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增强犯法心理学研究为治理犯法提供理论价值基础,在治理犯法和刑事一体化中的作用举足轻重。近些年来,我国犯法心理学的研究尽管有必然的进展与功效,但不可幸免的存在一些短处。本文第一论述了犯法心理学研究在治理犯法及其刑事一体化的作用,然后对我国犯法心理学的进展及其存在的短处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犯法心理学研究的定位等假设干值得深切研究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 犯法心理学 犯法 刑事
犯法心理学研究确实是为了从心理学的角度去明白得社会中的犯法问题而去搜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析和说明的进程。是一门介于犯法科学与心理科学之间的交叉学科,犯法心理学科学研究具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研究对象复杂、异质性大;二是研究更受个人因素的阻碍;三是研究对象的不确信性,偶然性和专门性更大。具体说来,犯法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大致包括犯法人、一样违法人、虞犯、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揭露与惩处犯法的有关人员和监管矫定罪犯的人员等几种人的心理和行为。近些年来,我国对犯法心理学基础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研究取得了必然的成绩,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和司法实践起到了踊跃而有效的作用。为犯法心理学研究提供了重要价值理论基础,可是我国犯法心理学研究在进展中仍存在的一些不足。犯法心理学研究必需从确信研究对象的性质和规律这一目的动身,
通过观看、调查和实验而取得的系统的知识。
一、犯法心理学研究在治理犯法及其刑事一体化的作用
大量的犯法与计谋心理问题存在于治理犯法进程或刑事活动中,譬如犯法心理产生与形成缘故及其心理进展转变进程,不同类型犯法人的心理特点等,犯法心理学能够将与犯法有关的心理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心理科学的理论、方式和功效,全方位的协助和支持治理犯法及其刑事科学、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在犯法的治理及其刑事一体化中作用甚大。
(一)犯法心理学研究能够为实现刑事一体化奠定心理科学基础 犯法活动与犯法的治理与社会多方面因素有关,各类因故旧互作用、彼此阻碍,错综复杂,因此,对犯法活动进行科学有效地治理,从刑法的内部与外部关系之手,实现刑法运行的内外和谐,实现刑事一体化,就必需综合分析与研究与犯法活动相应的各类心理因素和问题,认真探讨因与罪、罪与罚、罚与效的因果关联,使刑法运作具有客观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达到全方位和谐的最正确状态、刑事一体化最正确效应的目的。同时,犯法心理学研究注重犯法及其治理具体心理因素和问题和相关因素的交互作用,对犯法活动心理因素和问题能够进行综合、动态和系统地分析,为有效治理犯法,实现刑事一体化奠定了心理科学基础。
(二)犯法心理学研究能够提升治理犯法和刑事立法、司法的科
学性、准确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犯法是人类社会进展进程中的产物,犯法本源固然是指犯法产生的全然来源,是指不同历史条件下犯法产生的一起缘故、全然缘故或本质缘故。对犯法本源问题的研究和说明有助于探讨犯法的原始性、本质性、普遍性、偶发性和随机性,对成立科学的犯法学基础理论意义十分重大。而犯法心理学研究以犯法现象与犯法行为本源为基础,对犯法心理的产生与形成缘故进行分析,同时依据不同类别的犯法心理的进展转变规律和特点进行科学深刻地揭露与把握,对犯法活动现象与犯法行为能够正确区别与熟悉,为犯法人处置和教育改造方法提供心理科学依据。刑事一体化是现今世界各国刑事法学界进展的大体思路,犯法心理学的研究通过科学的对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犯法预防提供心理标准,有利于它们自身研究的提升,从而提升了治理犯法和刑事科学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为冲击犯法与改造罪犯提供了理论与方法选择 犯法心理学的研究的课题要紧有犯法心理结构、犯法心理结组成因、犯法心理的进展转变、不同类型犯法人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犯法计谋的心理学问题等,通过对这些课题的分析研究为犯法的侦查与起诉,为冲击犯法与改造罪犯提供了理论与方法选择,对提升与增强犯法治理与犯法刑事司法的科学与有效性有重大意义。
二、我国犯法心理学的进展及其存在的短处
犯法心理学在我国的传播比欧美国家晚。我国在历史上有过犯法心理学思想的研究,包括犯法心理形成缘故、犯法心理预防和审判心理的探讨,可是一直没有成为一门系统的学科,直到20世纪30年代,犯法心理学才有西方国家传入到我国,可是由于历史原理,犯法心理学进展缓慢,直到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犯法心理学学科才与心理学分支,在短短三十年内取得了迅猛进展。但在进展进程中不可幸免的显现一些短处,尤其是在实践应用研究方面问题突出。一是我国心理学研究尽管在揭露、发觉、证明和冲击犯法、有关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上等大体理论问题有所建树,可是关注与投入欠缺,致使犯法心理学这门学科整体研究的广度、深度不够,应用性与可操作性更是不足;二是犯法心理学在研究时,显现理论与实践的分离,致使一部份人显现熟悉误差,片面的以为犯法心理学的价值和作用主若是学理,失去了具体实践功用;三是研究犯法心理学的一部份人缺失必需应有的心理学基础理论知识,不能灵敏分析出犯法及其治理中的心理学问题,不能将犯法现象或犯法本源上升到心理学的熟悉与揭露的高度;四是在犯法心理学的研究中,一部份人不能充分了解与研究刑事法学等相关刑事学科及其司法实践,难于将心理学理论知识与有关刑事学科和司法实践进行融合。 三、犯法心理学研究中假设干问题的试探
(一)明确犯法心理学学科性质与定位
犯法心理学研究既要为刑事科学和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犯法的预防提供着心理科学的理论依据,为刑事司法实践提供着具体的方式与技术,同时能够在刑事司法中具体的方式、技术表现,并能够应用于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和罪犯心理和行为的矫治等环节,使其兼备了学理和具体方式、技术两个方面的功用。从以上犯法心理学的功能看,犯法心理学应该是是刑事科学的一门基础理论学科,是刑事科学中的一门实际应用学科,是介于刑事科学和心理科学之间的一门边缘交叉学科。我国犯法心理学的研究必需明确其学科性质和定位,大力增强基础理论研究与提高学科理论水平,加大研究与解决实际应用问题的研究和解决,使犯法心理学研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研究解决犯法及司法实际存在的一些问题上下功夫,从而发觉与探讨新问题与新方式,不断开辟新领域,充实和丰硕犯法心理学的学科研究。
(二)把握犯法心理学研究进展方向
我过犯法心理学通过三十连年的进展,犯法心理学研究愈来愈注重犯法心理学研究结果的应用性和普遍适用性,强调犯法心理与犯法行为研究不但应具有较高的内部效度,还应具有较高的外部效度。其研究方式、研究方式和研究手腕也不断表现科学性的特点。正慢慢形成完整的、独特的犯法心理学学科体系与专门的研究方式,系统化的犯法心理学的学科知识结构已有雏形。犯法心理学研究的目的在于应用,若是离开应用就毫无价值,就失去自己生存的价值,因此,犯法心理学的进展不能弄理论上玄而又玄的所谓“创新”,乃至显现连专业
人士都看不懂,既不需要实证、又无有效价值的空谈理论。因此,犯法心理学应该向以下几个方向进展:一是在刑事一体化视野中开展犯法心理学研究;二是开展犯法心理学方式论的研究;三是总结回忆我国犯法心理学的研究功效和几回争鸣的意义;四是以应用为本,以效劳于司法实践为目的,选择自己的研究方向和课题;五是增强犯法心理学大体理论的建设,夯实理论基础;六是增强对现实犯法问题的心理学研究,使之紧密联系实际;七是增强对犯法侦查心理、犯法人心理矫治、犯法心理预测的研究。
(三)增强犯法心理与犯法行为综合性研究
近几十年犯法心理学研究的功效说明,犯法心理学学科不能够完全准确地说明和预测犯法心理与犯法行为现象的发生及其规律,必需在犯法心理学研究基础上,综合运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其他学科的大体理论、基础知识和要紧方式开展研究,才能对犯法心理与犯法行为活动的规律释义明晰。因此,犯法心理学必需增强犯法心理与犯法行为综合性研究。一是加大对犯法心理学与心理学领域内的各分支学科的交叉协作研究,从各分支学科角度去分析讨论罪犯犯法心理与犯法行为矫治的方法和方式,让犯法心理学融入到心理学各分支学科间形成的动态化体系结构中,达到彼此补充和彼此增进的目的,从而增进犯法心理学的进展;二是增强犯法心理学与心理学领域外的诸学科的交叉协作研究。犯法心理学研究必需以心理学领域外各学科的知识结构为基础,其分析研究犯法心理与犯法行为的生理学、社会学、文化学的发生机制,从而全面把握犯法心理与犯法行为的产生及其进展规
律,能够从多学科的角度来讲明、分析犯法心理和犯法行为的产生本源。
(四)增强犯法心理与犯法行为多元化与现代化研究 当前犯法心理学研究方式慢慢走向科学,并非断完善,犯法心理与犯法行为研究也应该走向多元化。一是运用多种方式研究和分析犯法心理与犯法行为现象的发生和进展规律;二是在犯法心理和犯法行为研究中采纳科学的实验设计;三是注重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两类研究方式结合起来。同时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进展,犯法心理学研究手腕和技术愈来愈先进,犯法心理学研究也要融入现代化,譬如录音、录像、照相设备和各类专门的现代化研究仪器,信号发生器、脸部表情测试仪、自动记录仪、眼动仪、测谎仪等都能够为犯法心理学研究效劳。
总之,犯法心理学不断的进展进步,其研究方式慢慢走向科学性与有效性,对犯法心理和犯法行为研究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犯法心理学的研究理论能够科学描述、说明、预测和操纵犯法心理与犯法行为。从整体上为社会操纵减少犯法效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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