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工学院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及助学金评定流程
一、在暑假时的准备工作
通知学生在假期准备办理如下两份材料:
准备1:学生本人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到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供学校复查。
准备2:学生本人到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贫困生证明(可参考附件4),内容为家庭成员和其经济情况的详细介绍,需盖章,供学校复查。
二、开学后准备工作(大约9月中旬)
工作1:组织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和《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并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贫困生证明材料。
工作2:院内成立三级工作小组:各班成立班级贫困生认定小组,负责本班的贫困生评议工作;各年级成立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年级的贫困生认定工作;学院成立院认定工作组,负责学院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三、民主评议与认定(大约九月下旬至十月初)
工作1:班级贫困生认定小组根据提交的相关材料,结合同学平时日常消费情况,进行初步检查和评议,做好会议记录,并向年级认定评议小组推荐。
工作2: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进一步审查材料,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工作3:院认定工作组仔细审核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审核通过后,将评议结果在学院公告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认定后续工作(大约10月中下旬)
工作1:按照要求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贫困生库和助学金系统中录入贫困生和助学金相关数据信息。
工作2:统一保管贫困生认定相关材料,供学校复查。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3: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4:贫困生证明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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