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1)原则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标准,坚决执行本企业有关质量的奖罚规定,以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为依据,对正在施工工程进行奖罚。
(2)途径
由技术质量部以各施工班组现场施工质量及质量管理状况为依据,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签发“工程质量问题奖罚通知单”,质量部及财务部分别建立质量专用台帐,建立质量基金,专款专用;工程项目部的质量奖罚只对各施工班组,由项目质量部签发。
(3)主要奖励规定
a. 坚持“样板引路”。质量部对同一分项工程的样板质量进行总结评比,获得第一、二名的班组发给奖金。
b. 质量部每月组织一次正在施工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评比,获得第一名的班组发给奖金。
c. 每半年进行一次资料评比,对分项工程质量报表,工程报验资料准确及时无差错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4)主要处罚规定
a. 凡无样板或在样板验收未通过的情况下,并擅自进行大面积施工的班组,除勒令停工外,同时对班组长罚款。
b. 各班组在每一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无技术交底的分项工程不能施工,否则对班组及项目工程师罚款。
c. 在日常工作中,一些质量问题虽经多次书面提出,但未能得到及时整改的,对班组及分项工程负责人罚款,直到整改达到要求为止。
d. 因管理不善,质量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或受到监理通报批评的,经项目部核实,依据问题的性质给予罚款。
e. 加强防水工程的质量控制,认真做好蓄水试验工作,凡在验收中发现有遗漏问题的,每一处(以每一渗水点为一处)第一次蓄水过程中存在的给予罚款,并按实际渗漏处累加罚款。
f.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因人为因素造成成品损坏、污染的,视情节轻重及损坏程度给予罚款;性质特别严重的,除给予罚款外并给予通报批评。
g. 凡隐蔽工程未经质量部及监理公司检查验收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一经发现,对责任项目负责人工程师给予罚款。
h. 工程报验质量资料严重失真与实际情况超差10%以上的班组,给报验部门罚款,并限期纠正解决。
i. 分项工程质量报表和质量工作总结,每月25日前报质量部,逾期不报的,对施工
班组给予罚款。
j. 造成重大隐患,构成质量事故,应在12小时内上报项目部,对隐瞒不报的分项,一经发现,视问题轻重对分项工程项目负责人质检员给予罚款。
(5)具体处罚细则
为便于实施处罚,项目部根据结构、装修、机电安装等不同阶段的施工特点及具体操作,分别编制具体的奖罚细则。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违规情况者,除对所在班组实行罚款外,同时对所在班组负责人处以罚款总额的10%的罚金,交财务实施。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桥项目部
200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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