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人社„2011‟40号
关于集中核准全市事业单位
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及机关工勤技能
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加快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全面转变,2010年11月15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秦人社„2010‟209号),要求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于当年年底前完成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工作。经过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坚强的组织领导和有力的部署实施,现各事业单位基本完成了本单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岗位设置工作。为此,我局将于3月7日至4月28日,分期分批对全市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及机关工勤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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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方案进行集中核准。现就集中核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机关工勤岗位设置
根据《关于河北省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说明》中“机关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原则上参照执行,其结构比例一般参照社会服务类型核定”的规定,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也要参照《关于做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秦人社„2010‟209号)做好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工作。
二、岗位设置基数定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最新解释,明确三项工作定位: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划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政工职务人员,其中政工职务人员的岗位设置管理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2、本着“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的基本原则,各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的实有人数分别为该单位现执行相应岗位工资的实际人数。
3、事业单位“双肩挑”的领导人员,其主体岗位为专业技术或工勤技能岗位的,相应单位的管理岗位仍需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设定。
三、岗位管理基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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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提高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岗位管理的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我们就岗位设置工作又建立了新的数据采集标准(详见附表)。已经申报或完成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方案核准的单位,也要按新的标准完善数据(涉及专业技术人员有关数据的,以市职改办核准的最新数据为准)并到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更换核准手续;尚未申报方案核准的事业单位,要按新的标准规范采集录入各项数据后再行申报岗位设置方案核准。申报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手续更新为:
1、公示报告。
2、《秦皇岛市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岗位设置方案审核备案表》(附表1)及其电子版;
3、《秦皇岛市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在册正式工作人员花名册》(附表2)及其电子版;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按照规定时间(附表3)申报岗位设置方案核准,以确保尽快实施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及机关工勤岗位聘用工作,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岗位管理工作的全面入轨。
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所使用的表格已作更新,可从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qhd.lss.gov.cn)首页“表格下载”栏下载,表格的格式和项目不得随意更改。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3262816;电子信箱:qhds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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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秦皇岛市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岗位设置方案审核备案表
2、秦皇岛市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在册正式工作人员花名册
3、秦皇岛市事业单位(机关工勤)岗位设置方案集中核准工作日程安排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管理 工勤 岗位设置 通知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年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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