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2屋面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升运屋面板及泛水等构件,必须采用专用的吊索及提升架,按规定的吊点起吊。各种起吊用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2.卸放屋面板时,应缓慢轻放,不得碰坏板边及擦伤板面,待放平垫稳后,方可解除吊索。
3.安装屋面板时必须架设操作平台。平台应有防护栏杆和安全爬梯。
4.操作人员必须穿防滑的软软底鞋,鞋底要清洁,不要粘有泥沙和杂物,以防划破表面涂层。
5.操作时,应随手清理撒落在屋面板上的抽芯、铆钉芯及其他杂物等。
6.每班工作后,必须将放在屋面或脚手架上的尚安装的复合板和泛水板等构件,用绳索牢固地绑扎稳妥,或吊下地面放好。
7.风速达到10m/s时,应停止起重及屋面作业。雨后及露水大的天气,要做好屋面的防滑工作。
8.使用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得过足;
9.装汽油的容器不得受猛烈撞击,使用后必须及时将盖盖严; 10.高处作业屋面及楼板预留孔洞,必须按“洞口、邻边”防护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11.防水卷材热熔铺贴,必须办理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配有灭火器材,周围30m内不准有易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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