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该不该把病情告知危重患者
霜会
口ianIUnhUi
医生该不该把病情告知危重患者
长期以来,对那些病情危重的患者隐瞒实情,已经成了医疗行业中不成文的规定.尽管卫生部在2002年出
台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但
究竟该不该把真实病情告知危重病人,这在医学界一直有争议.过去我国沿用的是前苏联的保护性医疗制度,认
为重病本已使患者痛苦不堪,如果再把病情透露会加重患者心理负担,影响治疗.但近年来不断地有人提出反
对意见,他们认为,患者应该对自己的病情拥有知情权.医生把真实病情告知患者后,患者可以更积极地配合
治疗,更有利于病情的治愈.
医疗机构该不该把病情告知危重患者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话题,本期辩论会邀请了包括医药,心理等行
业专家,学者就此辩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甲方观点:医生应该把病情告知
危重患者
甲方观点一:要以尊重人权为重,患者
应该对自己的病情有知情权.
患者有知晓自己病情的知情权,这是病
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构建现代和谐医患
关系的基础.医生该把病情告知危重患者,
这体现了对患者人权的尊重.我们不应该把
患者当成毫无思考能力的旁观者,患者其实
应该被认为是整个事情的核心人物,患者有
权对医务人员采取的诊治措施提出取舍意
见,医生也要尊重患者的选择.
作为患者,总想知道自己的病情实底,
尤其是慢性病患者.病人获知其病情后,在
医生提供的各种治疗方案中选择一种,提出
自己的意见,如是否决定治疗,如何治疗是
由患者自己决定的,这样才能让患者积极地
配合治疗,同时还可以调动患者积极的心理
因素.医生在术前把术中可能出现的情况与
患者进行沟通,进行面对面的解释,还可以
使患者主动配合医生的手术,进而达到最佳
的治疗目的和效果.相反医生在给患者做手
术时,如果在患者意识正常的情况下,不让
他知情,签字,那是很难想象的事情.我们
发现许多病人都能从一些蛛丝马迹中察觉到
自己的情况不妙,如化验单,家属的态度,
医生的态度等,因此,没有必要隐瞒患者.
甲方观点二:尊重患者的自主权是医学
道德的重要原则,不告知患者的真实病情反
而会增加其心理负担.
患者不仅对自己疾病的病因,诊断,治
疗原则以及可能的预后等有知情的权利,对
于癌症患者而言知情同意也尤为重要.因为
癌症病人病情特殊,其诊断,治疗多为侵袭
性操作或损害性治疗,这种医疗服务行为的
侵害性会增加病人生理和心理的痛苦,甚至
关系其生命安全.因此应该充分让患者了解
病情及治疗所造成的伤害.由患者来选择治
疗方案,如化疗前,医生明确告知患者治疗
中可能出现的一些毒副作用,如恶心,呕吐,
食欲不振,脱发,手足麻木等,以及医生针
对这些副作用可能采取的措施,完成化疗疗
程对疾病康复的意义.如果病人了解这些情
况后能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对待治疗,将大大
提高疗效.
不告知患者的真实病情会产生一些负面
影响,如医生和患者家属对病情的隐瞒会造
成病人对他们的信任危机;尤其是敏感的病
人会更加增加他们的疑虑,各种假想和猜测
不断产生,引起许多的心理负担;在治疗和
护理上,有些措施无法直接并及时进行;医
患之间的密切配合受到影响等.医生必须走
出认知的误区:医生以为不告知患者病情可
以减轻患者的痛苦,但患者或许在猜测和煎
熬中承受着另外一种痛苦,只有告知真实病
情,才有助于医患之间的沟通和信任.当患
者带着许多疑问和痛苦去看医生,一是希望
医生药到病除,二是希望从医生那里找到去
病的答案.药到病除,固然是最好的,但是
许多疾病目前是无法完全治愈的,这时,患
者最大的愿望,是医生给予的病情解释和给
以的积极治疗.病情的交底,使患者觉得医
生把自己的病诊断清楚了,自己的疑惑有了
明确的答案,同时,患者觉得医生是对自己
的信任和看重,由此也会有益于医患沟通.
甲方观点三: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医
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
治疗的知情权利.
在法律面前,医生与患者是平等的,医
生提供的是一种帮助患者康复的医疗服务,
这种服务是透明的,公开的,是必须为患者
所了解并理解的.患者的知情选择权是不能
剥夺的,哪怕是以道德的,科学的名义.我
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2条规
定,\"患医疗机构应当尊重者对自己的病情,
CAPITALMEDrCINE首都医药I2007.11f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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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执业医师法》第
26条也明确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
者其家属介绍病情.患者有权了解治疗的相
关真实信息,这也是医生应尽的义务.无论
是治9行为的优点还是缺点,医生均应毫无
掩饰地向患者进行真实客观的介绍.医疗
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在医疗过程中,医
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
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
答咨询\".《执业医师法》对此也有规定.因
此从人权的角度来看,不把真实病情告知患
者,则是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和对冶疗方法
的选择权.
乙方观点:医生
不应该把病情
告知危重患者
乙方观点一:家
属和医院对患者隐
瞒病情,是自古以来
的惯例.
每个国家都有自
己的传统理念.从古
至今,对于许多中国
人来说,死亡始终是
一?
个避讳的话题.不
少人认为,谈论死亡
会加快死亡的步伐,
甚至会招致死亡的到
患者的精神因素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占有
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医生在患者病危时告
知其真实病情或者医生在患者面前露出无法
医治,无药可治的态度.这些都会加重患者
心理负担,使之丧失治疗和活下去的勇气和
信心,导致患者采取不配合甚至放弃治疗的
态度,反而不利干病情好转.因此现在许多
绝症患者的家属也强烈要求医生隐瞒部分病
情,他们的初衷和医生一样,不愿意看到自
己的亲人在忍受身体病痛的同时,还要承受
精神打击.
前不久,一名刚去世的癌症患者,生前
乙方观点三:医生把病情告知危重患
者,还可能引发医患纠纷.
尽管执业医师法及其相关法规都有
规定,患者有权了解治疗的相关真实信息,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
但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如果
医生把病情\"不负责任地\"告知了患者,导
致患者的治疗受到影响,患者家属也会埋
怨甚至投诉医生,进而引发医患纠纷.北京
某医院收治了一个恶性肿瘤患者,尽管该
患者治愈的几率很大,人院后患者家属还
是叮嘱医生不要把病情告知患者本人.但
来.为了保护危重患者或临终人士,家族成
员一般都避免谈论死亡的话题.更不会把病
情告知患者,不论是家属或是患者本人,都
宁愿独自去承担忧伤,担心,而不愿大家提
出来一起讨论.医疗行业中一直以来也有个
默认的行规,就是医生不能将死之将至的事
实直接告知危重患者本人,绝大多数的医务
人员都遵循着这样的医疗准则,否则就是不
道德的行为,会激起病人家属的愤怒.
乙方观点二:告知患者真实病情,会给
患者造成负面的心理暗示,从而带来更沉重
的精神打击.
38I2007,11I首都医药CAPITALMEDICINE
在一次检查中被查出身体内有一个恶性肿
瘤,当时医生并没有告知其本人,而是告知
了他的妻子.在医生的治疗和妻子的照颐
下,患者的病情日渐稳定并逐渐好转,出院
回家一段时间后,患者决定再去医院复查一
下,于是他去了另一家医院.这家医院的医
生在复查后告知了他患肿瘤的真实病情.该
患者--听说自己患的竞然是癌症,一下子不
能接受,再也听不进去医生的解释,从此以
后心灰意冷,郁郁寡欢,食欲极差,也不愿
再去医院接受治疗.最后该患者仅仅在几个
月的时间里,就痛苦地离开了人世.
患者人院后就一
直向医护人员和
家属询问真实病
情,不配合医生
治疗,还以\"拒绝
服药\绝食\"等
方式威胁医护人
员和家属告之病
情.医生考虑到
患者的病情如果
长时间不服药会
很快恶化,于是
医生和家属口头
商量后,就把真
实病情及治疗方
法等情况委婉地
告知了患者,没
想到患者在知道
真实病情后的第二天夜里就跳楼自杀了.
随后该家属认为是医生没有遵守\"保密\"原
则,诱导家属同意后,把病情告知了根本无
法承受的患者.在医院里这样的例子也有
很多.因此医生必须考虑患者的承受能力,
不要把病情透露给危重患者.■
参加本次论题辨论的6位人士,有医疗
机构的医生,也有大学院校的专家,学者及
业1\"8~1,资深人士.本刊根据不同专家的观
点分为甲方观点(医生应该把病情告知危
重患者)和乙方观点(医生不应该把病'睛告
知危重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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