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 [2011]111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工程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 二、工作程序
带班安排:公司级领导带班安排公司级领导按经理、分管生产副总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三、领导带班职责
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
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四、部门级领导带班职责
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各工程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带班要求
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
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佩安全带班标志。 六、考核:
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
有关领导;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罚100元;、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一 次罚20元;
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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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南郊二水厂取水头部项目 二零一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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