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
工作职责(总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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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全院师生进入实验室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教学、科研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滨州市技师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实验技术管理人员:--- 指导教师:---、---、--- 二、工作职责
1、组长:严格执行学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负责我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具体工作。组织制定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指导、监督、控制各实验室落实安全制度及日常安全管理等相关事宜。
2、副组长:督促实验室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做好安全记录,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处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贵重仪器设备、材料,进行分类贮存。遵照有关规定使用危险物品,严格审批制度。发生事故,要认真追查,分清责任,及时上报处理。
3、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危险物品的化学性质和仪器设备的性能,严格遵守本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和教育,严格执行危险物品领用保管制度,确保安全。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指导教师:严格要求学生共同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则,认真检查所需仪器和实验材料。实验过程中,认真检查操作情况,发现违章操作的应及时纠正。学生实验完毕,指导学生及时整理仪器设备和清理杂物,危险物品应按规定交回,专人收管,并认真检查实验所用的电,气,水源关闭情况。一旦发生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以免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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