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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修10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中山市绘峰照明有限公司

程序文件

文件名称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HF-QP-10 HF-QP-10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编 制 受控号 审 核 批 准 日期 2007/10/10 2009/06/09 B/0 B/0 中山市绘峰照明有限公司 文件类别:程序文件 文件名称: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文件编号 共 5 页 版本/版次 HF-QP-10 第 2 页 B/0 为规范产品检验流程及检验要求,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规定之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进料检验(IQC)、制程检验(IPQC)、成品检验(OQC)。 3. 定义

3.1 全检:根据产品的质量要求对其特性参数进行的全数检验。

3.2 首检:产品批量生产时,操作员、检验员对首次生产的产品进行的检验。 3.3 抽检:按照抽样标准及检验标准对产品进行的抽样检验。 3.4自检:作业员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进行的检验。 4.职责

4.1 品管部负责提供产品的订产品的检验标准。 4.2生产部车间管理人员负责督导操作人员进行自检。

4.3质检员负责对产品的检验及标识、包括不合格品标识、隔离。 4.4. 相关部门负责产品标识的维护。

4.5. 生产部负责人负责紧急放行的批准,当批量大或情况严重,须经总经理批准。 5. 工作程序 5.1 进料检验(IQC)

5.1.1 外协、外购件进厂后,初步确认供应商、品名、规格、数量等通知IQC检验; 5.1.2 IQC检验通知后,核对所供物料与提供的《检测报告》是否相符,再根据产品检验

标准及抽样标准,对进料进行抽样检验;

5.1.3 IQC根据检验和验证结果,填写《来料检验报告》后报品管部负责人审核; 5.1.4检验合格之物料,IQC在《来料检验报告》上填写检验结果,盖章并签字后通知仓管

员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对物料做好标识。

5.1.5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试验之原辅材料,由生产部申请紧急放行,经总经理批准

后使用。做好标识,使用部门跟进紧急放行物料的质量状况,发现质量异常时,应

中山市绘峰照明有限公司 文件类别:程序文件 文件名称: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文件编号 共 5 页 版本/版次 HF-QP-10 第 3 页 B/0 5.1.6 进料检验不合格之物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2 制程检验(IPQC) 5.2.1 生产车间制程检验。

5.2.1.1 产品批量生产时,质检员必须对产品进行首检、巡检。

首检:新产品每次首件生产时1 个,对照样品、标准检查外观、尺寸、组装配合等。特殊

情况应进行特性测试。

巡检:每两小时一次,每次5PCS,依相关检验标准进行检查。 5.2.1.2 单件小批生产时,质检员对该批产品实施全检。

5.2.1.3 操作员须按批次对产品进行加工、存放,每批产品加工完成后,质检员按照产品检

验标准及抽样标准对其进行检验,未经检验之产品严禁转序;批次检验不合格之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2.1.4 质检员应对首检、批次检验的产品进行标识。巡检合格的产品不须标识,巡检不合

格的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

5.2.2 组装车间制程检验

5.2.2.1装配车间各班级应督导本班组的制程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后应及时向质检员反馈。 5.2.2.2 质检员负责组装车间部件组装及装配的巡检,若发现质量问题或异常情况要求责任

部门立即整改。

5.2.2.2质检员发现重大不符合时,应发出《纠正预防措施报告》,要求其改善。 5.3 成品检验(OQC)

5.3.1 组装完成后通知OQC进行检验。质检员按照《成品检验标准》等要求对产品进行

全检;

中山市绘峰照明有限公司 文件类别:程序文件 文件名称: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共 5 页 版本/版次 HF-QP-10 第 4 页 B/0 5.3.2 检验合格,质检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上盖章或签名,作好标识可以出货。检验

不合格之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3.2产品例行检查项目:数量,漏电测试,装配质量,配件质量等

5.3.2产品确认检查项目:高压测试,装配效果,安全测试,配件是否齐全等

5.4 库存品检验

5.4.1 仓管员在定期盘点中发现零部件质量异常或存储期超过12个月,库存成品超过6个

月时,应及时通知质检员重新检验;

5.4.2 质检员接到仓管员通知后,应对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仓管员根据检验报告作

相应的处理。

5.5 再检(含制程品、成品)

5.5.1 检验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或隐患时,质检员应立即通知本部门主管,

以决定是否对上批或上几批产品进行追踪检验;

5.5.2 制程、成品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经车间返工、返修后,必须报质检员重检。 5.6 产品标识及统计分析

5.6.1 质检员根据检验结果,对产品作相应标识:合格品标上绿色的“检验合格”标签,

废品标上红色的不合格标签,返工返修品标上黄色的标签。每批次产品要求有特有的批次号,批次号要求可追溯到客户名称,订单号,生产日期,出货日期,生产工程单号等内容,以便追溯。具体按《批次管理规定》进行。 5.6.2 生产车间可以分区、挂牌、标签卡等形式进行标识。

5.6.3品管部统计员根据IQC、IPQC、OQC提交的检验报告,对产品的合格率、缺陷等进

行统计分析,作成《——月份质量报告》,作为质量控制、改进的依据。 6.相关文件

6.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中山市绘峰照明有限公司 文件类别:程序文件 文件名称: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7.相关表单 7.1《来料检验报告》 7.2《制程检验报告》 7.3《成品检验报告》 7.4《---月份质量报告》

7.5《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文件编号 共 5 页 版本/版次 HF-QP-10 第 5 页 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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