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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重点部位防火要求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施工现场重点部位防火要求

施工现场存储材料的仓库与施工过程中易燃易爆品使用场所是防火的重点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重点关注,严格管控,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料场仓库的防火要求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工地下风方向、水源充足以及消防车能驶到的地方。

(2)易燃露天仓库四周应设有6m宽平坦空地的消防通道,严禁堆放障碍物。

(3)储存量大的易燃仓库应设两个以上的大门,并将堆放区与有明火的生活区、生活辅助区分开布置,至少应保持30m防火距离,有飞火的烟囱应布置在仓库的下风方向。

(4)易燃仓库和堆料场应分组设置堆垛,堆垛之间应有3m宽的消防通道,每个堆垛的面积不得超过:稻草150m2;木材(板材)300m2;锯木200m2。

(5)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编号,对危险物品应加强入库检验,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火的工具设备搬运及装卸。

(6)库房内防火设施齐全,应分组布置种类适合的灭火器,每组不少于4个,组间距不超过30m,重点防火区应每25m2布置1个灭火器。

(7)库房内不得兼做加工、办公等其他用途。

(8)库房内禁止使用碘钨灯,电气线路和照明应符合安全规定。

(9)易燃材料堆垛应良好通风,应经常检查其温、湿度,避免自燃起火。

(10)拖拉机不得进入仓库和料场进行装卸作业。其他车辆进入易燃料场仓库时,应安装符合要求的火星熄灭器。

(11)露天油桶堆放场应有醒目的禁火标志与防火防爆措施,润滑油桶应双行并列卧放、桶底相对,出口向上,桶口朝外,轻质油桶应与地面成75°鱼鳞相靠式斜放,各堆之间应保持防火安全距离。

(12)各种气瓶均应单独设库存放。

2.乙炔站的防火要求

(1)乙炔属于甲类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站的建筑物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通常应为单层建筑,与有明火的操作场所应保持30~50m间距。

(2)乙炔站泄压面积与乙炔站容积的比值应采用0.05~0.22m2/m3。房间及乙炔发生器操作平台应有安全出口,应安装百叶窗和出气口,门应向外开启。

(3)乙炔房与其他建筑物及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要求。

(4)乙炔房宜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金属平台应铺设橡皮垫层。

(5)有乙炔爆炸危险的房间与没有爆炸危险的房间(更衣室、值班室),不能直通。

(6)操作人员不应穿着带铁钉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乙炔站。

3.电石库的防火要求

(1)电石库属于甲类物品储存仓库。电石库的建筑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

(2)电石库应建在长年风向的下风方向,同其他建筑及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3)电石库不应建在低洼处,库内地面应高于库外地面20cm,同时不能采用易发火花的地面,可用木板或橡胶等铺垫。

(4)应保持电石库通风、干燥,不漏雨水。

(5)电石库的照明设备应采用防爆型,应使用不发火花型的开启工具。

(6)电石渣及粉末应随时进行清扫。

4.油漆料库和调料间的防火要求

(1)油漆料库与调料间应分开设置,油漆料库及调料间应与散发火花的场所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2)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品种,应分库进行存放。

(3)油漆和稀释剂的存放及管理,应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规定。

(4)调料间应有良好的通风,并应采用防爆电器设备,室内严禁一切火源,调料间不能兼做更衣室和休息室。

(5)调料人员应穿不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不带钉子的鞋。使用开启涂料及稀释剂包装的工具,应采用不易产生火花型的工具。

(6)调料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应在调料间内存放超过当日加工所用的原料。

5.木工操作间的防火要求

(1)操作间建筑应采用阻燃材料搭建。

(2)操作间冬季宜采用暖气(水暖)供暖,如用火炉取暖时,必须在四周采取挡火措施。不应用燃烧刨花、劈柴代煤取暖。

(3)每个火炉均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将余火彻底熄灭。

(4)电气设备的安装要符合要求。抛光、电锯等部位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密封式或者防爆式。应为刨花、锯末较多部位的电动机安装防尘罩。

(5)操作间内禁止吸烟和用明火作业。

6.易燃易爆品的仓库的设置

对易引起火灾的仓库,应将库房内、外按500m2的区域分段设立防火墙,将建筑平面划分为若干个防火单元,方便在失火后能阻止火势的扩散。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驶到的地方,同时,根据季节风向的变化,应设在下风方向。

储量大的易燃仓库,应将生活区、生活辅助区与堆场分开布置,仓库应设至少三个的大门,大门应向外开启。固体易燃物品应当与易燃易爆的液体分间存放,在一个仓库内不得混合储存不同性质的物品。

7.电石存储的防火要求

电石本身不会燃烧,但是遇水或受潮会迅速分解出乙炔气体。在装箱搬运、开箱使用时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禁止雨天运输电石,必须在雨中运输或途中遇雨应采取可靠的防雨措施。搬运电石时,发现桶盖密封不严,要在宅外开盖放气后,再将盖盖严搬运。要轻搬轻放,严禁用滑板或在地面滚动、碰撞或者敲打电石桶。电石桶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库房必须是耐火建筑,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库房周围10m内严禁明火。库内不准设水、气管道,以防室内潮湿。库内照明设备应用防爆灯,开关采用封闭式并安装在库房外。禁止用铁工具开启电石桶,应用铜制工具开启,开启时人站在侧面。空电石桶未经处理,不许接触明火。小颗粒精粉末电石要随时处理,集中倒在指定坑内,而且要远离明火,坑上不准加盖,上面不许有架空线路。电石不要同易燃易爆物质混合存放在一个库内。禁止穿带钉子的鞋进入库内,防止摩擦产生火花。

8.石灰存储的防火要求

生石灰能与水发生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热,足以引燃燃点较低的材料。因此,储存石灰的房间不宜用可燃材料搭设,最好用砖石砌筑。在石灰表面不得存放易燃材料,并且

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9.亚硝酸钠存储的防火要求

亚硝酸钠作为混凝土的早强剂、防冻剂,广泛使用在建筑工程的冬期施工中。亚硝酸钠与磷、硫及有机物混合时,经摩擦、撞击有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危险,所以在储存使用时,要特别注意严禁与磷、硫、木炭等易燃物混放、混运。要与有机物及还原剂分库存放,库房要干燥通风。装运氧化剂的车辆,如有散漏,应将其清理干净。搬运时要转拿轻放,要远离高温与明火,要设置灭火剂,灭火剂使用雾状水和砂子。

10.耐腐蚀性材料存储的防火要求

环氧树脂、呋喃、酚醛树脂、乙二胺等都是建筑工程常用的树脂类防腐材料,均为易燃液体材料。它们都具有燃点和闪点低、易挥发的共同特性。它们遇火种、高温、氧化剂都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氨水、盐酸、氟化氢、硝酸、硫酸等反应强烈,有爆炸的危险。因此,在使用、储存、运输时,都要注意远离火种,禁止吸烟,温度不能过高,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库存放,库内要保持阴凉通风。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避免包装破坏外流。

11.油漆稀释剂临时存放的防火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使用的稀释剂,都是闪点低、挥发性强的一级易燃易爆化学流体材料,诸如汽油及松香水等易燃材料。油漆工在休息室内不得存放油漆和稀释剂,油漆与稀释剂必须设库存放,容器必须加盖,刷油漆时涮刷子残留的稀释剂应当将其及时妥善处理掉,不能放在休息室内,也不能明露放在库内。

12.易燃易爆品存储的注意事项

(1)易燃仓库堆料场与其他建筑物、道路、铁路、高压线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有关规定执行。

(2)易燃仓库堆料场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以及分垛存放,每个堆垛面积为:木材(板材)不得超过300m2;稻草不得超过150m2;锯末不得超过200m2;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通道。

(3)易燃露天仓库的四周内,应有宽度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为消防通道,禁止在通道上堆放障碍物。

(4)有明火的生产辅助区和生活用房与易燃堆垛之间,应保持至少30m的防火间距。有飞火的烟囱应布置在仓库的下风地带。

(5)储存的稻草、锯末以及煤炭等物品的堆垛,应保持良好通风,注意堆垛内的温湿度变化;发现温度超过380℃,或水分过低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其自燃起火。

(6)在建的建筑物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不得将木工加工区设在建筑物内。

(7)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性质、分类、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13.易燃物品的装卸管理的注意事项

(1)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没有火种等隐患后,才能装卸物品。

(2)拖拉机不推进入仓库、堆料场进行装卸作业,其他车辆进入仓库或露天堆料场装卸时,应安装符合要求的火星熄灭防火罩。

(3)在仓库或堆料场内进行吊装作业时,其机械设备必须满足防火要求,严防产生火星,引发火灾。

(4)装过化学危险物品的车,必须清洗干净后方准装运易燃和可燃物品。

(5)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待确认安全后,人员方可离开。

14.易燃仓库用电管理的要求

(1)仓库或堆料内通常应使用地下电缆,若有困难需设置架空电力线路,架空电力线与露天易燃物堆垛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低于电线杆高度的1.5倍。库房内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2)仓库或堆料场所禁止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及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照明灯具与易燃堆垛间至少保持1m的距离,安装的开关箱、接线盒,距离堆垛外缘应不小于1.5m,不准乱拉临时电气线路。储存大量易燃物品的仓库场地应设置独立的避雷装置。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点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0.5m。

(4)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烫斗以及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

器。

(5)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严禁使用不合规格的电器保险装置。

15.施工现场材料、半成品堆场的布置要求

(1)堆场的位置应选择适当,应做到便于运输及装卸,尽量做到减少二次搬运。

(2)地势选取在较高、坚实、平坦的地方,对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必须设有排水措施。

(3)材料的堆放要留有通道,满足安全、防火的各项要求。对易燃材料应布置在在建房屋的下风向,并且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混凝土构建的堆放场地必须坚固、坚实、平整。按照规格、型号堆放,垫木位置要正确,对于多层构件的垫木,要求上下对齐,垛位不准超高;混凝土墙板宜设置插放架,插放架最好是焊接或牢固绑扎,避免倒塌;砖堆要码放整齐,不准超高,距槽沟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怕潮湿的材料、怕日晒雨淋,应放入库房,并注意通风。

(4)单个建筑施工工程的施工现场比较窄小,对材料、半成品的堆放要结合各个不同的施工阶段。在同一地点要堆放不同阶段使用的材料,以充分利用施工场地,这样便于安全生产。

(5)施工材料的堆放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变化及时地调整,并且保持道路畅通,不能由于材料的堆放而影响施工的通道。

16.施工现场宿舍及办公用房的防火要求

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2)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

(3)层数为3层或者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应设置至少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

(4)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m;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m。

(5)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6)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而其他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m2。

(7)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m2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

(8)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到顶板基层底面。

17.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防火要求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锅炉房、厨房操作间、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的

防火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2)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3)可燃材料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m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m2。

(4)房间内任一点到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0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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