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绿化工程项目工作方案
绿化工程的质量控制管理是通过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管理和协调绿化工程的建设,如何做好实施呢?下面是有20xx年绿化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按照《中共嘉祥县委、嘉祥县市政府关于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三重”项目施行绩效考核的意见》和《嘉祥县20XX年大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乡内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是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以科学指导思想为指导,以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努力实现跨越赶超。坚持以人为本,生态简化的绿化理念,着力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努力把我镇建设成为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示范乡镇”。 二、任务目标
20XX年全镇计划植树32.2万株,造林1360亩,其中荒山造林260亩,成片造林500亩,用材林100亩,经济林200亩,不断完善农田林网化面积6000亩,新发展苗木花卉基地300亩,绿化示范村3个,四旁植树6万株,发展林业管理学合作社1个,实现林权抵押贷款200万元,努力实现全镇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荒山绿化
丹凤山总面积600亩,在近些年前些年绿化补植的基础上,重点治理山体南部,面积200亩,涉及到西石人、雷山、东石人、刘山口两个行政村,计划栽植侧柏7600株,金太阳杏、核桃1800株。 (二)洙水河绿色屏障建设工程
主要涉及黄庄、张庄、南马、苏营、兑店、路庄、宋楼、宋庄、前牛、马庄、酒庄11个行政村,总长度9.8公里,绿化面积780亩,需栽培各类苗木4.6万株,河口线需栽植2行垂柳。 (三)经济林建设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根据自身条件,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市场前景好、效益高、效率高的优质果树品种,主要在长集村北新建菠萝、黄金梨果园300亩。 (四)绿色通道
着力抓好327国道两侧的绿化工程,以市、县公路局为主体,镇政府和村全力配合。每侧按照乔灌结合,常绿和树洞相搭配的原则,建成高标准绿色通道工程。
(五)苗木花卉基地建设300亩。长集新发展苗木基地120亩,窦坊100亩,酒庄80亩。
(六)以姚庄薛姚大洼为重点,今春完善林网化面积6000亩,需补植优质速生杨4700株。 (七)绿化示范村建设
按照“村边林化带、街道林荫化、庭院花果化、隙地全绿化”的要求,坚持宜林则林,宜果则果,村边、街道、庭院、公共场所、四旁隙地等全部绿化,辖区农田高标准林网化。每个村内街巷两旁栽植1—2行乔木,株距4米,重点以法桐、国槐等绿化树及栗子等经济树木世界经济为主。农村学校和公共场所绿化,重点栽植以杨、柳、槐、大叶女贞等为主的一年生树种,适当点缀花草、灌木,做到树内有景,树外有带,庭院有花。年底验收合格后,奖励现金一万元。重点做好贾海、谷庄、姚坊3个行政村的绿色村庄建设。 四、保障机制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林业既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又是公益事业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治沙双重任务,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和谐社会构建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同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二)加强领导,明确奖惩
1、为切实加强对大绿化重点工作的各级党委领导,和平村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林业、水利、农委、党政办、财政所、服务区书记为成员的大组长绿化工程建设组组长,重点做好绿化工程的实施、督导和奖惩等在工作中。 2、全镇评出“绿化示范村”,年底奖励现金一万元,对新一代发展的特色林果生态园给予扶持,集中连片新发展经济林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0元,连补3年。
3、对于集中连片发展绿化苗木种苗基地或经济林300亩以上的村,奖励村干部5000元,服务区20xx元。
4、对于集中连片健康发展丰产林200亩以上的村,奖励村干部20xx元,服务区1000元。
为深入贯彻县委“点亮洱源、绿化乡村、洁净家园”的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生态优先”的发展思路,扎实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灭鼠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实施办法》、《城市绿化条例》、《云南省行道树造林条例》、《云南省云南省三合一义务植树实施办法》和洱源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进扎实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洱发[20XX]3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我镇的绿化工作,全面完成20XX年春季绿化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试行。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温视察民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容桂镇域林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以绿化通道、阳光温室效应园区绿化、林业生态村建设为重点,坚持统筹规划,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目标管理,组织镇村和社会力量深入开展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推进我镇绿化上新造林工作实现新突破,使我镇的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洱海的北坡生态环境更加优美舒适、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二)总体目标
助推我镇目标任务从现在开始,力争用1个月的时问,实现我镇花圃、公路、道路沿线,河流沿岸、湖泊周围,乡村四旁的地段基本概念绿化,初步构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城乡一体的绿色生态屏障。具体目标是:
20XX年右所镇计划完成人工绿化任务为12.6公里,其中梅和村委会的佛堂南线(双边)道路绿化、共长2公里;团结村委的团结线(双边)道路绿化、共长2公里,波中路(单边)道路绿化、共长1.5公里,波尾城西路(单边)道路绿化、共长1公里;邓中线(单边)道路绿化,共长2.5公里;温水村委会的温起线(单边)道路绿化,共长2公里;右所的绿化道路总长12.6公里。种植树苗总计2276株。 二、工作重点及任务 (一)义务植树
今年右所镇前期把永安江两岸进行了绿化和复线路214线作为我镇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组织党政领导集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各村委会把办公区域以及乡村公路为重点,抓好内部绿化,各村要以创建“生态文明村”、“生态文明户”活动为主题,以村委会院心、学校、居民住宅区以及外来人员周围绿化为重点,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农村外来工公民人均植树2株以上,乡政府五大员每人必需种植3株以上。
(二)通道绿化
主要抓好村级道路段的景观工作。今年须要须要完成道路景观工程12.6公里,要在适地适树原则的基础上,突出地方特色,绿化苗木的斜度一般不应低于低于2米,地径不低于3厘米,可选择小叶榕易成活绿化效果好功效的优良原乡树种。 (三)大力开展乡村绿化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组织部的“点亮洱源、绿化乡村、洁净家园”的绿化工程精神为契机,加强宣传,广泛动员,不断丰富和完善植树植树的内容和形式,努力提高适龄公民职责植树尽责率. (四)着力推进“绿色走廊”建设
加大道路及河渠、堤坝的绿化改善力度,加快“绿色走廊”建设公路、国道和县乡道、防涝进村入组隧道的绿化以防风固土,修整和改善环境为主,原则上,新建、改建、扩建的省级以上道路沿线绿化自行车道宽度每侧要达到3-5米,有条件的街区可加宽到5米以上、河渠、堤坝、湿地沿线绿化以维持水土、护坡护岸、涵养净化地下水为主,绿化宽度根据实际确定 三、时间安排及具体复育实施
去年的春季绿化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至8月30日结束。现春季行道树工作全面展开,加强对重点绿化地段的技术指导。各村、组要将绿化园区及地段规划报镇林业站。由镇林业站进行苗木调配后,组织群众开挖树沟(窝),开展植树造林。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村要对天然林绿化造林组织工作进行重点宣传,利用召开群众会,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植树造林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绿化造林和义
务植树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求全民参与管护并且做好各自门前的绿化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村内将绿化工作纳入本村班子重要考核的年底内容进行考核,定期检查考核,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村委会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村委会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各村、组要切实加强对春季绿化造林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三)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村要围绕岛上确定的海岛工作重点,突出抓好农村道路、通道绿化、大力开展乡村绿化其他工作乡间防沙、治沙等方面的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绿化育苗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动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意见》(赣发[20XX]12号)、赣州市委、市政府《赣州市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会议要求,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具体煤田负责全市“矿井恢复绿化工程”的指导工作。为更好地指导全市实施矿井恢复绿化工程,现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市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素有“世界钨都”和“稀土王国”之称。全市已发现矿种106种,磷矿达到工业等级储量级别的有75种,现有各类矿产地1400多处。目前有勘查项目517个,矿山企业1395
个,矿区面积342平方公里。金属、非金属矿产加工经营企业236家。矿产业已成为赣州的主要经济支柱。
我市采矿点多面广,开采造成铜矿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水质污染、植被破坏严重。多年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高度关注矿山环境问题,采取多项措施,扩大治理资金投入;适时督促矿区,改进开采工艺,增加资金投入,改善矿山环境,收到了一定的成效,虽经治理,但矿山环境和水土流失、污染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全然改变。矿山相关人员设施侵占土地,矿产开采造成河道淤塞,废渣(包括废石、
尾砂)不规范堆积和排放,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孔蒂县地下开采形成大面积的采空区,造成矿坑冒顶和地面变形塌陷,矿山排放引起水均衡破坏及水土污染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矿山废渣(含尾砂和废石)累计积存量稀土矿山6229万吨、钨锡等矿山5119万吨。给环境带来严重的影响。矿山冶炼废水年处理率达50%以上。据68个矿山统计,开采矿山开采引起的次生地质灾害65处,其中崩塌、滑坡26处,地面塌陷(沉陷)36处,破坏土地面积490公顷,灾害体积54万立方米,经济损失4405万元。 二、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实施“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战略部署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全省“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和建设绿色生态绿色生态上饶的总体要求,以《治水江西省矿山林业与治理规划(20XX-20xx年)》和《赣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XX-20XX年)》为指导,围绕20xx年后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6.2%的目标,正确处理好技术开发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环境污染和破坏,逐步矿山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完成市里规定的20xx年造林绿化任务及20xx年巩固完善阶段任务,促进矿业经济的科学和谐发展。 三、实施范围
已停产、关闭矿山及现在制造的矿山,因采矿场(采空区)、排土场、尾砂库破坏土地,因采矿产生水土流失土地,及其他因矿场活动活动破坏的土地,尤其是老百姓反映强烈、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质污染严重的矿山纳入矿山恢复绿化规划范围。 四、目标任务
到20XX年,完成矿区植被恢复面积15.29万亩,达到综合治理及造林复绿最终目标。到20XX年,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率、土地复垦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30%以上。20XX~20XX年矿山恢复绿化任务见附表。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5年,即20XX年~20XX年。
造林绿化阶段:20XX年~20XX年,今冬明春造林属20XX年任务,以此类推。各历年造林绿化任务见细看附表。 巩固完善阶段:20XX年~20XX年。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
大力实施矿山矿山恢复绿化工程,促进生态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是科学真抓实干的必然要求,是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也是最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体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意义重大。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财经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向采矿权人宣传,增强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保护和复垦复绿法律责任意识,增强干部群众矿山环境保护意识和监督采矿权人履行义务的意识,推进我市矿山恢复绿化工程工程施工顺利开展。
(二)编制规划阶段(20XX年11~12月)
各县(市、区)政府要深入调查做好矿山地质环境的现状的全面进行调查工作,查清生产矿山和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的基本要素情况。在进行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确定造林树种、数量、面积等,编制矿山恢复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发展规划必须请有资质的单位、专家评审,确定科学的项目投资概算。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20XX年)
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行动,主动负责,认真指导、督促矿山企业按照制定的矿山绿化规划实施。同时,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督促项目承担单位精心设计、规范施工。
(四)检查验收
1、验收时间:20XX年至20XX年每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 2、主体:各县(市、区)政府组织会同有资质单位和专家; 3、方式方法:查看恢复绿化发展规划等档案、实地勘查等。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矿区植被恢复(含客土回填):3000元/亩 (二)资金筹措
要拓宽渠道,积极筹措荒山矿山环境治理复绿资金。
1、各县(市、区)要加大对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的废弃矿山、因政策原因关闭的矿山恢复治理和山体复绿的力度,加大财政投入; 2、生产矿山企业,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对于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乡村道)两边的矿山,老百姓反映十分强烈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酸雨严重的矿山,应在今冬明春优先安排,资金由矿山企业负责解决; 3、建立“谁受益,谁投资”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划分山场林地范围,签订有关协议,鼓励企业、个人投资恢复治理矿山环境;
4、积极争取国家治理项目资金,加快完全恢复绿化进程。已经列入归入国家矿山环境治理的项目,凡属恢复植被、造林绿化信贷资金的资金和恢复面积,都可列入“十大工程”之内。
5、退还有关部门收取矿山企业的水土保持费、林地占用费等,返还部分用于该矿山恢复绿化工程。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矿山恢复绿化建设项目”建设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党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可行性研究要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和规划、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市、县两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指导,矿山企业是矿山恢复绿化的责任单位,应顺服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安排,协同相关部门,汪以诚抓好矿山组织工作恢复绿化工作,构建绿色、生态、和谐矿山企业。 (二)政策保障
各县(市、区)要以《江西省矿山吉安市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XX~20xx年)》和《赣州市能源开发总体规划(20XX~20XX年)》为指导,做好矿山解除绿化规划,科学积极推动推动矿山恢复绿化工作。要认真执行《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作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矿山的意见》(赣市府发[20XX]86号),《赣州市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造林主体、管理主体、受益主体,不造无主林,不栽无主树。
(三)种苗和技术保障
各县(市、区)林业和矿管部门要加大对“冶炼厂恢复绿化工程”的业务指导,因地制宜,引导矿山企业选购适宜的树种,聘请有资质单位、专家提供植被解除、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提供服务,做好矿山恢复矿山造林的具体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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