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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开展预约诊疗工作,方便患者就医,优化医院服务流程,保障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门诊服务效率,根据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我院《无假日医院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制定医院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办法。

一、门诊医师诊疗管理

(一)各临床科室在每月底前应将本科室下月门诊出诊医师信息(含专家门诊)上交医务科,由医务科审核后下发至门诊部办公室,门诊导医台、门诊挂号室、人事科和院办公室分别备存。

(二)医务科负责门诊医师出诊审批管理,包括专家门诊审批、专科门诊审批、普通门诊医师调诊审批、专家门诊停诊审批等。

(三)门诊部(主任)办公室负责门诊医师考勤、预约诊疗管理及门诊医师行政考核工作。

(四)门诊医师必须按照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要求,认真、规范地填写门诊电子病历、门诊电子申请单。

(五)门诊医师对以下情况应实行100%复诊预约:口腔科疾病、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各专科慢性疾病。

(六)诊室是医院的固有资源,任何科室和个人都应遵守医院的管理和医疗资源调配,不得将诊室据为一己所用,应服从医院和门诊部统筹安排。

二、门诊医师调诊、停诊管理

(一)各临床科室必须开放全日、全周普通门诊,不允许有停诊行为,如需变更出诊医师,应提前一周(正常工作日)由科主任上报医务科审批。

(二)专家门诊原则上不得随意停诊,如因故需停诊,科室必须提前一周(正常工作日),将有科主任签字的停诊申请单上交业务院长审批。如有突发意外情况,至少提前24小时,与门诊办、导医台沟通,避免出现停诊及退号现象。

(三)专家门诊出诊当日不得中途停诊,如有特殊情况,由所在科室主任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并上报医务科同意。

(四)出门诊医师应认真遵守考勤制度,提前处理好病房和教学等事宜,不得以其为由延误开诊时间,特殊情况提前或中途离开时,必须妥善处理好各种相关事宜,否则视为早退或脱岗。

(五)为方便各科坐诊医师与门诊部、导医台、挂号室联系,我们于2017年建立了导医挂号微信群,将门诊部相关人员、所有导医、挂号员、临床科室主任拉入群中,便于随时联络。

三、门诊医师出诊考核管理

(一)专家门诊不得无故停诊。因事停诊,根据当月停诊次数与绩效考核挂钩。

(二)普通门诊不得停诊,每月调诊次数不得超过3次。具体考核按《XX人民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三)门诊电子病历、门诊电子申请单填写必须严格按要求填写齐全,不允许有缺项。出现不合格门诊电子病历或门诊电子申请单与绩效挂钩。

(四)各科室门诊患者复诊预约率不应低于50%,该项纳入科室绩效考核。

以上门诊医师考核工作均由门诊部(主任)办公室负责,每月将考核结果上交绩效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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