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建设标准
一、
综合标准
1. 通过对中型灌区灌排骨干工程设施进行续建配套和 节水改造,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创造灌
排骨干工程条件, 直接为中低产田改造提供服务。
2. 灌区范围明确,设计灌溉面积一般不低于5万亩,不 超过30万亩。规划设计科学合理,符
合区域水资源利用总 体规划和节水灌溉发展规划。
3. 项目建设过程中推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 监理制和公示制,骨干工程设施质量优
良,总体完好,运行 管护规范。
4. 灌溉保证率。湿润半湿润地区:旱作区不低于75%, 水稻区不低于85%;干旱半干旱地区:
旱作区不低于50%, 水稻区不低于75%;其他地区一般不低于70%。
5. 灌区管理改革到位,灌区运行机制完善,建立用 水户协会,成立供水实体,用水户参与
灌溉管理模式初步形 成。
二、 工程标准
(一)水源及渠首工程
1 .灌溉水源有保障。灌溉水源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 准。水源及渠首工程(含机电井)总体完好,运行安全可靠。
2. 井灌工程做到地下水资源合理利用、采补平衡。
(二) 灌排渠系
1 .干支渠道能保证设计输水能力,边坡稳定,水流畅通。
2. 干支渠道衬砌的技术指标达到规范要求,坚固耐用, 抗冻性能好。输水管道、暗渠等设计合
理,技术指标达到规 范要求。渠系水利用系数绝对值提高0.1以上。项目区单位 面积用水量节约15%以上。
3. 排水系统健全,排水出路通畅,排涝设计标准不低于 3〜5年一遇,主要建筑物防洪设计标
准不低于10涉0年一遇。
(三) 渠系建筑物
1. 农桥、涵洞、水闸、渡糟、倒虹吸、隧洞等渠系建筑 物分布合理,能满足灌排系统水位、流
量、泥沙处理、运行 管理的要求,适应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
2. 渠系建筑物的设计、施工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四) 量水设施
灌溉渠道的进水口、分水口等处配备必要的量水设施, 并与渠系建筑物结合布置。生态综合治理建设标准
生态综合治理主要包括草原(场)建设、小流域治理、 土地沙化治理等建设内容。
一、草原(场)建设标准
在牧区实施的草原(场)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人工草地、 天然草场改良、天然草场划区轮牧、饲料基地、草籽繁育基 地和畜牧基础设施等建设内容。
(一) 综合标准
项目区相对集中连片,天然草场成片面积在5000亩以 上,人工草地在1000亩以上;人工草地覆盖度达到95%以上, 亩产优质青干草达250kg以上;天然草场退化草地改良治理 后,优良牧草占40%以上,牧草产量在原基础上提高30%以 上,草地覆盖度达到90%以上;沙化草地经治理后,草地覆 盖
度达到90%以上,优良牧草占40%以上,亩产青干草达到 150kg以上;天然草场划区轮牧,牧草产量增加20%以上, 载畜量提高0.8倍以上;饲料基地亩产青贮饲料2500kg以 上,精饲料200kg以上,多汁饲料3000kg以上;草籽繁育 基地亩产草籽18kg以上。
(二) 水利措施
1 .灌溉人工草地、饲料基地和草籽繁育基地,有可靠的 水源和配套齐全的灌溉设施。采用节水灌溉方法与技术,灌 溉人工草地灌溉保证率在50%以上,饲料基地、草籽繁育基 地灌溉保证率在75%以上。
2.天然草场改良,在有条件的地方建小塘坝、集雨工程 等,以适时对退化及沙化草地实施灌溉。
3•划区轮牧区的牧道和饮水点设置合理,一般轮牧区采 用固定和移动饮水方式,固定饮水点与放牧场适宜距离为5km左右。
(三)草业措施
1. 围栏。网围栏符合ZBB92001-003环扣式镀锌钢丝网 围栏标准,围栏高度在l.ri.3m;生物
围栏采用密实种植, 宽度l.5~2.0m;划区轮牧小区利用网围栏、太阳能、风能围 栏或活动围栏进行分隔保护。
2. 耕作。选择适宜的播期、播深和播量,精耕细作,采 取有效措施保证苗全、苗齐、苗壮。旱
作人工草地原则上采 用免耕播种等保护性耕作技术。
3. 良种。选择适合当地水土条件,抗旱、抗寒、抗逆性 强、产量高、营养价值高的优质牧草和
饲料作物品种,牧草 种籽和饲料作物种籽的纯净度达到85%以上,发芽率达到95% 以上。1000亩以上的草籽繁育基地,根据需要配置仓库、晒 场和种子精选设备。
4. 畜牧基础设施。标准化棚圈符合当地统一设计标准, 砖木结构,建筑面积按一个羊单位0.5n?
计算,但不少于 150m2;配套活动场院面积按一个羊单位3站计算,但不少于 600m2;配套贮草棚面积按一个羊单位0.6虻计算,但不少于 180虻平方米;青贮窖就地取材,坚固耐用,内壁光滑,防冻, 不
透气,青贮体积按一个羊单位0.1虻计算,但不少于30荷; 药浴采用洗浴池和移动淋浴式,洗浴池坚固耐用,防冻,长 度在15m以上。
5. 工相结合。
牧业机械化。地势相对平坦的草场作业基本实现机械 化,小丘陵和沙丘作业实行机械和人
(四)科技措施
1 .技术推广。普遍推行牧草免耕播种、划区轮牧、天然 草地补播、牧草混播、优质牧草选育、鲜草捆包、牧草综合 加工、节水灌溉、胚胎移植、疫病防治等先进适用技术,使 项目区科技贡献率比当地平均数提高5个百分点。
1. 技术培训。在项目建设期内,对基层干部、技术人员 进行先进适用技术培训3次,对家庭
牧场户培训2次,每个 项目区至少有2名科技骨干。
二、小流域治理建设标准
在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地区实施的小流域治理项目,主要 包括坡耕地治理、沟道治理、小型蓄排水工程、成片造林、 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草)、沼气池等建设内容。采取生物 与工程相结合的措施,进行综合治理,项目区治理面积不低 于1000亩,治理程度达70%以上。
1. 坡耕地治理。梯田的田面宽度在3^5m以上,防御暴 雨标准不低于10年一遇,36小时最
大降雨,做到田、路、 沟、渠配套。
2. 沟道治理。做到大、中、小型工程相互配套。谷坊工 程防御标准为10~20年一遇,3'6小时
最大暴雨。小型淤地 坝应做到土坝与溢洪道或土坝与泄水洞配套,淤积年限一般 为5年;中型以上的淤地坝应做到坝体、溢洪道、泄水闸配 套齐全,淤积年限不小于5年。设计洪水标准,中型坝按10'30 年一遇确定,大型坝按30〜50年一遇确定。
3. 小型蓄排水工程。坡面、路旁、沟底小型蓄排水工程 布局合理,截水沟的间距为20~30m,
防御暴雨标准不低于 10年一遇,24小时最大降雨量。
4. 成片造林。造林面积在30亩以上,当年人工造林成 活率和三年后保存率达到85%以上,林
地内不存在连片面积 1亩以上宜林的无林地块。
5. 封山育林。每个封育区面积不小于500亩,南方地区 5年,北方地区7年后林草覆盖率达到
90%以上,不存在1 亩以上无林草地块。
6. 退耕还林(草)。25度以上坡地必须退耕还林还草, 当年造林种草成活率和三年后保存率达
到85%以上;16度~25 度坡地,土壤侵蚀严重的地段必须退耕还林还草,林木或林 草覆盖率达到50%以上。坡面较长的坡耕地,沿等高线方向 种植固定的草带(或灌木带),草带(或灌木带)间距离 12m^20mo
7. 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以沼气池为基本建 设内容的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完善推广
“四位一体”(即沼 气池、猪圈、厕所、日光温室四位一体,主要适用于北方地 区)、“五配套”(即在“四位一体”模式基础上加建10荷水 窖,主要适用于西北干旱缺水地区)、“猪沼果(菜)”(即建 设畜禽舍、沼气池、果园或菜地等,主要适用于南方地区) 等能源生态模式和技术。沼气池内壁坚固,保温性能和封闭 性能良好,容积不小于6虻,有安全通道与农户厕所、畜禽 棚圈等相连接,能够有效地利用秸秆、人畜粪便等生产沼气, 为农户生产、生活提供必要的光、热等能源。
三、土地沙化治理标准
在土地沙化较为严重地区实施的土地沙化治理项目,要 选择水土条件相对较好、地势平坦、土层厚度在30cm以上、 治理潜力较大的地区进行治理,年度单个项目区治理面积不 低于5000亩。周边植被盖度0.2以下的地带,林草覆盖率 要达到80%以上;周边植被盖度0.2~0.4的地带,林草覆盖 率要达到90%以上。其他治理措施参照执行中低产田改造建 设标准。
中低产田改造、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和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的主要建设工程的产权归属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制度 健全,管护责任落实。各项工程设施保持完好,能长期发挥 效益。项目区设有必要的公示牌,主要工程建筑物上有农业 综合开发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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