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会计信息质量不真实
——由红光骗局引发的思考
作 者 赵白云 学 院 金融学院 专 业 会计 年 级 10级 学 号 102021117 指导教师 杨艳艳 导师职称 讲师
内 容 提 要
目前会计信息失真成为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会计信息不真实,由此引发的一连串连锁反映,不仅给信息使用者带来经济利益的损害,而且助长了腐败贪污的发生,给社会带来无法估计的财物损失和信用损失。红光实业造假上市案,是会计信息失真最经典的案例,是由于公司管理者虚报公司营业利润,注册会计师对该公司虚假财务报表做出无保留审计意见,成都市市委的纵容和虚荣引起的,给中国金融市场带来不良负面影响,引起股民的强烈反弹,给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敲响了警钟。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 红光实业 注册会计师 造假
目 录
一、会计信息失真……………………………………………………………………..1 (一)会计信息失真存在的问题………………………………………………….1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1
二、红光实业 ………………………………………………………………………….2
(一)背景介绍…………………………………………………………………….2 (二)上市过程…………………………………………………………………….2 (三)上市前的信息披露………………………………………………………….2 (四)发现造假…………………………………………………………………….2 (五)红光惩罚…………………………………………………………………….3 三、由红光实业引发的启示……………………………………………………………3
(一)红光实业管理当局和控股股东…………………………………………….3 (二)各级政府和管理机构……………………………………………………….4 (三)中介机构…………………………………………………………………….4 (四)中国证监会………………………………………………………………….5 四、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探讨…………………………………………………….5
(一)法制建设…………………………………………………………………….5 (二)外部监管…………………………………………………………………….5 (三)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6 (四)网络化的会计信息系统…………………………………………………….6 (五)培训和教育………………………………………………………………….6
会计信息质量不真实 -----由红光骗局引发的思考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失真不仅危害企业而且侵蚀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各种信用危机严重影响企业的运行环境,长此以往,会给整个社会的经济制度带来不可估计的冲击,影响整个社会,所以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会计信息失真
(一)会计信息失真存在的问题
1.社会公众的信任危机
财政部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中国 80% 以上企业会计信息存在不同程度的失真。一些企业在会计凭证上作假,记账凭证的不真实,存在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的情况,而基础凭证的不真实必然会导致报表的有效性。一个企业它的会计报表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长此以往,让社会大众如何信任。
2.社会风气的恶化
腐败大都与经济问题有关,会计是从事经济核算和经济管理的载体,为了利益,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欺上瞒下、违法乱纪,从而助长了铺张浪费的现象,为了利益,人们会干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思想受到侵蚀,社会风气恶化。
3.以权谋私的保护伞
通过做假帐,使某些违法违规的行为,得以蒙混过关如人为调节收入,造成收入失真;虚列成本,造成成本失实。为了蒙混过关,人们会行贿,为了利益,受贿的人会隐瞒违法违规,这就成为一个死循环。
4.税收和国有资产的流失
目前我国税收的主要来源是企业缴纳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很多企业账面盈亏不实,对付检查是一套账,背后又是一套账,隐瞒利润,虚增费用,造成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增加,减少了国家的税收和国有资产。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
1.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上市资格。
为达到证券法对公司上市的资格要求,一些企业和中介机构联手包装、粉饰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极力美化企业以往的经营业绩、修改财务报表、虚报资产、甚至伪造相关文件,以求上市“圈钱”。一旦上市成功,之前所做的种种承诺成了一场空,投资者的钱也就打水漂了。
2.虚列投资项目,骗取配股资格。
大批的上市公司为了获取配股、增发资格,在会计操作中伪造企业信息,虚列投资项目。
3.利用关联关系,将上市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圈钱的工具。根据《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之间必须保证“人员独立、财务独立、资产完整”,控股股东不得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包括无偿占用和有偿使用。而在现实资本市场中,大股东可以随意支配上市公司,把上市公司作为自己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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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的工具。
4.虚列资产、少计收入、多列成本,侵害国家利益。对一般企业而言,为了少交税金,倾向于隐瞒企业的利润。通常现象是少计收入,多转成本,或者利用会计和税法上的差异,故意减少利润。
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如此严重,以红光实业为例,浅析一下,各方利益机构如何利用职务之便作假的,把红光实业如何重新包装,变得金光闪闪得以上市。
二、红光实业
(一)背景介绍
红光实业是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于1997年6月在上交所上市,它以国营红光电子管厂为基础建立,始建于1958年,是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在我国“一五”期间,是156项重点工程项目之一,不仅是我国最早建成的大型综合性电子束器件基地,也是我国第一只彩色显像管的诞生地。 (二)上市过程
红光实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 246号文和[1997] 247号文批准于1997年5月23日上市。上市后,代码600083,每股价格6.05元,向社会大众公开募股7000万股,募得总资金4.1亿元。(如下图)
红光实业上市后数据 单位:元 项目 数据 代码 600083 每股价格 6.05 总股数 70000000 股本 410000000 图(1) (三)上市前的信息披露
1.瞒天过海,红光上市
红光实业在上市前,对其关键生产设备彩玻池炉废品率上升。生产设备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的重大事实,未作任何披露。为了上市,红光实业高层于1996年通过虚增产品销售,虚增产品库存量和违规账务处理等手段,虚增利润15700万元,实际亏损10300万元,通过虚增利润,红光从过去的连续亏损变成盈利,变得金光闪闪。
2.重新包装后,审计意见逆转,无保留审计意见,红光上市
红光实业在1997年4月,即股票公开发行前一个月,进行了一次1:0.4的缩股,将原来的4亿股的总股数缩为1.6亿股。
红光实业披露的经成都市蜀都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前三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情况如下:
红光实业前三年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等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年份 1996 1995 1994 主营业务收入 42,492 95,976 83,771 利润总额 6,331 11,685 9,042 净利润 5,428 7,860 6,076 每股息税后利润(元) 0.339 0.491 0.380 图(2) (四)发现造假
1.转亏损变“盈利”
红光公司于1997年5月23日上市后,在1997年8月公布的中期会计报表中,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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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变为盈利,将6500万元亏损的资金缺口虚增为净盈利1674万元,虚构利润8174万元(6500+1674=8174)。在1998年公布的1997年年度报告中,将实际亏损22952万元(相当于募集资金的55.9%)披露为亏损198仍万元,少报亏损3152万元。
2.闪闪包装也挽不回红光巨亏
公司1996年度亏损超过1亿元;公司上市前,黑白玻壳生产线池炉大修,停产八个月,已经属淘汰设备;公司上市前业绩主要来源的彩色玻壳生产线池炉,也无法正常运转。1997年红光实业上市后,发行价格=三年平均每股税后利润/市盈率= (0. 380+0. 491+0. 339)÷3×15 =6. 05 (元),红光实业的股票受到广大股民的追捧,但由于实际经营状况确实太糟,废旧的玻壳池炉每一天都要损失约100万元,而且,做假使得同公司有关的各种矛盾得以酝酿并爆发,使得1997年年度,红光实业再也无法胆大地包装和作假,成就了1997年上市后第一年的巨亏。
3.股民诉讼
红光实业在上市第一年后,年度报告就出现巨亏,上市前6.05元金光闪闪的发行价格似乎成为一个笑话,上市前的红光实业深受广大股民的喜欢,第一年的巨亏,导致股价大跌,投资于红光实业的资本投资者损失惨重。1998年12月,上海股民姜女士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红光公司管理层;2000年初,上海市民吴先生在成都再次起诉红光公司管理当局。但这两次诉讼都以华丽丽的官方借口被不予受理。理由为:起诉人的损失与被起诉人的违规行为无必然因果关系,该纠纷不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五)红光惩罚
1.红光实业 2000年1月,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以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0年12月1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红光公司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有关责任人员何行毅、焉占翠、刘正齐、陈哨兵被分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2.蜀都会计师事务所
没收蜀都会计师事务所红光上市过程收入30万元;罚款业务收入的200%即60万元;暂停蜀都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3年;所有直接参与红光实业上市的各经办人员都吊销相应的资格,禁入证券市场。
三、由红光实业引发的启示
从红光公司上市过程来看,围绕会计信息,有这样几个相关的利益方:企业管理当局和控股股东、股票市场的投资者(含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中介机构、地方政府、中国证监会。它们在公司上市过程中的作用及对信息质量的要求,也各有不同。但总体而言,对真实会计信息的需求制度,并未确立。
一、红光实业管理当局和控股股东
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许多上市公司都是有国企改制而来的,所以上市公司不仅有自己的管理层还有一个国有控股股东,红光实业既要走市场经济而又受到国有控股股东的挟制,这必定会造成一定的矛盾。红光实业是由原来的成都红光电子管厂全额改制而成的,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红光实业7960万元的股票,占全部的34.62%,成为红光实业的第一大股东。这样,假设,红光实业是一个完整而又健全的公司,红光实业上市,就必定会受到国有控股股东的挟制。
上市公司上市申请中的一条规定为“上市前三年连续盈利,净资产不低于30%”,红光实业在1997年上市前,1996年度亏损超过一亿元,红光实业上市前,主要生产线黑白玻壳池炉大修,连续大修好几个月,已属于被淘汰设备。如果在上市前,红光实业管理当局公布这项消息,还有可能获得上市的资格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如果红光实业不上市,红光实业还有可能募集到资金吗?披露出这项信息,公众肯定不会对红光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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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满信心,那么红光实业就会募集不到资金,那么红光实业想改亏为盈的彩色显像管项目就会成为空谈。那么,红光实业就注定会走破产重组的道路,这对红光实业管理当局和控股股东来说是不利的,因为,破产重组管理当局和控股股东的利益就注定会打水漂的。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们必定会弄虚作假,不惜虚构虚假利润,争取让红光实业早日上市。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公司管理当局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责任为零,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并不为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除非事后该公司引起股票市场的巨大反应,否则不承担任何责任。像红光实业这样一个被事后证实管理人员严重舞弊的情况下,责任人都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这对那些后来者特别是经营业绩不佳,需要通过上市募集资金的企业管理当局来说,其示范性效用是显著的。
二、各级政府和管理机构
市场经济理论中,政府只是经济运行规则的制定者和监督者,本身并不参加经济的运行,但由于我国至建国以来长达数十年的国营经济模式,以至于政府对具体的经济活动并不置身事外,总是亲力亲为参与并指导。新中国成立时,政府十分注重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希望总体实力排名居中国前列。政府放开一定的市场后,在由中央政府统一确定上市额度的前提下,各级政府高度关注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争取让本地区本部门的公司多上市。因为一个企业上市对本地区的政府有以下三个好处。第一,公司上市提高了的知名度,作为上市企业的发源地,自然广受关注;第二,我国刚上市的企业大多数是由国营企业改制而来的,国营企业改制上市,许多不良资产和不良负债都可以用新筹集的资金来偿还和置换;第三,上市后,可以证明本地区的经济实力雄厚,这说明这个政府治理的很好,业绩很好。
作为一个本土企业红光实业,它本身是一个国企但它本身有没有一个同名的控股公司来置放不良资产。在经营业绩不佳的情况下,只能上市。但是一个企业要想上市必须符合它的上市标准,但是由于红光实业在1996年就已经亏损了1个亿,而且它的主营生产线已瘫痪,所以它必定不符合中国证监会的上市标准,在这种情况下,红光实业要想上市必定要想他法。所以红光实业造假就营运而生。
红光实业上市过程中,当地政府的参与度非常高。这从红光实业的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披露中也可得到证实。四川省人民政府推荐将红光列入全国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更体现当地政府对该企业的厚爱。忝居全国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在取得上市额度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尤其是国有上市公司陷入程度之深,从红光事后寻求重组的过程,也可得到证实。比如,第一个方案是由长虹重组红光,尽管没有明确报道,但其中政府意向是很明确的;第二个方案是广东福地出面重组,从公开报道来看,成都市政府、市经委在其中的作用,非常直接。 三、中介机构
目前,国有企业改组上市过程中必须涉及到的中介机构主要有: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券商、律师。其中,资产评估事务所负责对拟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等进行价值评定;会计师事务所对拟上市公司上市前三年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审计验证;券商将负责上市申请的全过程,包括上市前的辅导、上市相关材料的准备以及最后上市发行;律师主要负责对相关文件发表法律意见。可以说,在红光事件处理之前,中介机构对协助或认可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各种虚假信息的行为,风险意识薄弱。进言之,即便中介机构意识到风险的存在,但是,由于包括券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在内的中介机构。
四、中国证监会
1997年6月上市的红光实业,就是10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之一。鉴于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1998年以前总体效益低下的事实,中国证监会在履行政府职能、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角色中,如果没有必要的约束和限制机制。比如,在红光实业事件中被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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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包括红光实业在内的所有公司上市,都经过了中国证监会的审查,那么,它完全可以不关注会计信息是否造假,主要精力将集中在:如何更好地、更出色地履行中央政府宏观政策的需要。而中国资本市场上所流行的包装上市、捆绑上市等术语,也表明中国证监会的审查并没有起到过滤虚假信息的作用。
四、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探讨
会计信息的最终反映为财务报告,会计信息以规范的形式用财务报告公之与大众,大多数的会计信息者都难辨会计信息的真伪,因为会计的信息者来至于不同的身份背景,不同的背景导致受到的的教育不同,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学财务的,所以对于会计信息的真假他们无从辩驳,只能依靠专家和公司的信用,一旦所谓的专家和关联公司相互勾结,社会大众将会受到利益的损害,所以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就需要一套完整的监控系统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一)法制建设
1、完善会计准则。
优化会计职业道德环境,制定和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规则以及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教育;加强会计法制建设,为会计监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首先要细化处罚及量刑依据,减少法律法规中的模糊条款。会计法律制度中许多的规定用了“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等依据,但这一依据的可操作性不强。因此要有具体的补充规定。其次应进一步明确规定企业的会计责任由企业经理人员承担。利用会计信息系统舞弊,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者。其最终责任人应是作为自然人的企业经理人员,企业经理人员因此而受民事、甚至刑事严惩。
2、加大处罚力度
加大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充分发挥会计法规作用的关键。由于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主要目的是获得一定的非法经济利益,如果处罚力度过低,甚至低于虚假会计信息制造者由此获得的经济利益,就无法发挥会计法规对虚假会计信息的处罚作用。
3、加大执法力度。
一方面我国现有会计法规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偏弱;另一方面已有会计法规也未能得到充分贯彻,影响了会计法规在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中的作用。 (二)外部监督
1、 发挥政府的监督职能。
银行、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不仅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而且也是会计信息真实性的监督者。银行扮演着社会会计、社会统计的角色,是会计信息的总汇;财政部门要继续发挥审查预决算、组织财政专项检查的作用,搞好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国有单位的审计监督,同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税务部门要加强发票管理和征管工作,督促纳税人依法建账和依法纳税;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防止弄虚作假,对于依靠会计造假手段捞取各种好处的、骗取个人政绩的,不仅不能得到重用,还要移交纪检察机关和司法部门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2、加强社会监督检查。
在社会会计监督方面,要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充分发挥社会审计的公正作用。依靠注册会计师这种社会监督力量去监督企业的会计行为,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经济监督中的作用。社会审计监督是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以独立第三者的身份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对依法公开披露的单位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任。因此要优化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使共成为负有有限责任乃至无限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形成自主执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机制。要通过手段严厉打击那些违反职业道德、与企业勾结在一起提供虚假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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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这个行业的公正性,从而规范社会审计监督。政府监督主要是财政部门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我国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督、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会计监督、检查,进行宏观调控。
在社会会计监督方面,要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充分发挥社会审计的公正作用。依靠注册会计师这种社会监督力量去监督企业的会计行为,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经济监督中的作用。社会审计监督是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以独立第三者的身份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对依法公开披露的单位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任。因此要优化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使共成为负有有限责任乃至无限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形成自主执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机制。要通过手段严厉打击那些违反职业道德、与企业勾结在一起提供虚假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保证这个行业的公正性,从而规范社会审计监督。政府监督主要是财政部门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我国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督、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会计监督、检查,进行宏观调控。 3、加强群众监督和管理
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人人参与管理,共同监督会计信息质量的良好氛围。制定会计信息举报制度和奖励制度,设立公开的举报电话,采取开展会计信息评价和不定期的会计信息大检查等多种形式,为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企业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必须纳入管理制度,为了确保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被切实执行,内部控制必须被监督。企业应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系统,加强对本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的漏洞和隐患,并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内部控制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及时修正或改进控制政策,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违规必罚、以罚促纠,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期更好地完成内部控制目标,还要加强内部审计的作用,先要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对于审计部门的设置应高于其他职能部门,独立于被审计部门。 (四)网络化的会计信息系统
提高会计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应广泛推行会计电算化,特别是电脑网络、电子货币和日新月异的核算及审核软件的出现,使会计核算更加明晰快捷,更具有透明度,也使会计监督更加直观。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在会计信息系统中的应用,发挥网络传输数据具有的安全、快捷的获取渠道,达到信息使用效益,使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在经济领域发挥真正的指导作用。传统的手工记账方法既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也使会计做假有了很大的发挥空间。与时代发展相适应,我国的会计核算方法已从传统的手工记账发展到依靠电子计算机的自动化的电脑记账,这使得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程度大大提高,也节省了时间、人力、物力和财力。应用财务软件实行电脑记账,可以提高企业会计部门的独立性,减少企业领导人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干预;同时,实行电脑记账后,就使得会计人员不能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不能随意篡改会计数据;通过设置会计部门不同操作员的权限和口令,可以使财务人员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其串通舞弊的可能性大大降低;通过电脑自动记账、自动对账、自动生成报表等,保证了账证、账账、账表的一致,使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大大增强,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当前,我国的财务软件的开发和应用速度很快,在很多单位都实行了会计电算化。为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们应在所有企事业单位实行电脑记账,在不断完善财务软件功能的同时,要组织会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应用电脑记账的技能。此外,要加大计算机审计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力度,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和政府职能部门在新形式下进行审计的能力 (五)培训和教育
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胜任能力。我们知道,虚假会计信息虽然表现在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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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但实际上这些财务违法欺诈行为的主要责任者是会计行为主体。即企业法人代表和财务会计人员等相关人员。而大量会计信息质量失真的产生,会计人员是主要的实施者,若没有会计人员的参与,那些虚假的会计信息就不可能最终出现。一些财会人员自身素质不高。对会计理论缺乏系统学习,对新的经济业务和会计核算原则、方法认识不全。理解不透,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发生差错,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所以,提高会计行为主体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是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的保证之一。会计人员除了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外.还要学习财会专业的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掌握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武器。自觉抵制做假账行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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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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