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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致股份: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 2011-03-29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致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令第58号《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201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雅致股份使用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雅致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175号文核准,雅致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7,364.1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3,864.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7,769.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开元信德深验资字(2009)第011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公司预计未来6个月将会有不低于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的具体依据

本保荐机构通过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有关文件、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等方式,对雅致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表本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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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雅致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4、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5、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7、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8、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本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雅致股份本次拟使用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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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机构:

钟 敏郑佑长 2011年3月28日3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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