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以院长为主任委员、主管副院长为副主任委员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相关临床或医技科室负责人、相关专业专家等组成。
二、院长为输血管理第一责任人。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各科室临床输血考评及控制管理工作。
三、严格贯彻落实《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并以此作为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南,对临床输血进行全程规范化管理。
四、制定临床输血管理计划和实施办法,督促、指导全院临床输血管理工作。
五、组织与临床输血有关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规范输血意识和管理意识。
六、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尽职尽责,团结协作,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管理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
七、认真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
八、监管临床输血不良事件,组织专家对重大输血差错、事故进行鉴定。
九、输血科作为输血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应负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委员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并向全体委员汇报。定期、不定期组织进行临床输血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十、定期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归纳、总结,讨论和审定各部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评价、反馈、通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提交院委会或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