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文明办 高台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第三届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的通知
县属有关单位,各直校(园)、学区、农村初中: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迎接党的十八大,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引导他们“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在全国开展第三届优秀童谣征集活动,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开展第三届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童谣内容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
- 1 -
童趣。
2.鼓励创作弘扬雷锋精神、体现爱党爱国爱家乡情感的优秀童谣作品。
3.童谣可以是新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并在本地区广为传诵的原创作品。第一、二届获奖作品不再推荐。
二、活动步骤
1.征集创作。3月20日前,县文化委、县文联、县文工团、各学校(区)开展优秀童谣征集。
2.推荐申报。3月22日前,各学校(区)将推荐的童谣作品由教体局汇总后上报县文明办,县文化委、县文联、县文工团直接上报县文明办,县文明办将从推荐的作品中评选出部分优秀童谣推荐至市文明办。每个学校(区)推荐作品2—3首,县文化委、县文联、县文工团推荐上报作品不少于5首。
3.投票推荐。4月中旬,中央文明办将在中国文明网公布初选后的各地征集推荐的童谣作品,各学校(区)要广泛组织广大中小学生通过网络进行投票,中央文明办将根据学生投票推荐情况和专家评审情况,从中确定优秀童谣作品,并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进行表彰奖励。
4.编辑图书。中央文明办将把这次推荐评选出的优秀童谣作品汇编成书,“六一”前公开发行,供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学习传唱。
5.集中推广。各学校(区)要以“六一”国际儿童节为契机,
- 2 -
广泛组织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宣传展播优秀童谣,开展优秀童谣节目展演等,利用多种方式传唱优秀童谣。
三、具体要求
1.县文化委、县文联、县文工团、各学校要把征集推荐优秀童谣,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教师,特别是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创作,努力提供高质量、未成年人喜爱的优秀作品。
2.各学校要广泛组织学生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力争在中央开设的奖项中取得好的成绩。
3.作品请注明作者或整理者姓名、单位或学校、年级。教体局负责对教育系统推荐作品审核把关,严禁抄袭。获奖优秀童谣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附件:优秀童谣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 3 -
附件
优秀童谣推荐表
童谣名称 作者/整理者(需注明) 作者单位/学校、年级 职 业 创作时间 备注 推荐单位:
- 4 -
主题词:童谣 征集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高台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16日印发
- 5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