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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造林检查验收办法05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湖南省造林检查验收办法

(试行)

为了加强造林质量监测和造林成果的管理,提高造林绿化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查验收对象与内容 一)检查验收对象

(一)面积1亩以上的人工造林、更新造林。 人工造林:指荒山荒地、疏林地、灌丛地、退耕还林地等增加森林面积的造林。

人工更新:指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等恢复森林面积的造林。

按权属分:国营、集体、个人及股份、联营造林部分。 按林种分: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

(二)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中幼林抚育间伐、种苗生产、乡村林场建设、平原绿化建设等营林生产情况。

二)检查验收内容

(一)人工造林、更新造林

核实人工造林、更新面积,检查造林成活率以及造林作业设计、按作业设计施工、抚育、管护、年度造林检查验收、档案和造林用种、苗的良种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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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封山育林 1、封山育林实绩

检查封山育林地块是否符合封山育林适用条件、核实封山育林面积、检查封山育林作业设计、管护(机构、人员)、年度检查验收、资料档案情况以及封山育林固定标志设立、育林措施的实施。

2、封山育林成效

四年前上报的封山育林面积(国家检查五年前上报面积)。检查封山育林地块是否符合封山育林适用条件、核实封山育林面积、检查封山育林作业设计、管护(机构、人员)、年度检查验收、资料档案情况以及封山育林固定标志的设立、育林措施的实施和是否达到成效标准。

(三)低效林改造

重点工程:核实低效林改造面积,检查造林成活率以及造林作业设计、按作业设计施工、抚育、管护、年度造林检查验收、档案;

面上:核实低效林改造面积,检查低效林改造质量情况以及作业设计、管护、年度检查验收、档案情况;

(四)中幼林抚育间伐

重点工程:核实幼林抚育面积,检查幼林抚育质量情况以及作业设计、管护、年度检查验收、档案情况;

面上:①幼林抚育: 核实幼林抚育面积,检查幼林抚育质量情况以及作业设计、管护、年度检查验收、档案情况;②中林间伐: 核实中林间伐面积,检查中林间伐质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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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伐区作业设计、年度检查验收、档案情况;

(五)种苗生产

检查育苗面积、用种量,核实育苗保存面积及合格苗木产量,检查种、苗良种使用情况。

(六)乡村林场建设

核实乡村林场增减情况、调查乡村林场经营面积、收入、资源消长、人员异动情况。

(七)平原绿化建设

在平湖区调查农田林网、农林间作、路沟渠绿化、村庄绿化和荒山荒地造林情况。

二、检查验收比例、方法

一)县(市、区)林业局对上述检查对象和内容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二)市州林业局在县级林业局全面检查验收上报面积的基础上抽查10~20%面积。

市州抽查具体方法:将各县验收上报的造林(包括更新)面积以乡为单位,按面积大小依次排列,参照规定的起始号和间隔号(附后),抽取10~20%的乡。抽中的乡各村按造林面积从大到小排列,抽取奇数村,以满足抽查10~20%的面积为止。对被查村完成的人工造林面积、更新造林面积实行逐小班全查。核实面积、调查造林成活率(质量合格率),检查造林作业设计、按作业设计施工、幼林抚育、管护、资料建档、检查验收等营造林质量综合管理情况。

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中幼林抚育间伐抽查方法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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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造林、更新实绩所抽乡为准,如面积不够时,按原抽乡顺序循环,直至满足需抽面积为止。

三)省级检查验收在市州抽查完后对重点工程分工程进行专项检查验收。根据工程特点,抽查办法由各工程管理办公室制定具体检查验收办法。

三、检查验收操作方法 一)人工造林、更新造林 (一)造林面积核实

1、县(市区)林业局全面检查验收,采用1:10000地形图,对面积在15亩以上的小班(地块),用地形图实地调绘小班(地块)周界,同时结合GPS定位和实测面积,面积有误差的,以GPS实测面积为准。用网格法、求积仪或GIS求算面积。

面积在15亩以下的小班(地块),采用实测的办法测量小班(地块)面积。

对人工更新与天然更新并存的小班(地块),人工更新苗木超过总苗木数量60%的,将小班(地块)总面积作为人工更新面积,不足60%的小班(地块)不计入上报面积。

2、省、市抽查,采用县作业设计图或验收图进行现场核对,小班周界与图面基本吻合,面积误差不超过±5%。核查小班(地块)面积与上报面积相差±5%以内的,用原上报面积作为核实面积;相差超过±5%的,用小班(地块)实际调查面积作为核实面积。

对人工更新与天然更新并存的小班(地块),人工更新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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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超过总苗木数量60%的,将小班(地块)总面积作为人工更新面积,不足60%的小班(地块)不计入核实面积。

核实率即人工造林、更新面积的核实面积与统计上报面积之比。

核实率=(核实面积/上报面积)×100% (二)造林成活率调查

1、县林业局全面检查验收,根据小班形状,大小选择有代表性地段均匀抽查标准行,每行抽查50株,面积小于50亩的抽2个标准行,50~100亩的抽3个标准行,100亩以上的抽4个标准行。成活率≥85%为合格;84~41%当年不报完成面积,第二年进行补植补造,验收合格后上报造林面积;40%以下为不合格面积,不予验收。

在标准行内调查成活株数或初植株数,确定造林密度是否合理,计算成活率。按穴造林的,每穴按1株计。

2、省、市抽查,方法同县级检查验收,只抽查成活率≥85%的合格面积部分。

合格率即经调查,成活率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工造林、更新面积与核实面积或上报年度统计上报面积之比。

上报合格率=(合格面积/上报面积)×100% 核实合格率=(合格面积/核实面积)×100% (三)良种使用检查

首先检查造林单位的林木良种合格证,记录良种来源并进行核实。造林树种马尾松、杉木、国外松使用种子园种子(在缺种年份由省种苗管理部门认可,可使用优良林分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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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以及经济林树种如柑桔类、桃类、李类、梨类、板栗类使用优良穗条嫁接所培育的苗木造林,视为使用良种。

阔叶树类造林采用优良乡土树种的种子、穗条培育的苗木造林视为使用良种。

竹类造林用分株或种子培育的苗木造林视为使用良种。 根据良种苗木造林面积所占比例确定良种使用率。 按人工造林、更新小班(地块)内使用良种苗木与设计造林密度之比。

良种使用率=(良种苗木株数/设计造林密度)×100% (四)作业设计检查

工程造林应有设计图、表(或卡片),并能反映造林时间、地点、面积、林种、树种、造林密度、整地方式、病虫害防治措施等基本内容;分工程分项目进行作业设计。非工程造林比照工程造林管理。

在设计文书的前面应装订有单位设计资质证书(正本)的复印件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工程实施任务计划文复印件。有市州林业局对该作业设计书的批复文。

作业设计率=(有作业设计的面积/核实面积)×100% (五)按作业设计施工情况检查

小班施工情况是否依据作业设计施工。主要衡量林种、树种、造林密度以及整地、造林时间、规格等基本内容是否与作业设计一致。

按作业设计施工率=(按作业设计施工的面积/有作业设计的核实面积)×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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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档案检查

具有图、表(或卡片)等基本造林档案资料,其所在乡(镇)有负责造林档案管理的人员,并将造林档案装订成册。

档案建立率=(有造林档案的面积/核实面积)×100% (七)检查验收情况检查

具有检查验收成果资料,并能反映造林面积、树种、成活率等基本内容。世行速生丰产用材林还应有苗高测定资料。

检查验收率=(有检查验收的面积/核实面积)×100% (八)管护情况检查

小班(地块)内没有明显的人、畜破坏情况。工程造林小班(地块)同时还应具有管护机构、人员和管护措施。

管护率=(有管护的面积/核实面积)×100% (九)抚育检查

小班(地块)至少经过1次抚育,核实抚育面积。工程造林小班(地块)同时还应实施造林设计所要求的相应抚育措施。

抚育率=(实际抚育面积/核实面积)×100% 二)封山育林 (一)封山育林实绩

1、县林业局全面检查验收,1)核实面积,采用1:10000地形图,用地形图实地调绘小班(地块)周界,同时结合GPS定位和实测面积,面积有误差的,以GPS实测面积为准。用网格法、求积仪或GIS求算面积。2)质量调查,符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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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条件的小班质量合格:a. 有作业设计;b. 设置了固定的封山育林标志。工程封山育林封育标志标准:设立永久性固定碑牌,并注明封山育林工程名称、封育范围、面积等内容。一般封山育林封育标志标准:封育区面积150亩以上至少应设立1块固定标牌;c. 落实了管护机构和人员;d. 制定并实施了封山育林措施;e. 符合封山育林适用条件,即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合格小班。

对宜林地、无立木林地和疏林地: a. 有天然下种能力且分布较均匀的针叶母树每公顷30株以上或阔叶母树每公顷60株以上;如同时有针叶母树和阔叶母树,则按针叶母树除以30加上阔叶母树除以60之和,如大于或等于1则符合条件;

b. 有分布较均匀的针叶树幼苗每公顷900株以上或阔叶树幼苗每公顷600株以上;如同时有针阔幼树或者母树与幼树,则按比例计算确定是否达到标准,计算方式同上项;

c. 有分布较均匀的针叶树幼树每公顷600株以上或阔叶树幼树每公顷450株以上;如同时有针阔幼树或者母树与幼树,则按比例计算确定是否达到标准,计算方式同上项;

d. 有分布较均匀的萌蘖能力强的乔木根株每公顷600个以上或灌木丛每公顷750个以上;

e. 有分布较均匀的毛竹每公顷100株以上、大型丛生竹每公顷100丛以上或杂竹覆盖度10%以上;

f. 除上述条款外,不适于人工造林的高山、陡坡、水土流失严重地段等经封育有望成林(灌)或增加植被盖度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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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

g. 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I、II级树种和省级重点保护树种的地块。

对有林地和灌木林地: a. 郁闭度<0.50的低质、低效林地。b. 有望培育成乔木林的灌木林地。

3)检查作业设计,工程封山育林应有设计图、表(或卡片),并能反映封山育林时间、地点、面积、林种、树种、病虫害防治措施等基本内容;分工程分项目进行作业设计。非工程封山育林比照工程封山育林管理。

在设计文书的前面应装订有单位设计资质证书(正本)的复印件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工程实施任务计划文复印件。有市州林业局对该作业设计书的批复文。

4)检查档案资料,具有图、表(或卡片)等基本封山育

林档案资料,其所在乡(镇)有负责封山育林档案管理的人员,并将封山育林档案装订成册。

5)检查验收情况检查

具有检查验收成果资料,并能反映封山育林面积、树种、管护及育林措施等基本内容。

6)检查管护情况

小班(地块)内没有明显的人、畜破坏情况。工程封山育林小班(地块)同时还应具有管护机构、人员和管护措施。

7)检查育林措施

小班(地块)至少实施过1次作业设计书中设计的育林措施,即在空坪隙地补植补播过一定数量的一种以上主要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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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树种,对现有封育对象进行过平茬、修枝等措施。

2、省、市抽查,按人工造林、更新造林抽取的乡村抽查20%的面积,检查验收内容同县级检查验收内容。

(二)封山育林成效

1、县林业局全面检查验收,1)核实面积,采用该小班封山育林作业设计图或封山育林实绩验收图进行现场核对,小班周界与图面基本吻合,面积误差不超过±5%,用封山育林实绩上报面积作为核实面积;相差超过±5%的,用小班(地块)实际调查面积作为核实面积。2)质量调查,小班核实合格条件包括: a. 满足了无林地和疏林地封育条件(共七条)和“有林地和灌木林地封育条件(共二条)之一;b. 具备了合理齐全的封育规划和作业设计;c. 设置了明晰的固定标志;d. 落实了职责明确的管护机构和人员;e. 制定了技术合理的封育制度和封育措施;f. 已实施实施封育措施;g. 建立了封山(沙)育林技术档案。

具体按封山育林类型分:

无林地和疏林地封育封山育林成效核查小班合格标准: 乔木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班为合格: ——郁闭度≥0.20;

——平均有乔木1050株/hm2以上(70株/亩),且分布均匀。

乔灌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班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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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木郁闭度≥0.20; ——灌木覆盖度≥30%;

——有乔灌木1350株(丛)/ hm2以上(90株/亩),其中乔木所占比例≥30%、且分布均匀。

竹林型

有毛竹450株/ hm2以上或杂竹覆盖度≥40%,且分布均匀。

有林地封育

有林地封育小班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小班郁闭度≥0.60,林木分布均匀;

—林下有分布较均匀的幼苗3000株(丛)/ hm2以上(200株/亩)或幼树500株(丛)/ hm2以上(33株/亩)。

灌木林地封育

灌木林地封育小班的乔木郁闭度≥0.20,乔灌木总盖度≥60%,且灌木分布均匀。

2、省、市抽查,按人工造林、更新造林抽取的乡村抽查20%的面积,检查验收内容同县级检查验收内容。

三)低效林改造 (一)重点工程 1、核实面积

1)县(市区)林业局全面检查验收,方法同人工造林、更新造林。

2)省、市抽查,方法同人工造林、更新造林。 2、造林成活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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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林业局全面检查验收,根据小班形状,大小选择有代表性地段均匀抽查标准行,每行抽查50株,面积小于50亩的抽2个标准行,50~100亩的抽3个标准行,100亩以上的抽4个标准行。成活率≥85%为合格;84~41%当年不报完成面积,第二年进行补植补造,验收合格后上报低效林改造面积;40%以下为不合格面积,不予验收。

在标准行内调查成活株数或初植株数,确定低效林改造造林密度是否合理,要求小班内每亩栽植除原有树种外2种以上阔叶树,每亩60株以上,计算成活率。按穴造林的,每穴按1株计。

2)省、市抽查,方法同县级检查验收,只抽查成活率≥85%的合格面积部分。

3、作业设计检查

应有设计图、表(或卡片),并能反映低效林改造造林时间、地点、面积、林种、树种、造林密度、整地方式、病虫害防治措施等基本内容。

在设计文书的前面应装订有单位设计资质证书(正本)的复印件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工程实施任务计划文复印件。有市州林业局对该作业设计书的批复文。

4、档案检查

具有图、表(或卡片)等基本低效林改造造林档案资料,其所在乡(镇)有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并将档案装订成册。

5、检查验收情况检查

具有检查验收成果资料,并能反映低效林改造造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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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种、成活率等基本内容。

6、管护情况检查

小班(地块)内没有明显的人、畜破坏情况。小班(地块)同时还应具有管护机构、人员和管护措施。

(二)面上

只进行县(市区)林业局全面检查验收和市级抽查,市级抽查方法同县级,但只抽查上报总面积的10-20%。

1、面积核实

方法同人工造林、更新造林。 2、质量调查

根据小班形状,大小选择有代表性地段均匀抽查标准地,检查是否按作业设计设计的措施进行了施工及施工质量。面积在100亩以下的小班(地块),标准地的面积应不小于小班(地块)面积的5%;面积在101-500亩的小班(地块),标准地的面积应不小于小班(地块)面积的3%;面积在500亩以上的小班(地块),标准地的面积应不小于小班(地块)面积的2%。

3、作业设计检查

应有设计图、表(或卡片),并能反映低效林改造时间、地点、面积、林种、低改措施、要求等基本内容。低改措施有垦复、挖沟、施肥、补植补播、修枝除杂等。

4、档案检查

具有图、表(或卡片)等基本低效林改造造林档案资料,其所在乡(镇)有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并将档案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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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检查验收情况检查

具有检查验收成果资料,并能反映低效林改造面积、质量等基本内容。

四)中幼林抚育间伐 (一)重点工程 1、核实幼林抚育面积

1)县(市区)林业局全面检查验收,方法同人工造林、更新造林面积核实。

2)省、市抽查,方法同人工造林、更新造林。 2、检查幼林抚育质量

1)县(市区)林业局全面检查验收,方法同面上低效林改造质量调查。

2)省、市抽查,方法同县级检查验收,只抽查上报面积的20%。

3、作业设计检查

应有设计图、表(或卡片),并能反映幼林抚育的时间、地点、面积、抚育措施、要求等基本内容。幼林抚育措施有刀抚、锄抚;有松土除草、培蔸、施肥、垦复、修枝除杂等。

4、档案检查

具有图、表(或卡片)等基本幼林抚育档案资料,其所在乡(镇)有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并将档案装订成册。

5、检查验收情况检查

具有检查验收成果资料,并能反映幼林抚育面积、质量等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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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管护情况检查

小班(地块)内没有明显的人、畜破坏情况。小班(地块)同时还应具有管护机构、人员和管护措施。

(二)面上

只进行县(市区)林业局全面检查验收和市级抽查,市级抽查方法同县级,只抽查上报总面积的10-20%。

1、幼林抚育 ,比照工程幼林抚育管理。 2、中林间伐

1)核实中林间伐面积

方法同人工造林、更新造林面积核实。 2)检查中林间伐质量情况

检查是否按伐区作业设计要求的方式方法进行间伐。 3)检查伐区作业设计

应有设计图、表(或卡片),并能反映中林间伐时间、地点、面积、树种、间伐强度、间伐方式、出材等基本内容。

4)档案检查

具有图、表(或卡片)等基本中林间伐档案资料,其所在乡(镇)有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并将档案装订成册。

5)检查验收情况检查

具有检查验收成果资料,并能反映中林间伐地点、面积、树种、间伐强度、间伐方式、出材等基本内容。

五)种苗生产

(一)县(市区)林业局全面检查验收,对当年播种育苗进行验收,记录育苗树种的种子来源,查验良种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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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测育苗面积、核实保存面积及苗木产量和Ⅰ、Ⅱ级苗产量。

(二)省、市抽查,参照省种苗检查验收办法,抽查20%育苗面积。

六)乡村林场建设

只开展县(市区)林业局全面检查验收。在县(市区)内各乡村林场确定一名信息员,按时填报“乡村林场建设基本情况统计表”,然后汇总统计全县乡村林场建设情况。

七)平原绿化建设

只开展县(市区)林业局全面检查验收。在县(市区)内各乡镇林业站确定一名信息员,按时填报“平原绿化进度统计表”,然后汇总统计全县平原绿化建设情况。

四、检查验收时间

一)县(市区)林业局9月全面验收。

二)市州林业局10月上旬组织抽查,11月底向省厅报送成果资料。

三)省抽查、专项检查验收,10月中旬-11月底,特殊情况除外。

五、统计汇总

一)县(市区)林业局以乡为单位统计、并编写检查验收报告,将检查验收成果资料及小班资料录入营造林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市、州林业局。

二)市、州林业局以县为单位统计,将县(市区)检查验收成果资料汇总录入营造林信息管理系统,并编写检查验收报告,将纸质检查验收报告和营造林信息管理系统软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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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省厅。

六、提交检查验收成果 一)检查验收报告

(一)检查验收对象、内容、工作质量。 (二)任务完成情况及结果。 (三)主要项目质量分析与评价。 (四)其它项目调查情况。 (五)典型与经验。 (六)问题与建议。 二)检查验收表格

表1:湖南省人工造林、更新面积完成情况验收汇总表(一) 表2:湖南省人工造林分林种面积验收统计总表(二)(1)

湖南省更新造林分林种面积验收统计总表(二)(2) 表3:湖南省分树种造林、更新面积验收统计总表(三) 表4:湖南省封山育林检查验收情况统计总表(四) 表5:湖南省长防林工程年度检查验收统计表(五) 表6:湖南省长防林国债项目检查验收统计表(六) 表7:湖南省长防林农发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统计表(七) 表8:湖南省长防林基建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统计表(八) 表9:湖南省退耕还林工程年度检查验收统计表(九) 表10:湖南省世行造林项目检查验收统计表(十)

表11:湖南省中德合作造林项目造林检查验收统计表(十一) 表12:湖南省经济林项目检查验收统计表(十二) 表13:湖南省营林生产情况(面上)验收汇总表(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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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湖南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生产情况汇总表(十四) 表15:湖南省主要造林树种良种造林面积验收汇总表(十五) 表16:湖南省人工造林、更新工作综合评分表(十六) 表17:湖南省乡村林场基本情况统计表(十七) 表18:湖南省平原绿化进度统计表(十八) 附件:核查乡抽取对照表

抽 乡 表

不足30个乡的县 起始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间隔数 9 8 8 8 6 7 6 6 5 5 7 8 9 10 11 12 12 11 11 10 10 10 30个乡以上的县(含30) 起始号 3 4 5 6 间隔数 14 13 13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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