和刮板、螺栓齐全完整,机采工作面输送机铲煤板齐全。转载机设置安全防护栏和拉线急停装置,防护严密,安全可靠。

37、泵站、休息地点、油脂库等场所有照明;图牌板齐全、清晰整洁,巷道交叉口有避灾标识牌。

38、稳车处要有稳车司机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牌板。牌板固定在小绞车后方(正对小绞车)巷道墙上,安装高度从巷道底板到牌板下沿1.4m,安装要平整,不准出现歪斜,必须四角固定。如小绞车无硐室,牌板安装在绞车后方1m处,牌板下沿距巷道底板高度1.4m。牌板用膨胀螺丝四角固定。

39、胶带输送机运行正常,无跑偏、洒煤现象,胶带边缘及框架上不得有超过30mm的帆线;胶带输送机下煤泥清净,无埋、磨托辊现象;各部联接螺栓、托辊座、防窜销、抗偏轮、清扫器应齐全、完好,安装位置满足要求;清扫器清扫效果良好,达到正常使用;托辊齐全、完好,转动灵活,无异响、卡阻现象,轴端无缠线;行人跨越处必须加设安全可靠的行人过桥,机尾安装牢靠护栏;落煤点喷雾装置齐全完好,喷嘴数量满足要求,喷雾效果良好。

40、各转载点有喷雾灭尘装置,带式输送机机头、 乳化液泵站、配电点等场所配齐消防设施。

41、设备转动外露部位、溜煤井上口等人员通过 的地点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42、单体液压支柱有防倒措施;工作面倾角超过 15°时,液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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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架有防倒、防滑措施,其他设备有 防滑措施;倾角在25°以上时,工作面刮板输送机 有防止煤(矸)窜出伤人的措施。

43、行人通过的输送机机尾加盖板;输送机行人 跨越处有过桥;安全间距符合规定;工作面刮板 输送机信号闭锁符合要求。

44、巷道净高不低于1.8m。

45、支护完整,拱形支架、卡揽、螺栓、垫板齐全,断梁要及时更换或采取补强措施,无空帮空顶、刹杆摆放整齐、架间撑木(或拉杆)牢固齐全,锚网支护完整有效

46、文明生产:(1)巷道无积水(长5m,深0.2m);(2)无浮碴、杂物;(3)材料、设备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4)“五图一表”及其他牌板齐全、整洁,吊挂整齐

47、管线吊挂整齐,行人侧宽度不小于0.7m。风水软管自永久管路的分水(风)器接出后,必须规范吊挂在巷帮上,风水软管吊挂与永久管路在一侧,吊挂高度1m,每3m设一个挂钩,每挂钩必须上下两点固定,挂钩的上下两端必须都在一条直线。

48、吊挂时,按软管的直径,由细到粗自上而下分类吊挂,直到软管的分风(水)器,分风(水)器向前至风动工具的软管可以拖地,但必须捋顺,严禁多处打弯,分水(风)器向前至风动工具的软管不超过20m,否则必须延长风水主软管,所有软管垂度必须一致。

49、 各类风水软管及阀门不得跑冒滴漏,每个接头必须用正规“U”型销,并插到位。各类风水软管不用时必须盘好,放在物料架上,废旧软管及时回收上井。

50、工作面两巷内缆线吊挂整齐,布置合理,无交叉、无打结,防止电缆在设备喇叭嘴处有拉紧现象发生。

51、避灾路线标识牌:避火灾、瓦斯、煤尘爆炸、冲击地压路线牌板材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行业标准AQ1017—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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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瓦斯检查牌板: 挂在距工作面50m范围内,牌板上沿距底板1.6m高。

53、风筒: 风筒吊挂用8#铁丝,14#铁丝吊挂,每5m设一个生根吊点,变坡点、拐弯点另加。原则上风筒吊挂高度与局部通风机一致,做到风筒靠顶、靠帮,吊挂平直(20m范围内垂度不大于50mm)、逢环必挂,吊挂与钢丝用16#铁丝连接,接头反压边,弯头不准拐死弯(褶皱深度不大于50mm),编号及时,(紧跟扒装机)风筒无破口,接头无漏风。风筒出风口距迎头距离:煤巷、半煤巷不大于6m。备用风筒上架,码放整齐,挂标志牌,迎头备用风筒不得超过2节,摆放整齐,放在干燥处。

54、水幕:距迎头50m、100m范围各安设1道防尘水幕,水幕吊挂牢固,距顶板及巷帮不大于100mm胶管连接。胶管吊挂平直,喷头间距为400mm,迎风喷雾,雾化效果好。接喷雾增加三通,巷道冲尘时不影响喷雾使用,阀门设在行人侧,齐全、灵活、可靠,接头处不得漏水。

55、隔爆水棚:煤巷、半煤岩巷设隔爆水棚,距工作面60m—200m范围内,隔爆水袋数量满足要求,保持水量充足,水袋间距均匀,吊挂平直并编号管理。

56、材料码放应横竖成线(同规格的长短不齐的物料要求一头齐,高度不得超过1.5m,距离轨道不得小于400mm),标志牌内容齐全、规范统一。

(三)“一通三防”专业 1、测风站管理标准

(1)设在平直的巷道中,其前后各10米范围内断面无变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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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碍物、拐弯、风流分支和汇合点等。

(2)测风站断面要规整,呈固定型断面,长度不小于4米。并用红漆标明界线。

(3)测风站内应悬挂测风记录牌板,记明测风站的断面积、平均风速、风量、空气温度、大气压力、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定日期以及测定人等。

(4)临时测风站(点)也应尽量满足以上要求,保证测风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防尘管路安装敷设标准

(1)矿井一翼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巷道,溜煤眼,输送机转载点及其它行人巷道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并符合规定要求。所有防尘管路每隔50m设一个固定手柄三通阀门,(原则上采区开拓巷道选择¢13)。管路吊挂或垫起,做到平直,并经防腐处理,无积尘。

(2)防尘管路用水水压不低于2Mpa。

(3)严格要求每一个防尘设施敷设一路水管、专有一个阀门控制,防尘设施处于完好、连续供水状态,确保随时可以开启使用。各防尘设施统一刷天蓝漆管理,接头处均需使用密风圈,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3、防尘设施安装管理标准

(1)采煤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段内、转载机下风侧各10--20米处、顺槽皮带机头下风侧10--20m处均需安设一道喷雾帘,在工作面两巷各安设两道红外线自动喷雾帘,回风巷喷雾帘在生产时(或粉尘大时)及时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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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采工作面架间喷雾在放顶煤、移架时,应正常开启使用;在正常割煤、放顶煤时,每隔约5架设置一架架间喷雾(前、后溜子上方喷雾)为常开状态;

(3)工作面长壁注水要始终位置在超前工作面40m左右,采用静压注水,以煤体渗水为挪移标准,注水期间不得随意关闭阀门,保持正常注水,发现煤壁出现较多渗水时,应及时挪移。

(4)工作面各转载点喷雾均需使用不少于3个喷头,喷头间距为20-25cm左右,喷头距卸煤点高度不大于50cm;转载点落差不得超过50cm,若超过,必须安装溜槽或导向板,固定牢固。

(5)割煤机内外喷雾需保持灵敏、可靠,被落煤压注或堵塞不喷雾时,应在停机间隙及时清理或处理。内喷雾压力不得低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低于1.5MPa。无水或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停机。

(6)破碎机处必须安装防尘罩,并加装喷雾装置。

(7)组合喷头置于扒装机上方(在扒装机刚移完,距离迎头太近时,为防止放炮损坏,可适当向后安设,但距工作面不得超过15m,)。连接好风、水管路,放炮前开启。

(8)转载点喷雾置于扒装机上方。在岩石干燥情况下扒装时开启。

(9)除尘风机置于喷浆机后15±5m之间,距地面不得小于30cm,连接好风管、水管,在放炮、喷浆及粉尘大时开启。

(10)喷雾帘在扒装机后10-15m处设一道;在除尘风机后20±5m范围内设置一道全断面喷雾帘;在除尘风机后不大于80m的范围内设置一道红外线自动喷雾帘。随掘进巷道的延长,除尘风机的前移,循环进行。

(11)距迎头50m范围内需安装水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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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实行放炮作业的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洒水、冲洗巷帮、净化风流、个体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

(13)组合喷头置于扒装机上方(在扒装机刚移完,距离迎头太近时,为防止放炮损坏,可适当向后安设,但距工作面不得超过15m,),连接好风、水管路,放炮前开启。

(14)转载点喷头置于扒装机上方。在煤尘干燥情况下扒装时开启。

(15)除尘风机置于扒装机后不大于30m处,距地面不得小于30cm,连接好风管、水管,在放炮、喷浆及粉尘大时开启。

(16)喷雾帘在扒装机后10-15m处设一道,在除尘风机后20±10m处安装一道全断面喷雾帘、在除尘风机后不大于80m的范围内各设置一道红外线自动喷雾帘,在放炮及粉尘大时开启。随掘进巷道的延长,除尘风机的前移,循环进行。

(17)短壁注水作业在班组循环作业的打眼工序段进行,在打眼时,先打中部孔,接好管路进行注水后,再打其它钻孔。

(18)距迎头50m范围内需安装水针。

(19)工作面各转载点喷雾均需使用不少于3个喷头,喷头间距为20-25cm左右,喷头距卸煤点高度不大于50cm;转载点落差不得超过50cm,若超过,必须安装溜槽或导向板,固定牢固。

(20)实行放炮作业的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洒水、冲洗巷帮、净化风流、个体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

(21)井下每个皮带机头下风侧10--20m处均安设一道全断面喷雾帘。

(22)皮带机头处各转载、卸载点(包括煤仓放煤口、溜煤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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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雾均需使用不少于3个喷头,喷头间距为20-25cm左右,喷头距卸煤点高度不大于50cm;转载点落差不得超过50cm,若超过,必须安装溜槽或导向板,固定牢固。

(23)主要胶带巷转载点喷雾要实现自动化。

(24)防冲卸压用喷头采用1个喷头形式,喷雾方向需吊挂在卸压孔上方,并正对卸压孔。煤粉需及时清理,卸压完成后,及时对施工地点进行冲尘。

(25)一翼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每隔200m设置一道全断面喷雾帘,以上巷道必须安装1道红外线喷雾帘。 4、防灭火防治技术规范

(1)生产和在建矿井都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3)对现有生产矿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须制定防火措施。

(4)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可与防尘管路系统共用,但必须满足水量要求)。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如果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的水池共用,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5)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6)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7)井筒、平硐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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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8)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9)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②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 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③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⑤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⑥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井下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10)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11)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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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矿井必须在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井上消防材料库应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

②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

③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13)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

(14)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5)每季度应分别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6)煤的自燃倾向性分为容易自燃、自燃、不易自燃三类。 (17)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由矿井提供煤样送国家授权单位或授权单位认可单位鉴定。 (18)采取煤样进行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在地质构造复杂、破坏严重(如有褶曲、断层及岩浆侵入等)地带,或煤岩组份在煤层中分布明显(如明显有镜煤、亮煤、丝炭黄铁矿夹矸等)应分别加采煤样,并描述采样点状态;

②在采掘工作面采样时,先把煤层表面受氧化的部分剥去,再将底板清理干净,铺上帆布或塑料布,然后沿工作面垂直方向划两条线,线间宽度100--150mm,在两线间采下厚50mm的初采煤样;将初采样打碎至小于20--30mm粒度,混合均匀依次按圆锥缩分法,缩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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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kg,装入铁筒(或厚塑料密封袋)内,封严后,包装良好寄运送鉴;采样时,矸石或夹石不得混入煤样中。

③每个煤样备有两张标签,一张放在装煤样的容器内(务必用塑料袋包好,防潮),一张贴在容器外,按下列要求填写,字迹清楚:

1)煤样编号(送样单位样品号); 2)送样局、矿、邮编及联系人姓名; 3)煤层名称;

4)煤种(按国标分类); 5)煤层厚度; 6)煤层倾角;

7)采煤方法(掘进面示明掘进方法); 8)经验自然发火期(给出矿经验统计值); 9)采样地点;

10)采样人、采样日期;

④随同煤样必须给出采样地点地质柱状图,并说明煤层地质生成年代、距地表深度、采样地点暴露于空气中的时间,同时指明是否是从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附近采的煤样;

⑤鉴定煤样应在采样后15天内寄(运)达鉴定单位。 (19)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20)自然发火煤层和煤层自然发火期的确定:

煤层在开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定为自然发火煤层: ①煤炭自燃引起明火; ②煤炭自燃产生烟雾; ③煤炭自燃产生煤油味;

④在采空区或巷道风流中测取的一氧化碳浓度超过矿井实际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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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的自然发火临界值指标,或其它自然发火预测指标超过自然发火临界值。

(21)每个开采有自燃倾向煤层的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煤层巷道都必须统计煤层自然发火期。煤层最短自然发火期按如下规定进行统计:

①煤层巷道。从揭露煤层之日起,至该巷道发生自然发火之日止,为该巷道的煤层自然发火期。

②采煤工作面。从工作面开切(割)之日起,至发生自然发火之日止,为该工作面的煤层自然发火期。

(22)火灾事故、自然发火和自然发火隐患的确定: ①凡因火灾(包括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而引起如下情形之一者,定为火灾事故:

1)造成人员伤亡; 2) 造成直接损失: a.工作面停产8h以上;

b.火灾直接焚烧煤炭、设备和材料等损失折合价值超过(包括)1万元以上。

3)造成间接损失: a .封闭1个工作面; b.冻结煤量1万吨以上;

c.封闭设备、工具和材料折合价值超过(包括)1万元以上。 ②矿井某一区域或采掘工作面出现如下现象之一时,定为自然发火:

1)由于煤炭自燃出现:明火、火灾烟雾、煤油味等现象; 2)由于煤炭自燃出现:环境空气、煤炭围岩及其它介质温度升高,并超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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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于煤炭自燃在采空区或风流中出现一氧化碳,其浓度已超过矿井实际统计的临界值指标,并有上升趋势。

③矿井某一区域或采掘工作面出现如下现象之一时,定为存在自然发火隐患:

1)采空区或井巷风流中出现一氧化碳,其发生量呈上升趋势,但尚未达到矿井实际统计的临界值指标;

2)风流中出现二氧化碳,其发生量呈上升趋势,但尚未达到矿井实际统计的临界值指标;

3)煤炭、围岩及空气和水的温度升高,并超过正常温度,但尚未达到70℃;

4)风流中氧气浓度较低,其消耗量呈上升趋势。

(2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薄煤层除外)时,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发火期确定采区开采期限。在地质构造复杂、断层带、残留煤柱等区域开采时,应根据矿山地质和开采技术条件,在作业规程中另行确定采区开采方式和开采期限。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24)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必须对采空区、突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用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喷洒阻化剂、注阻化泥浆、注凝胶、注惰性气体、均压等措施,编制相应的防灭火设计,防止自然发火。

(25)在自然发火期内能采完、并能及时予以封闭的工作面和采区,可不采取上述防止自然发火的措施。

(26)采用灌浆防火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采区设计必须明确规定巷道布置方式、隔离煤柱尺寸、灌浆系统、疏水系统、预筑防火墙的位置以及采掘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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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安排防火灌浆计划,落实灌浆地点、时间、进度、灌浆浓度和灌浆量。

③对采区开采线、停采线、上下煤柱线内的采空区,应加强防火灌浆。

④应有灌浆前疏水和灌浆后防止溃浆、透水的措施。

(27)在灌浆区下部进行采掘前,必须查明灌浆区内的浆水积

存情况。发现积存浆水,必须在采掘之前放出;在未放出前,严禁在灌浆区下部进行采掘工作。

(28)采用阻化剂防火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选用的阻化剂材料不得污染井下空气和危害人体健康。 ②必须在设计中对阻化剂的种类和数量、阻化效果等主要参数作出明确规定。

③应采取防止阻化剂腐蚀机械设备、支架等金属构件的措施。 (29)采用凝胶防火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选用的凝胶和促凝剂材料,不得污染井下空气和危害人体健康,使用时井巷空气成分必须符合表1中的有关规定。

②编制的设计中应明确规定凝胶的配方、促凝时间和压注量等参数。

③压注的凝胶必须充填满全部空间,其外表面应予喷浆封闭,并定期观测,发现老化、干裂时,应予重新压注。

(30)采用均压技术防灭火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应有完整的区域风压和风阻资料以及完善的检测手段。 ②必须有专人定期观测与分析采空区和火区的漏风量、漏风方向、空气温度、防火墙内外空气压差等状况,并记录在专用的防火记录簿内。

③改变矿井通风方式、主要通风机工况以及井下通风系统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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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压地点的均压状况必须及时进行调整,保证均压状态的稳定。

④应经常检查均压区域内的巷道中风流流动状态,应有防止瓦斯积聚的安全措施。

(31)采用氮气防灭火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氮气源稳定可靠。

②注入的氮气浓度不得小于97%。

③至少有1套专用的氮气输送管路系统及其附属安全设施。 ④有能连续不断地监测采空区气体成分变化的监测系统。 ⑤有固定或移动的温度观测站(点)和监测手段。

⑥有专人定期进行检测、分析和整理有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等的规章制度。

(32)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采用全部充填采煤法时,不得采用可燃物作充填材料,采空区和三角点必须充满。

(3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在采区开采设计中,必须预先选定构筑防火门的位置。当采煤工作面投产和通风系统形成后,必须按设计选定的防火门位置构筑好防火门墙,并储备足够数量的封闭防火门使用的材料。

(34)预先构筑防火门门墙(套)的要求:

①采区或工作面形成生产和通风系统后10天内,按设计确定的位置和规格构筑防火门门墙(套),并与采区同时移交和验收;

②防火门门墙(套)的构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a.防火门门墙(套),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b.墙体厚度不得小于600mm;

③墙体四周应与巷壁接实,其掏插深度不得小于300mm; ④墙体无重缝、无干缝,灰浆饱满,不漏风; ⑤防火门门口断面采用“内插拆口”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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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封闭防火门所用的板材其厚度不得小于30mm,每块板材宽度不小于300mm,拆口宽度不小于20mm,并要外包铁板;

⑦封闭防火门用的木板要逐次编号排列,摆放整齐。指定人员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如有变形或丢失要及时更换和补充。

(35)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36)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在采区开采设计中,必须明确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观测点的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优先选用束管监测系统)、确定煤层自然发火的标志气体和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所有检测分析结果都必须记录在专用的防火记录簿内,并定期检查、分析整理,发现有自然发火指标超过或达到临界值等异常变化时,立即发出自然发火预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煤层自然发火的标志气体可参照下表。

各煤种自然发火标志气体

指煤种 标志气体 主要的 辅助CO及其派生指的 预报温度℃ 标志气体增量浓度PPm 标 110--180 (C2H4) 0.1—2.0 (37)监测点的布置:

监测点一般布置在可能自燃区(或需要监测区)的回风流侧定期采集气样进行分析。回采工作面应布置在后方采空区、工作面回风上隅角、工作面回风巷的回风流以及与采区其它回风流的汇合点,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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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褐煤长焰煤气、焦煤瘦煤贫煤 肥煤 无烟煤 烯烃、烯烷比 CO及其派生指CO及其派生指标 标 烯烃、烯烷 比 90--150 (CO) 10--30 100--150 (CO) 10--35 煤工作面的进风巷的进风流中也应设置一个监测点作为气体成分的对比。

(38)采用放顶煤采煤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厚及特厚煤层时,必须编制防止采空区自然发火的设计,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根据防火要求和现场条件,应选用注入惰性气体、灌注泥浆(包括粉煤灰泥浆)、压注阻化剂、喷浆堵漏及均压等综合防火措施。

②有可靠的防止漏风和有害气体泄漏的措施。 ③建立完善的火灾监测系统。

(39)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中掘进巷道时,对巷道中出现的冒顶区必须及时进行防火处理,并有定期检查。

(40)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立即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灭火工作。

(41)封闭火区灭火时,应尽量缩小封闭范围,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煤尘以及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42)煤矿企业必须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注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地点。每一处火区都要按形成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建立火区管理卡片。火区位置关系图和火区管理卡片必须永久保存。

(43)永久性防火墙的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每个防火墙附近必须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悬挂说明牌。

②应定期测定和分析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 ③必须定期检查防火墙外的空气温度、瓦斯浓度,防火墙内外空气压差以及防火墙墙体。发现封闭不严或有其他缺陷或火区有异常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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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时,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④所有测定和检查结果,必须记录放火记录薄。

⑤矿井作大的风量调整时,应测定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

⑥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墙都应编号,并在火区位置关系图中注明。

(44)封闭的火区,只有经取样化验证实火已熄灭后,方可启封或注销。

火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方可认为火区已经熄灭: ①火区内的空气温度下降到30℃以下,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空气温度相同。

②火区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到5.0%以下。

③火区内空气中不含有乙烯(C2H4)、乙炔(C2H2), 一氧化碳浓度在封闭期间内逐渐下降,并稳定在0.001%以下。

④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

⑤上述4项指标持续稳定的时间在1个月以上。 (45)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前,必须制订安全措施。

①启封火区时,应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有无一氧化碳。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②启封火区和恢复火区初期通风等工作,都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火区回风风流所经过巷道中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③在启封火区工作完毕后的3天内,每班必须由矿山救护队检查通风工作,并测定水温、空气温度和空气成分。只有在确认火区完全熄灭、通风等情况良好,方可进行生产工作。

(46)不得在火区的同一煤层的周围进行采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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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煤层同一水平的火区两侧、煤层倾角小于35°的火区下部区段、火区下方邻近煤层进行采掘时,必须编制设计,并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留有足够宽(厚)度的煤(岩)柱隔离火区,回采时及回采后能有效隔离火区,不影响火区的灭火工作。

②掘进巷道时,必须有防止误冒、透火区的安全措施。 ③煤层倾角在35°以上的火区下部区段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5、风窗安装管理标准

(1)墙体使用不燃性材料,厚度不小于370mm,四周均要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墙面平整,不漏风。

(2)有水通过时,底部应设水沟,墙体下设反水池或挡风帘。 (3)通过的电缆孔、管路孔要封堵严密不漏风。 (4)前后5米内巷道要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或淤泥。 (5)有“风窗前后5m内严禁堆放杂物”的标注。

(6)调节风窗的规格根据现场实际留设,风量根据生产的需要调节,调节风窗要设在墙体的上部。

(7)调节板厚度为8mm(误差不超过2mm),安装为推拉式,要求灵活、可靠。

(8)风窗刷漆并标刻度管理。 6、风门施工管理标准

(1)墙体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临时风门厚度不小于25mm,永久风门厚度不小于50mm,严密不漏风。墙体平整(1m内凹凸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墙体周边掏槽(岩巷、锚喷、砌碹除外),要见硬底、硬帮,要与煤岩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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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周要有不少于10mm的裙。

(2)门扇要平整,门板之间要错口不漏风,四周与门框接触严密,门扇要刷漆;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不漏风。永久风门两风门之间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大于5米;风门门扇下边缘需设底坎;两风门必须装有闭锁装置,确保自动关闭;永久风门需设反风门。调节风窗的调节位置应设在门墙的上方并能调节。

(3)风门前后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同时要有明显标注“风门前后5米内严禁堆放杂物”的字样。

(4)有水通过风门时设水沟,底部设反水池或挡风帘;通过墙体的电缆孔、管路孔要封堵严密不漏风。

(5)风门施工完成后,在墙体上设置风门管理牌板。 (6)施工完毕后,做到工完料净。 7、风筒使用管理标准

(1)吊挂风筒的铁丝必须用紧线机将铁丝崩紧拉直,吊挂风筒的全岩巷道,每隔5米打一个吊挂眼,吊挂眼高度距底板向上不低于2米,要确保同一水平,吊挂眼的方向要稍微上倾。

(2)风筒必须全部编号管理,风筒编号从风机前第一节至迎头后30米范围内,编号若风机从左向右供风,从风筒左侧开始编号;若风机从右向左供风,则从风筒右侧开始编号。编号位置在距风筒接口约1米,严禁出现无编号或编号混乱的现象。

(3)风筒要平、直、稳、紧,不漏风,卫生干净。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0.1米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风筒补丁四角需剪成倒圆角形)。无反接头,软质风筒用好反压边。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风筒拐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过墙风筒必须使用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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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筒或骨架风筒。异径风筒接头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严禁花接。

(4)吊挂风筒的铁丝必须拉直,逢环必挂,确保吊挂平直,严禁扒装机等设备挤压。风筒破口必须修补,严禁用铁丝扭扎风筒。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末端20米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用好反压边。

(5)巷道迎头前三节严禁使用新风筒,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前两节必须使用抗炮崩风筒。

(6)因喷浆、打吊挂眼等原因造成风筒上存有喷浆残料时,必须及时冲刷干净。

(7)启动风机进行送风时,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先点试三次,待风筒鼓起后,再正常送风,严禁一次性启动风机,防止损坏风筒。 8、隔爆水棚安装管理标准

(1)在下列地点必须安设主要隔爆棚: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2)在下列地点必须安设辅助隔爆棚: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采区内的煤层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与煤仓相通的巷道。

(3)水棚的水量:水棚组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主要水棚不低于400L/m2,辅助水棚不低于 200L/m2。

(4)水棚的排间距为1.2~3.0m,主要水棚的棚区的长度不小于30米,辅助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

(5)水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100mm。水棚距巷道轨面向上不小于l.8m。水棚应保持统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的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米长的巷道断面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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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吊挂水棚的挂钩位置正对,每对挂钩的方向要相向布置,挂钩使用4~8mm圆钢,挂钩角度为60+5度,弯钩25mm。

(7)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的交岔口、转弯处、变坡处的距离不得小于50m。

(8)每组隔爆水棚必须使用同一规格的水袋,不得混用。 (9)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和掘进巷道长度小于300m时设1个棚区,300~500m设2个棚区,500m以上设3个棚区。

(10)在有支护的巷道中进行吊挂水棚的操作时,不得破坏原有支护。却需改变的,要制定专门措施,按措施施工。

(11)隔爆水棚实行挂牌管理,牌板标明:地点、水袋个数、棚区长度、水量、断面、棚距等参数。每旬检查一次,并有记录,要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更换或损坏的水袋必须及时回收。 9、局部通风机安装管理标准

(1)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

(2)局部通风机安装必须吊挂或垫起,离地面高度大于0.3m。风机吊挂安装时,每处吊挂点施工3棵锚杆,生根必须牢固可靠,中间生根锚杆高出两侧生根点0.5m,两侧锚杆间距为0.8m,±不超过5mm。

(3)所有供风地点均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两台风机同时与工作面电源联锁。

(4)局部通风机设备必须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均实现安装消声器。

(5)专人挂牌管理,风机安装完成后要贴铭牌管理,吊挂安装风机有“风机下严禁站人”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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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密闭施工管理标准

(1)墙体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临时厚度不小于25mm,永久厚度不小于50mm,严密不漏风。墙体平整(1m内凹凸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墙体周边掏槽(岩巷、锚喷、砌碹除外),要见硬底、硬帮,要与煤岩接实,四周要有不少于10mm的裙。

(2)设施周围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3)密闭内有水时设反水池或反水管;自燃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要设观测孔、措施孔,孔口封堵严密不漏风。

(4)密闭施工完成后,在墙体上挂密闭管理牌板和说明牌板各一块,尺寸分别为600×400mm,500×300mm.。

(5)密闭前要按标准设置栅栏(密闭距三岔门口不大于3米时,可不设)并悬挂“禁止入内”牌和“密闭前严禁堆放杂物”的明显标著牌。

(6)临时性密闭墙体可用砖砌筑或用木板鱼鳞式搭接,四周接触严密,墙面达到严密不漏风。 11、束管线施工管理标准

(1)束管线在主要运输大巷及喷浆巷道采用吊钩悬挂,间距分别为1米,1.5米,裸体煤巷可直接悬挂在巷道一帮,并靠上部布设,两悬挂点间距为1.5米,跨圆弧巷道电缆间距0.5米。

(2)束管悬挂要求平直,可有适当的驰度但要均匀整齐,束管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严禁与电缆相互交叉,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矿车掉道时不受冲击,束管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其他设备上。

(3)束管监测线距架空线为100mm。要求间距、驰度与动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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缆相同,保持平直,悬挂时不准打结或缠绕在电缆钩上。

(4)巷道跨越处束管线用电缆钩悬挂圆弧状,高度要靠进巷道上。且保持干净、无灰尘。

(5)束管线接头要扎紧,并时刻保持连通,每次取样后,要及时恢复到位,不得随意断开。

(6)分路箱的安装:在井下选择顶板完好且安全有保证的位置适合地点,用膨胀螺丝固定在巷道壁上。将分路单管接到分路箱内的过滤水器上,将放水开关关闭。

(7)粉尘过滤器的安装:粉尘过滤器应悬挂在巷道两壁上,距顶版板300~500毫米,并保证束管连接密闭,牢固。

(8)在每个生产采煤工作面设置四路束管。分别设在采煤工作面①进风巷远②进风巷近③回风巷远④回风巷近,并分别安装粉尘过滤器;在采空区封闭前,预先在密闭墙以里5~20米处设置一个粉尘过滤器,监测采空区的有害气体情况。 12、瓦斯防治技术规范 瓦斯检查地点设置原则

(1).矿井总回风道、一翼回风道、采区回风道,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

(2)采煤工作面:

①采煤工作面需在移动变电站、工作面风流、回风隅角、回风流、皮带机头设置瓦斯检查点。

②串联通风的采煤工作面,须在被串联的进风流中加设瓦斯检查点。

③对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高冒处、密集处等其它地点,瓦斯检查员要随时检查。

(3)掘进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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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掘进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

②高冒处、躲避所(有瓦斯喷出地点)。

③串联通风时,被串局扇吸风口外20m范围的进风流中。 (4)其它地点:

包括可能涌出瓦斯的炮眼、可能涌出或可能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进、回风流中使用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临时停风地点、挡风墙处、栅栏处、临时配电点、有人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瓦斯检查要求

(1)矿井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均应在测风站内测定。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的测定应在巷道风流的上部,二氧化碳浓度的测定应在巷道风流的下部。有支架的巷道,在距支架和巷底各为50mm的风流内测定;无支架或用锚喷、砌碹支护的巷道在距巷道顶、帮、底各为200mm的巷道风流中测定。

(3)采区回风流中的瓦斯与二氧化碳浓度,应在该采区全部回风流汇合后的风流中测定。

(4)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测定点,应选在距采煤工作面煤壁线10m以外,50m以内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测定,取其最大值。

(5)单巷掘进采用压入式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在迎头和回风流中分别测定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其中回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分别取最大值。

(6)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隅角的一氧化碳浓度及氧气要做重点检查。如发现各工作地点气体浓度变化异常必须立即向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及通防工区汇报并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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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巷道冲尘标准

(1)采煤工作面及两巷超前支护段每班冲尘一次,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每天冲尘一次,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工作面通道每周冲尘二次。

(2)生产的采区回风巷、主要回风巷每周冲尘二次。 (3)煤巷掘进工作面自迎头向后30米范围内每天冲尘一次;30米以外巷道每周冲尘二次。岩巷掘进工作面自迎头向后30米(有喷浆料场时,至料场后20米)范围内每天冲尘一次;以外巷道每周冲尘二次。放炮前、放炮后必须对自迎头向后20米范围内的巷道顶帮冲洗一遍,扒装作业前必须对迎头至扒装机处浮煤(矸)冲洗一遍。

(4)各工作面的进风联络巷、采区进风巷、主要进风巷每周冲尘一次。

(5)各行人联络巷每周冲尘一次。

(6)各类巷道粉尘大时必须随时冲刷,杜绝粉尘超标。 (四)安全监管 掘进工作面监管方面

1、风水管路须吊挂整齐,保持清洁干净,表面无灰尘及喷浆料,不得跑、冒、滴、漏,锈蚀处及时刷漆。

2、风水软管自永久管路的分水(风)器接出后,必须规范吊挂在巷帮上,风水软管吊挂与永久管路在一侧,吊挂高度1m,每3m设一个挂钩,每挂钩必须上下两点固定,挂钩的上下两端必须都在一条直线。

3、吊挂时,按软管的直径,由细到粗自上而下分类吊挂,直到软管的分风(水)器,分风(水)器向前至风动工具的软管可以拖地,但必须捋顺,严禁多处打弯,分水(风)器向前至风动工具的软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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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0m,否则必须延长风水主软管,所有软管垂度必须一致。

4、 各类风水软管及阀门不得跑冒滴漏,每个接头必须用正规“U”型销,并插到位。

5、 各类风水软管不用时必须盘好,放在物料架上,废旧软管及时回收上井。

6、 喷浆管必须用电缆钩吊挂在风水管一侧,排列整齐,严禁乱扔乱放。喷浆完成后应及时清理,保持清洁卫生,并吹净料箱内的所有机料 。

7、 喷浆机摆放位置:外沿距轨道的距离不得少于500mm。喷浆后所有管线上清理干净,不得挂有喷浆料。

8、喷雾帘及除尘风机管路,必须吊挂整齐。

9、掘进巷道使用的各类开关、照明综保等机电设备必须上架,摆放平整、布置合理,开关架与开关必须匹配,并刷漆严禁锈蚀。

10、小型电器必须上板,并在巷帮上固定牢靠。

11、掘进巷道内缆线吊挂整齐,布置合理,无交叉、无打结,防止电缆在设备喇叭嘴处有拉紧现象发生。

12、掘进巷道闲置设备及时升井。

13、避灾路线标识牌:避火灾、瓦斯、煤尘爆炸路线牌板材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行业标准AQ1017—2005》。

14、防尘管理牌板及防尘设施牌板挂在距工作面50m范围内:内容手写要规范,牌板上沿距底板1.6m高。喷浆巷道用钢钉固定在帮上,牌板用挂钩挂在钢钉上,锚网巷道四角固定在巷帮上。

15、瓦斯检查牌板: 挂在距工作面50m范围内,牌板上沿距底板1.6m高。喷浆巷道用钢钉固定在帮上,牌板用挂钩挂在钢钉上,锚网巷道用钢条握挂钩吊挂在帮上。

16、风筒: 风筒吊挂用8#铁丝,14#铁丝吊挂,每5m设一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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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吊点,变坡点、拐弯点另加。原则上风筒吊挂高度与局部通风机一致,做到风筒靠顶、靠帮,吊挂平直(20m范围内垂度不大于50mm)、逢环必挂,吊挂与钢丝用16#铁丝连接,接头反压边,弯头不准拐死弯(褶皱深度不大于50mm),编号及时,(紧跟扒装机)风筒无破口,接头无漏风。风筒出风口距迎头距离:煤巷、半煤巷不大于6m。备用风筒上架,码放整齐,挂标志牌,迎头备用风筒不得超过2节,摆放整齐,放在干燥处。

17、水幕:距迎头50m、100m范围各安设1道防尘水幕,水幕吊挂牢固,距顶板及巷帮不大于100mm胶管连接。胶管吊挂平直,喷头间距为400mm,迎风喷雾,雾化效果好。接喷雾增加三通,巷道冲尘时不影响喷雾使用,阀门设在行人侧,齐全、灵活、可靠,接头处不得漏水。

18、扒装喷雾: 扒装机转载点处安设相对固定的喷雾装置,喷雾上架,安装在巷道顶板上,距扒装机料口不大于1m,喷嘴3个,胶管连接,雾化效果好。

19、除尘风机: 除尘风机及风机架刷天蓝漆,除尘风机放置合适地点平稳牢固,风机内不准存有杂物。

20、隔爆水棚:煤巷、半煤岩巷设隔爆水棚,距工作面60m—200m范围内,隔爆水袋数量满足要求,保持水量充足,水袋间距均匀,吊挂平直并编号管理。矩形锚网上横杆,距顶板100mm-200mm,横杆采用可调节挂钩,挂在顶板钢梯上,每两排钢梯挂一组水袋;拱形巷道、喷浆巷道帮部打眼,安装钢镢,钢镢敷设托管,托管上用卡子固定横杆。隔爆水袋管理牌板挂在水袋处巷帮,刚性固定,距底板1.6m高。

21、提升上下车场抬道用的工具必须按统一标准配备(截面积140mm×120mm,长3m的板梁一根, 截面积140mm×120mm,长1.2m的道木4根,并红白相间刷漆), 放在信号峒室后3m,安全间隙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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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一侧,必须上架。

22、各岗点和巷道内每200m设一垃圾箱,垃圾箱统一用铁皮加工成300*400mm倒三角型,固定在巷道帮部,高度为底板上方800mm。

23、施工用的工具箱长2m、宽800mm、高600mm,用钢板焊接而成,刷天蓝漆。

24、耙装机必须保持清洁,耙装机上严禁存放任何工器具、物料等。

25、巷道内各个岗点及交接班硐室必须备有衣架,衣架用Ф10mm钢筋焊接加工,长1m,衣架必须刷天蓝漆,固定在帮部。

26、施工用的前探梁必须放在耙装机后10m处,并统一固定在水沟对侧帮部,最下面的一根距底板500mm,往上间距依次为400mm。

27、施工所用的风钻、锚杆机放在耙装机后侧,用Ф20mm钢筋加工的钩子上,钩子刷天蓝漆,贴帮放置,严禁倒地。风镐、钎子、手镐、道楔、绳鼻子、炮棍等必须放在工具箱内。

28、施工所用的物料必须放在料场内,料场必须在耙装机往后100m(防冲区域为不低于150m)范围内,存放的顺序为:锚杆、金属网、钢筋梯、塑料网、锚索绳、锚固剂、托盘、扎丝、速凝剂等,料场的长度不得超过50m,支护材料必须分类上架码放整齐,同类支护材料堆放不超过2垛。

29、材料码放应横竖成线(同规格的长短不齐的物料要求一头齐,高度不得超过1.5m,距离轨道不得小于400mm),标志牌内容齐全、规范统一。

30、木楔、树脂药卷、锚杆托盘、道夹板等小型材料必须放在专用箱内。

31、备用支护材料必须按规程标准配备,备用支护材料必须上架,距离迎头不超过2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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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沙场存放处与墙壁之间必须加隔离物,严禁喷浆料污染墙面。 33、巷道内无淤泥、积水(淤泥、积水长度不超过5m,深度不超过100mm)。

34、巷道内无大于5cm煤矸及杂物,顶、帮无铁丝、绳头、链条、废钎子等,开关、料堆等周围不准有杂物,浮煤(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

35、水沟距离耙装机不超过5m,水沟应保持畅通,清洁,盖板齐全、稳固。

36、所有岗点(操作点、输送机道)必须有充足照明,巷道内每100m一组。

37、交接班硐室位置合适,卫生清洁干净,墙壁刷漆有照明,桌椅摆放整齐,表面干净,硐室编号管理,各项记录齐全,字迹工整,无漏填项目。

38、在斜巷上车场距变坡点1.2m—2 m处必须安装不倒翁阻车器(主要采区轨道上山安装风动抱闸式阻车器)。

39、阻车器下部必须用混凝土打基础,并保持基础内无淤泥、积水、杂物,并保证阻车器自动复位、动作灵敏。阻挡车器的挡车部分及手把应刷红白相间的油漆(自上而下,先刷红色,间隔100mm)。

40、不倒翁阻车器的闭锁手把与牵引杆之间的牵引钢丝绳采用Ф6mm钢丝绳,钢丝绳的绳头用配套绳卡连接,不得用铁丝捆扎。

41、挡车棍应设在变坡点附近1.2m—2m 处阻车器的前方(面向斜巷下方)平段。挡车棍固定孔用108mm的钢管预埋,位于轨道中间,深度500mm—700mm,上沿不超过底板20mm。挡车棍应刷红白相间的油漆(自上而下,先刷红色,间隔100mm)。

42、电铃、信号符合电气完好标准。打点信号装于信号盘上,信号盘安装在信号峒室及车房内,用4个螺栓固定上墙,安装牢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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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距底板800mm,外侧距峒室口200mm。绞车操作按钮、声光信号必须符合电气完好标准,用4个螺栓固定与绞车底座或基础上,上端与离合闸把平齐,要保证按钮安装牢固,不能乱晃。

43、各部车场及中间道口还应有“行车不行人”的醒目标志牌,该标志牌安装在斜巷行车声光语言报警信号附近。安装高度:下沿距轨道面2.5m以上,要用Ф4cm以上的链子吊挂或用刚性框架固定,不准用铁丝、绳子或类似物品随意吊挂,牌板要保持水平,不得偏斜。

44、“行车不行人”标志牌和报警信号的正面均朝向进入所在车场的方向(车场外侧)。

45、绞车房、上下车场及中间车场摘挂钩地点, 要有照明灯,间距不大于10m,悬挂在巷道中间,高度不底于2.5m。主要提升斜巷内应有照明。照明灯按照按矿统一标准。

46、信号硐室内无片帮、无积水、无淤泥杂物等,斜巷和上下车场严禁存放材料杂件。

47、各车场有信号把钩工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牌板。牌板安装到车场信号硐室的正面帮上,朝向硐室外侧,居中悬挂。牌板安装要对称,牌板下沿距离底板1.4m。

48、绞车处要有小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牌板。牌板固定在小绞车后方(正对小绞车)巷道墙上,安装高度从巷道底板到牌板下沿1.4m,安装要平整,不准出现歪斜,必须四角固定。如小绞车无硐室,牌板安装在绞车后方1m处,牌板下沿距巷道底板高度1.4m。牌板用膨胀螺丝四角固定。

49、煤巷、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牌板安装在绞车后方1m处,牌板下沿距巷道底板高度1.4m。信把工操作规程安装高度同上。牌板四角要固定牢固。

50、主要提升斜巷应在上下车场等候室内悬挂上下人时间牌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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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猴车的斜巷各车场还要有乘车制度、乘车时间、猴车管理牌板,牌板内容应齐全完善。以上牌板并排排列整齐,牌板下沿到巷道底板1.4m。

51、提升道必须装设地轮,装设必须平正稳固,不得被煤矸杂物埋没,保证运转灵活。每组地轮间距,主要斜巷不得大于10m,一般斜巷不得大于20m,严禁钢丝绳在底板或轨道上拖行,以不磨绳,不磨轨道、道板为原则。地轮应用专门钢质框架固定在轨道中,不得偏斜、脱落。

52、斜巷的水沟要保持清洁、通畅,轨道上的浮煤、杂物应及时处理。

53、在保证行人、行车安全间隙的条件下,超过15°斜巷人行道必须打水泥台阶,迈步高度100mm,宽度×长度一般为6mm*400mm。

54、高防、变压器、电气开关外表清洁,摆放整齐、标志清楚、表面无积尘,铭牌齐全。

55、 胶带输送机运行正常,无跑偏、洒煤现象,胶带边缘及框架上不得有超过30mm的帆线;胶带输送机下煤泥清净,无埋、磨托辊现象;各部联接螺栓、托辊座、防窜销、抗偏轮、清扫器应齐全、完好,安装位置满足要求;清扫器清扫效果良好,达到正常使用;托辊齐全、完好,转动灵活,无异响、卡阻现象,轴端无缠线;行人跨越处必须加设安全可靠的行人过桥,机尾安装牢靠护栏;落煤点喷雾装置齐全完好,喷嘴数量满足要求,喷雾效果良好。 采煤工作面监管方面

1、管理人员按规定要求取得安全资格证,新工人应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井下作业人员各项证件需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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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面现场配备跟班管理干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掌握专业技术要求,对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及技术规范。

3、作业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规程和技术措施,操作规范,执行“敲帮问顶”制 度和开工前安全确认制度,无“三违”行为。

4、工作面开工前由跟班区长班组长对工作面进行作业前隐患排査,并实行闭合管理。

5、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 6、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综采(放)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严实,达到初撑力。

7、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综采(放)不大于300mm。

8、不准随意留煤顶开采,必须留煤顶,托夹矸开采时,必须有专项批准的措施。

9、新设支柱初撑力:单体液压支柱φ80mm≥60kN,φ100mm≥90kN。

10、单体液压支柱支设不缺梁、不少柱。

11、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要打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100mm(局部变化地区可加柱),柱距偏差不大于±100mm,排距偏差不超过±100mm

12、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不大 于100 mm/m;底板松软时,支柱应穿柱鞋,钻底 小于100 mm;工作面顶板不应出现台阶下沉。

13、液压支架初撑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不应低于24MPa ,支架压力表清洁完好,同时初撑力不低于支架额定值的80%(立柱和平衡千斤顶有显示)。

14、工作面“三直一平”,液压支架 (支柱)排成一条直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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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不超过50 mm,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大于±100mm。。工作面伞檐长度大于l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超过200 mm; 伞檐长度在lm以下时,最突不超过250 mm。

15、液压支架接顶严实,相邻支架(支柱)顶梁 平整,不应有明显错茬(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 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mm)。

16、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7°。 17、液压支架(支柱)应编号管理,牌号清晰。

18、工作面内特殊支护齐全;局部悬顶和冒落不充分(面积小于2 mx5 m)的应采取措施,超过的应进行强制放顶。特殊情况下不能强制放顶时,应有加强支护的可靠措施和矿压观测监测手段。

19、不随意留顶煤开采。留煤顶、托夹矸开采时, 应有经过审査批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0、采用放顶煤生产工艺的采煤工作面,支护和顶板管理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

21、工作面因顶板破碎,需要铺设假顶时,应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执行,并编制处理冒顶措施。

22、对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落实及 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班评估,并做好记录。

23、材料道、皮带巷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控顶距应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挡矸有效

24、工作面上下机头处坚持正确使用好4对8根长根钢梁或双锲调角定位顶梁(不少于6架)支护,支柱初撑力:φ100mm≥90kN;φ80mm≥60kN综采工作面要使用端头支架或其他有效支护形式,在作业规程中说明。

25、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金属支柱和铰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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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或长钢梁),距煤壁10m范围内打双排柱,10~20m范围内打单排柱,采取其他支护形式在作业规程中说明

26、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6m,综采不低于1.8m,有0.7m宽人行道。

27、超前支柱初撑力不低于50kN。

28、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风、运输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机头处可根据作业规程放宽1排)。

29、用全部冒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不小于1.5倍采高,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不充分(<(2×5)m2),超过的要进行强制放顶。特殊条件下不能强制放顶时,要有加强支护的可靠措施和矿压观测资料及监测手段。

30、切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无失效支柱,挡矸有效,特殊支护(戗柱、戗棚)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31、无空载支柱。

32、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15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伞檐最突出部份薄煤层不超过20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50mm。

33、综采放顶煤工作面要及时移架,端面距最大值≤340mm,支架接顶严密。

34、液压支架(支柱)与工作面条件相适应;支 护强度选择有科学依据,支架工作阻力满足设计要求。

35、采煤机选型应满足煤层采高、截割的难易程 度、地质构造发育程度和能力要求。采煤机完好,不漏油,不缺齿,采煤机上装有能停止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置。

36、落煤、装煤、运煤、支护等工艺装备能力匹 配,无制约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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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

37、液压系统无漏、窜液,部件不缺损,管路无 挤压;注液枪完好,控制阀有效;采煤机、刮板 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等设备完好,保护齐全, 运行可靠,符合机电设备的管理规定;喷雾装置 符合规定,内外喷雾有效。

38、乳化液泵站完好,综采工作面乳化液浓度为 3% ~5%、压力不小于30 MPa。乳化液浓度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器,有现场检查手段。

39、电缆悬挂、管子铺设符合规定,开关要上架,闲置设备和材料要放在安全出口20m以外的安全地点,机电设备完好,隔爆设备无失爆,电气设备上方有淋水时,要有防水设施。

40、通信系统畅通可靠,监测、监控设备运行正 常,安放位置符合规定。

41、辅助运输设备完好,制动可靠,安设符合要 求,声光信号齐全;轨道铺设符合要求;钢丝绳 及其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检验合格。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头与顺槽输送机搭接合理,底链不拉回头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档煤板和刮板、螺栓齐全完整,机采工作面输送机铲煤板齐全。转载机设置安全防护栏和拉线急停装置,防护严密,安全可靠。

42、泵站、休息地点、油脂库等场所有照明;图牌板齐全、清晰整洁,巷道交叉口有避灾标识牌。

43、稳车处要有稳车司机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牌板。牌板固定在小绞车后方(正对小绞车)巷道墙上,安装高度从巷道底板到牌板下沿1.4m,安装要平整,不准出现歪斜,必须四角固定。如小绞车无硐室,牌板安装在绞车后方1m处,牌板下沿距巷道底板高度1.4m。牌板用膨胀螺丝四角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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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胶带输送机运行正常,无跑偏、洒煤现象,胶带边缘及框架上不得有超过30mm的帆线;胶带输送机下煤泥清净,无埋、磨托辊现象;各部联接螺栓、托辊座、防窜销、抗偏轮、清扫器应齐全、完好,安装位置满足要求;清扫器清扫效果良好,达到正常使用;托辊齐全、完好,转动灵活,无异响、卡阻现象,轴端无缠线;行人跨越处必须加设安全可靠的行人过桥,机尾安装牢靠护栏;落煤点喷雾装置齐全完好,喷嘴数量满足要求,喷雾效果良好。

45、巷道净高不低于1.8m。

46、支护完整,拱形支架、卡揽、螺栓、垫板齐全,断梁要及时更换或采取补强措施,无空帮空顶、刹杆摆放整齐、架间撑木(或拉杆)牢固齐全,锚网支护完整有效

47、文明生产:(1)巷道无积水(长5m,深0.2m);(2)无浮碴、杂物;(3)材料、设备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4)“五图一表”及其他牌板齐全、整洁,吊挂整齐

48、管线吊挂整齐,行人侧宽度不小于0.7m。风水软管自永久管路的分水(风)器接出后,必须规范吊挂在巷帮上,风水软管吊挂与永久管路在一侧,吊挂高度1m,每3m设一个挂钩,每挂钩必须上下两点固定,挂钩的上下两端必须都在一条直线。

49、吊挂时,按软管的直径,由细到粗自上而下分类吊挂,直到软管的分风(水)器,分风(水)器向前至风动工具的软管可以拖地,但必须捋顺,严禁多处打弯,分水(风)器向前至风动工具的软管不超过20m,否则必须延长风水主软管,所有软管垂度必须一致。

50、 各类风水软管及阀门不得跑冒滴漏,每个接头必须用正规“U”型销,并插到位。各类风水软管不用时必须盘好,放在物料架上,废旧软管及时回收上井。

51、工作面两巷内缆线吊挂整齐,布置合理,无交叉、无打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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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电缆在设备喇叭嘴处有拉紧现象发生。

52、避灾路线标识牌:避火灾、瓦斯、煤尘爆炸、冲击地压路线牌板材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行业标准AQ1017—2005》。

53、瓦斯检查牌板: 挂在距工作面50m范围内,牌板上沿距底板1.6m高。

54、风筒: 风筒吊挂用8#铁丝,14#铁丝吊挂,每5m设一个生根吊点,变坡点、拐弯点另加。原则上风筒吊挂高度与局部通风机一致,做到风筒靠顶、靠帮,吊挂平直(20m范围内垂度不大于50mm)、逢环必挂,吊挂与钢丝用16#铁丝连接,接头反压边,弯头不准拐死弯(褶皱深度不大于50mm),编号及时,(紧跟扒装机)风筒无破口,接头无漏风。风筒出风口距迎头距离:煤巷、半煤巷不大于6m。备用风筒上架,码放整齐,挂标志牌,迎头备用风筒不得超过2节,摆放整齐,放在干燥处。

55、水幕:距迎头50m、100m范围各安设1道防尘水幕,水幕吊挂牢固,距顶板及巷帮不大于100mm胶管连接。胶管吊挂平直,喷头间距为400mm,迎风喷雾,雾化效果好。接喷雾增加三通,巷道冲尘时不影响喷雾使用,阀门设在行人侧,齐全、灵活、可靠,接头处不得漏水。

56、隔爆水棚:煤巷、半煤岩巷设隔爆水棚,距工作面60m—200m范围内,隔爆水袋数量满足要求,保持水量充足,水袋间距均匀,吊挂平直并编号管理。

57、材料码放应横竖成线(同规格的长短不齐的物料要求一头齐,高度不得超过1.5m,距离轨道不得小于400mm),标志牌内容齐全、规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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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防治水方面 1、朝阳煤矿防治水制度

(1)各级岗位责任制; (2)生产安全联席制度; (3)专业隐患排査制度;

(4)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 (5)预测预报制度;

(6)矿井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7)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8)各项技术规 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 (9)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0)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1)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2、防治水保障体系

有经过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工作规划,并分解落实和防治水月度会议制度和会议纪要,成立防治水工作机构。矿井配备了副总工程师一名,水文地质技术人员2名,矿井防排水系统健全,设施完善,每年进行联合试运转报告,且矿井排水设备、设施的排水能力满足《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 3、防治水基础工作

保存井上、井下和不同观测内容的专用原始记录本,记录规范并保存完好;

建立《煤矿防治水规定》中的15种台账以及其他有关台账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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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图纸。并对采掘工作面进行地质和水文地质的年度、季度、月度预测预报,明确采掘工作面水患威胁。 4、防治水工程

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防治水工程有专门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并按程序审批,工程结束有验收报告。对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坚持有掘必探有探放设计和单孔设计。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中表明采空区的积水面积、积水量,并绘制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编制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疏干带压开采时,工作面采用物探、化痰及钻探等手段查明隐伏构造及构造破碎带及其含(导)水 情况,制定防治措施。制定防治水探放水制度,钻探时有专门的防治水设计、措施。 5、防治水害措施

制定防治水害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建立与周边矿井交换图纸和防治水资料、水体巡查、雨季巡查等制度。对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关闭废弃的小煤窑位置和积水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其威胁性,记录在案,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井下对矿井构成威胁的断层突水、煤层顶底板砂岩水、老空水、钻孔水等各种水害进行检测、诊断和探放。 (六)防冲专业技术标准 1、资料部分

(1)矿井应组织编制冲击地压防治五年规划、年度计划,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审查批准后实施;

(2)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矿井年度安全费用计划,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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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防冲工作需要;

(3)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4)矿井必须明确分管冲击地压防治的负责人和专职防冲副总。 (5)各采取必须进行煤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工作,鉴定报告齐全;采掘头面必须按照“一面一评估,一头一评估”要求,完成防冲安全评估工作;防冲办根据评估报告及评审意见制定专门防冲方案,由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6)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各项防冲管理制度,制度包括: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防冲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防冲工作组织协调制度、防冲安全投入保障制度、防冲设施管理规定、防冲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冲击地压隐患闭合制度、冲击地压监测预警闭合处理制度、冲击危险区域限员准入管理制度、冲击危险区域物料设施固定标准、防冲设施设计、防冲工程施工验收与归档制度、防冲安全培训制度及计划、冲击地压隐患排查分析制度、防冲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规划、矿长防冲办公会议制度、防冲副总例会制度、矿长办公会议制度等。

(7)冲击危险区域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专门章节明确采掘工作面防冲措施,且签字齐全。

(8)采掘、防冲部门,各类卸压钻孔、爆破钻孔台账(包括重复卸压、爆破)齐全,日进尺台账齐全,并及时向防冲办传递;现场施工记录、煤粉检验记录真实、齐全;

(9)监测监控交接班记录齐全,日报表齐全且签字齐全;系统维护及巡查记录齐全,并建立台账。

(1)、建立冲击地压记录卡和统计表。 2、监测监控部分

(1)防冲监测监控室实行“三八”制值班制度,要求交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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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必须真实填写交接班记录及重要情况。

(2)监控人员详细记录防冲监管员汇报信息,每1小时巡查系统1次。

(3)系统维护及巡查台账必须每天填写,并注明巡查人员。 (4)出现预警及大能量事件,必须及时、逐级汇报,以便决策。 3、现场部分

(1)卸压保护带符合防冲规定,要求掘进迎头不小于13米,采掘巷道帮部不小于20米(遇构造除外)。

(2)各类爆破施工工程装药量及爆破工艺符合防冲方案要求。冲击危险区域爆破要求躲炮时间为30分钟,躲炮半径不小于150米。

(3)煤粉量检验:掘进工作面要求迎头每天检测一次,后路60米范围内实体煤帮每3天检测一次,间距20米;回采工作面切眼及两巷超前60米范围实体煤帮每3天检测一次,间距20米。

(4)采煤工作面两巷及高度危险区域实行封闭及限员准入管理,工作面生产前,在封闭限员区域入口处拉警戒线,并悬挂“正在生产,禁止入内”牌板。掘进工作面必须明确施工人数,严禁超员施工。

(5)严格执行限员准入管理制度,工作面生产期间严禁进入工作面两巷,因工作需要确需进入时,需提前向防冲办书面申请,经防冲办、总工程师或防冲副总批准后方可进入。

(6)采煤工作面两巷超前支护距离不得小于150米(或按方案执行),人行道侧形成框架强支护,帮部悬挂金属网护帮,悬挂高度至底板向上不小于2米,并连接完好;撑梁垂直单体支设牢靠,有防坠措施;拉杆齐全有效。

(7)实施煤层高压预注水,注水压力在6 ~ 12MPa,超前注水距离60米(预注水事件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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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强冲击危险区域设置防冲应急硐室,配备通信、医药、食物、饮用水等应急物品。

(9)冲击危险区要设立醒目的防冲警示牌、防冲 避灾路线图,各类钻孔挂牌管理,防冲图牌板齐全、悬挂规范。

(10)冲击危险区域的物料、设备严格按照《冲击危险区域物料固定标准》码放整齐、固定牢靠。要求物料高度不得大于0.8米,各类管路吊挂高度不应高于0.6 m。刚性支护材料必须用防冲铁链固定于支护体,大型设备必须生根固定。开关等小型电器设备必须用防冲绳环绕固定,具体要求如下:

①开关等电器设备固定标准:利用2道安全绳分别固定于巷道帮部支护体上,要求上部环绕开关颈部,下部环绕开关腿部(包括开关架)固定,并要求含有一定的松弛度;设备列车如与轨道一体,应打地锚固定于底板;也可利用多组单体支撑顶板的方式固定设备列车与轨道,确保其抗冲击性。

②支护材料固定:要求物料靠近帮码放整齐,长度小于1米的物料,利用1道铁链固定,超过1米的物料,利用不少于2道铁链固定;物料固定杜绝表面工作,要求环绕物料捆绑,铁链两端头必须用螺栓或挂钩与帮部支护体连接(并不少以1道系扣),固定牢固,确保其冲击不脱扣。

③大件设备固定:备用溜槽、电机、泵站等大件设备,应使用不少于2道的粗铁链固定,根据实际情况,铁链两端可使用螺栓分别固定于大件及支护体上;冲击危险区域的皮带,每隔3架利用一道铁丝固定于帮部支护体,要求铁丝不少于2股,两端头拧扣不少于三圈。

④管线固定:工作面两巷和煤巷内管道、电缆敷设,不得用软连接悬吊固定,确需用软连接悬吊固定的,必须有防止管线在冲击下脱开帮部的加强固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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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利用铁链固定的设备,铁链与支护体的连接要系扣后牢固固定于于金支护内。要求悬挂金属网不低于一个网格或固定于金属网十字交叉部位,以确保固定效果。

⑥托盘、砖等小件物料,应利用物料箱(架)集中存放,也可利用金属网箱、旧皮带等遮挡保护,并做好防冲固定,保证其整体抗冲效果。

(11)锚杆、锚索防崩固定:具有冲击危险的采掘工作面,要求锚杆、锚索外露头必须用铁丝固定于顶及帮部金属网上,确保防崩效果。

(12)其它要求:除皮带架和锚杆锚索外,严禁使用铁丝和分股钢丝绳固定各类设备及材料,严禁使用铁丝、铁链、防倒绳等混合固定;严禁挂钩直接挂于金属网外露钢筋、单根钢筋及悬挂于塑料网等现象。 (七)机电方面 1、设备与指标:

(1)机电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

(2)纳入安标管理的产品应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使用地点符合规定;

(3)防爆设备应有防爆合格证; (4)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 (5)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台台完好;

(6)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率100%; (7)小型电器合格率不低于95%; (8)电缆吊挂合格率不低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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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用矿灯完好率100%,使用合格的双光源矿灯。矿井完好矿灯总数应大于常用矿灯人数的10%以上;

(10)设备待修率不高于5%; (11)机电事故率不高于1%;

(12)设备更新改造按计划执行,设备大修计划应完成90%以上。 2、煤矿机械:

(1)主提升系统 立井绞车提升:

①各种保护装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②主井提升系统应装设定重装置;

③提升系统通信、信号装置应完善,主副井绞车房有能与矿调度室直通的电话;

④上、下井口及各水平应装设视频监视装置; ⑤副井及负力提升的系统应使用可靠的电气制动; ⑥斜井提升制动减速度达不到要求时应装设二级制动装置; ⑦立井井口及各水平各种操车设施与提升信号连锁;

⑧提升速度大于3 m/s的提升系统内,应装设防撞梁,防过卷、过放和缓冲托罐装置,过卷高度和过放距离符合规定;单绳缠绕式双滚筒绞车应安设地锁和离合器闭锁;

⑨机房应装设应急照明装置;

⑩应使用变频、直流等低耗、先进、可靠的电控装置; ⑪主提升宜采用无人值守全自动控制方式,使用制动系统在线监测装置。

(2)主通风系统

①应有反风设施,抽出式通风应有防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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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电动机保护应齐全、可靠;

③主要通风机轴承、电动机轴承、电动机定子绕组应使用在线监测装置,有温度检测和超温报警功能;

④应装设与矿调度室直通的电话; ⑤每月应倒机、检査1次; ⑥机房应装设应急照明装置;

⑦应使用低耗、先进、可靠的电控装置。 (3)压风系统

①各种保险装置、温度控制、吸气口、油质、风包及管路出口设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

②水冷压风机水质符合要求,应有可靠断水保护; ③电动机保护应齐全可靠;

④应使用低耗、先进、可靠的电控装置; ⑤机房应装设应急照明装置; ⑥压风自救系统应符合MT 390要求;

⑦油润滑的空气压缩机油质符合规定,应装设断油保护; ⑧压风机检测应按照AQ 1013规范执行; ⑨宜采用无人值守集中控制方式。 (4)主排水系统

①主排水泵房及出口,水泵、管路及配电设备,水仓蓄水能力等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②应有可靠的引水装置;

③应设有高、低水位声光报警装置; ④应使用低耗、先进、可靠的电控装置; ⑤电动机保护应齐全、可靠;

⑥主要水泵房应有与矿调度室直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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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排水设施、水泵联合试运转、水仓清理等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⑧宜采用无人值守集中控制方式。 (5)地面供热、降温系统

①热水锅炉应装设温度计、安全阀、超温保护、自动补水装置,系统中应有减压阀,有超压报警和连锁保护,各种保护齐全可靠;

②蒸汽锅炉应装设双色水位计或两个独立的水位表,有高低水位报警装置,按规定装设压力表,安全阀、排污阀动作可靠;

③地面永久性降温设备应完好,保护齐全可靠,阀门、安全阀灵活、可靠,仪表指示准确。

(6)采煤设备 ①采煤机应完好;

②采煤机应有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置,有机载瓦斯报警断电装置并灵敏可靠;截齿、喷雾装置、冷却系统应符合规定,内外喷雾有效;

③电气保护应齐全可靠; ④综采工作面应有照明;

⑤工作面每隔15 m及变电站、乳化液栗站、各转载点应有扩音通信装置;

⑥刨煤机工作面至少每隔30 m应装设能随时停止和刮板输送机的装置或向刨煤机司机发送信号的装置;

⑦移动电缆应有吊挂、拖曳装置; ⑧采煤机应具备遥控控制功能; ⑨采煤机宜采用先进的启动控制装置 (7)掘进设备

①设备应完好,电动机保护应齐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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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掘进机蜂鸣器、照明、急停开关应完整齐全,内外喷雾应有效; ③应有机载瓦斯报警断电装置,且灵敏可靠; ④装载设备照明、保护及其他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 ⑤移动电缆应有吊挂、拖曳装置 (8)刮板输送机

①刮板输送机(含转载、破碎机)应完好;

②工作面角在12°以上时,应装设防滑、锚固 装置; ③刮板输送机(含转载、破碎机)与电动机应 软连接,液力耦合器应使用水(或耐燃液)介质,应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

④刮板输送机应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 ⑤各种电气保护应齐全可靠。 (9)带式输送机 ①带式输送机应完好; ②电气保护应齐全可靠;

③带式输送机与电动机应软连接,液力耦合器应使用水(或耐燃液)介质,应使用合格的易熔 塞和防爆片;

④应使用阻燃输送带,有防滑、堆煤、防跑偏、温度、烟雾保护,有自动洒水装置;主皮带运输巷还需安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防撕裂保护装置。

⑤机头、机尾应有安全防护设施,行人需跨越处应设过桥; ⑥机头、机尾固定牢固; ⑦机头处应有防灭火器材;

⑧连续运输系统应具有连锁、闭锁控制装置,全线应有通信和信号装置;

⑨下运带式输送机应有阻尼或制动装置;

⑩带式输送机系统宜采用无人值守集中综合智能控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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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液压系统

液压设备、管路及辅件应合格,耐压等级选择 符合要求,零部件齐全,管路、阀组不窜、漏液,泵站压力应符合要求。

地面供电系统

①矿井供电线路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主变压器运行方式应可靠,主变压器容量应满足需要;

②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绞车、抽放瓦斯泵、压风机等主要设备供电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③直供电机开关或带有电容器的开关应有欠压保护; ④应有过电流保护;

⑤高压开关柜应具有“五防”和通信功能; ⑥反送电的开关柜加锁且应有明显标志;

⑦继电保护设置齐全、定值准确、动作灵敏可靠,高压配电系统应装设选择性的接地保护;

⑧单相接地电容电流应符合要求,无功补偿应合理可靠; ⑨电气工作票、操作票应符合要求,应有供电 系统图; ⑩应定期检测电网谐波,谐波参数不超过规定; ⑪矿井主要变电所应实现综合自动化控制; ⑫变电所应有可靠的操作电源;

⑬矿井变电所的电话应能与电力调度及矿调度 室直接联系,并有录音功能;

⑭应有可靠的防雷设施。 井下供电系统

①各水平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主排水泵 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泵房供电线路、运行方式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各级变电所运行管 理符合规定;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等供电地点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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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场实际;应按期进行继电保护核算、调校、整定和试验;应实行停送电审批和票证制度;电力调度室、变电所应有停送电记录;井下变电所及高压配电点应设有电话,并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井下变电所、配电点应有供电系统图。

②高压开关应安装欠压释放保护、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中央变电所有选择性接地保护装置;真空高压隔爆开关还应装设过电压保护,有通信功能。

③采掘工作面供电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及规定地点的风电、瓦斯电闭锁 应灵敏可靠,按要求进行试验,并有试验记录。

④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并应有检漏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按要求进行试验,有试验记录;辅助接地应符合要求。

⑤电动机控制开关应使用真空磁力启动器,保护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电动机不运行或检修时应断开隔离开关。

⑥干式变压器、移动变压站保护应齐全可靠,不超负荷、超温运行。

⑦保护接地应符合《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要求。

⑧井下127 V供电系统(包括信号、照明及其他电源)应使用综合保护

⑨动力电缆和各种信号、监控监测电缆应使用阻燃电缆,电缆接头及接线方式和工艺应符合要求

⑩各种开关接线工艺应符合要求,有整定卡和入井合格证。 4、机电基础管理 (1)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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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应配有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和机电管理科室,各生产区队应有机电管理人员,责任、 分工明确;

②应有供电、电缆、小型电器、防爆、设备、配件、油脂、输送带、钢丝绳等专业化管理小组,职责明确。

(2)管理制度

①矿、专业管理科室应有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管理人员巡查、设备、停送电、电气试验、 杂散电流、设备定期检修和电缆、小型电器、油脂、配件、输送带、钢丝绳等管理制度健全;

②机房、硐室及机电设备岗点应有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以及设备包机、交接班、巡回检查、 保护试验、设备检修、要害场所管理等制度;应有设备技术特征、设备电气系统图、液压(制动)系统图、润滑系统图等技术资料;应有设备运转、检修、保护试验、管理人员巡查、交接班、事故、外来人员登记等记录。

(3)设备综合管理

①机电设备选型论证、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更新改造、报废等综合管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②设备技术档案健全,采用计算机并实行专人 管理;主变压器、主要通风机、主提升机、主压风机、主排水泵、锅炉等大型主要设备应做到一 台一档,内容齐全;

③矿井主提升、通风、排水、压风、供热、供水、通信、井上下供电等系统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等的图纸完整齐全,并及时更新。

(4)设备技术性能测试

①大型固定设备更新改造有设计,并有合格的验收测试结果和联合验收手续,操作规程及保护试验规定应与更新改造后的设备相符;

②主提升设备、主排水泵、主要通风机、压风 机及锅炉等技术测试应符合规定,测试结果合格。主提升机新安装或大修后应进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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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测定,以后每3年应进行1次测定;主排水泵应 每年测定1次;主要通风机新安装或大修后应进 行1次测定,以后每5年应进行1次测定;压风机 应每年测定1次;锅炉应按规定进行检验; ③主要设备的关键零部件(主绞车的主轴、制动杆件、天轮轴、连接装置,主要通风机的主轴、风叶)探伤周期应按规程规定,如无规定应为两年;

④应定期进行电气试验和接地电阻测试。 (5)专业化培训

①应有机电职工年度轮训计划,不漏项、不漏岗,职工按计划培训;

②各级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岗位工人应及时按照国家规定的培训、考核、复训时间要求,接受相应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文明生产

①井下移动电气设备应上架,五小件(电铃、 按钮、打点器、三通、四通)应上板,有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件应有入井合格证,各种设备、设施表面清洁;

②机房硐室、机道和电缆沟内外应卫生清洁,窗明几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油垢,电缆排列整齐,无锈蚀,无跑、冒、滴、漏现象;防火器材、电工操作绝缘用品齐全合格;各种场所、硐室不使用可燃材料装饰;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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