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高师校字[2011]37号
关于印发《阜宁高等师范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
根据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发展的需要,经校长室研究决定,制定了《阜宁高等师范学校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贯彻落实。
阜宁高等师范学校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 名师工作室 建设 实施方案 通知 主 送:各处室、各系部 抄 送:盐城市教育局、江苏教育学院分院管理办公室 阜宁高等师范学校办公室 2011年5月20日印发
阜宁高等师范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
为提升名师的影响力,激励名师不断进取、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搭建有利于名师专业发展的新平台,创立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新机制,学校决定在教育、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生产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的教师中选拔校级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逐步建立有利于中青年教师培养和发展的名师工作室体系。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打造我校教育教学品牌为目标,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专业理论水平高、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育科研能力强、取得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经济效益的优秀教师担任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通过课题研究、“青蓝结对”、项目服务等方式带领有发展潜力的教师研究教育、教学及社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对策,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生产实践活动中的示范、引领、指导和辐射作用,形成以名教师为核心的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的教师研究、服务群体,促进产学研用的紧密结合,带动学校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培养目标
名师工作室,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有着共同研究方向和合作愿景的教师合作共同体,是我校骨干教师培训、教科研基地和产学研用的结合体。通过三年建设,努力实现“四个一”的目标。
(一)带一支团队。有效推动培养对象的专业成长,力求在一个工作周期内使工作室成员在课堂教学上出精品,课题研究上出成果,管理岗位上出经验,以引领学科教学的发展。
(二)成一个项目。在实践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瞄准教学改革前沿,立足校本发展,确定并申报一项市级以上的科研课题,并以此为研究方向,开展有效的科研活动,在实践探索中破解学科教学难题。
(三)出一批成果。名师工作室以一批科研成果或社会服务效益来形成自己的特色。以教学设计、课件、论文、课题研究报告、学术专著、校本教材、服务经济建设的效果、良好的社会影响力等成果形式,成为学科教学资源生成站。
(四)做一次展示。引领学科建设,成为教科研成果辐射源。每年承担一次专题活动,以研讨会、名师论坛、公开教学、现场指导等形式,发挥名师的带头、示范、辐射作用,形成名优群体效应。
三、组织机构
名师工作室在学校“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课题研究为主要方式、以项目教学研讨为主要内容,开展系列教研教改活动,培养我校学科优秀教师。
(一)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校级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领导小组下设名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设在科研处。
(二)名师工作室的组建。名师工作室的领衔名师采取申报制度。领衔名师的选拔采取推荐或自荐申报、校学术委员会初审、校外专家答辩评审、学校研究确认的方式。每个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在制定工作方案基础上,根据需要选聘名师,报送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成为名师工作室主要成员。
(三)名师工作室的组成人员。每个名师工作室设置领衔名师1名,选聘主要成员3-5人。学校提供办公场所和有关设施。
四、申报条件
名师工作室的领衔名师和主要成员均须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一)领衔名师的申报条件 1.必备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愿望;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或校本课程开发能力;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2.选备条件
(1)取得正高级职称。
(2)取得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在核心期刊上已经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3)取得硕士学位和高级职称,在核心期刊已经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科研成果丰富。
(4)具备本科学历和高级职称,在核心期刊已经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主持过市级以上的立项课题或为市级以上的学科带头人。
(5)具备“双师型”教师的条件,主持市级以上的立项课题或为市级以上的学科带头人。
(6)具备“双师型”教师的条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论文5篇以上。
(7)具备“双师型”教师的条件,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大奖,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8)具备“双师型”教师的条件,具有产学研开发能力,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中取得重大成果,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符合以上必备条件及1个选备条件,可以申报学校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
(二) 名师的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愿望;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或校本课程开发能力;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以上。
3.主持市级以上的立项课题或指导学生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
五、材料评审
申报领衔名师,须提交“名师工作室”申报表和工作方案。
(一)按照申报条件,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初评。 (二)校外专家答辩评审。
(三)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研究后,学校发文确认。
名师工作室主要成员,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提供相关材料,经领衔名师推荐后,由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任务内容
名师工作室在三年工作周期内,须根据工作室的建设和学校的发展完成系列任务,至少包含下列10项任务中的5项。
(一)在示范学校创建等学校发展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或在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或能主持完成相关学科的精品课程建设的任务。
(二)积极开展和参与本校学生技能训练及创新能力的培养活动。在每年的技能大赛中团队成员或指导的学生能获得市级金牌1块以上,或省级银牌1块以上,或国家级铜牌以上;或在创新大赛中能获得省级以上奖项1个以上。
(三)团队或团队成员每年在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中获得市级一等奖项目2人次以上,或省级二等奖2人次以上,或国家级三等奖2人次以上。
(四)每年进行具有较大影响、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培训活动、生产实践、社会服务等项目两个以上。
(五)主持或参与研究至少1项市级以上教研或科研课题,或在校本研修活动中发挥引领、指导、带头作用,能积极用科研的方法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
(六)每位名师指导青年教师1-2人,使其在“教坛新秀”、“骨
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授候选人”等不同层次中得到提升。
(七)以公开教学、课例讲评、名师讲座、发表论文、学术专著、研究报告等形式向校内外辐射科研成果,社会效益明显。其中发表论文每人每年不少于2篇。
(八)团队或团队成员每年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有影响的作品。 (九)举办有影响的艺术作品校外展览1次以上。 (十)承办、协办学校其他专项工作1项以上。 七、条件保障
(一)学校大力支持“名师工作室”和名师的工作,为“名师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设专用办公室,配备接入互联网的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办公设施,提供实验研究条件。
(三)学校网站首页搭建名师工作室交流平台,建立特色网页。 (四)学校为名师工作室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每年向每个“名师工作室”划拨必须的专项研究经费,文科类名师工作室经费1万元以上、理工科类名师工作室经费1.5万元以上。专项研究经费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添置书籍、课题研究、项目开发、创新活动、技能培训及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等需要。
(五)名师工作室研究经费体现过程管理原则,分三次划拨。第一次为启动经费,文科类3000元、理工科类5000元;第二次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划拨适当经费;第三次根据工作室三年规划结束时成果考核结果划拨相应经费。名师工作室的服务性收入,用于名师工作室的建设。所有经费收支,须符合财务规范。
(六)学校邀请国内专家和专职教育科研人员,为“名师工作室”
提供理论支持、业务指导和专业引领。
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是学校教育科研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名师工作室应认真制定三年工作规划和学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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