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鄂尔多斯市华莹馨苑家园7、8#楼 交底部位 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帽带,佩戴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具。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郊验。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砧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5、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6、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7、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8、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埋设,埋深不得小于0.7m,通过道路应用保护套管。 9、配电箱内的配线应排列整齐固定在盘内,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 10、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交底人: 接受人: 年 月 日 主体 接受交底工种 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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