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某风电场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某风电场处置地震灾害突发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下同)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1.3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坚持一保人身、二保设备的原则。依托政府、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2.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本风电场地处山区,地震烈度为六度。地震是地球内部介质局部发生急剧的破裂,产生地震波,从而在一定范围内引起地面振动的现象。在海底或滨海地区发生的强烈地震,能引起巨大的波浪,称为海啸。地震是极其频繁的,全球每年发生地震约500万次,给人类生活造成很大影响。由于地下深处岩石破裂、错动把长期积累起来的能量急剧释放出来,以地震波的形式向四面八方传播出去,到地面引起的房摇地动称为构造地震。这类地震发生的次数最多,破坏力也
最大,约占全世界地震的90%以上。地震的一种基本现象是地面震动。强烈的地面震动可以在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内造成自然景观和人工建筑的破坏,如山崩、地裂(地表可见的断层和地裂缝)、滑坡、江河堵塞、房屋倒塌、道路坼裂、铁轨扭曲、桥梁断折、堤坝溃决、地下管道毁坏等。在有些地方还会造成砂土液化,以致地基失效,引起结构坚固的建筑物整体倾倒。在大地震后,震中附近地区可能发生地壳形变,即大面积、大幅度的地面隆起(或沉降)和水平位移。大地震还会激发地球整体的长周期自由振荡,产生余震。同时地震的直接灾害发生后,会引发出次生灾害。有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比直接灾害还大。地震引起的次生灾害主要有; 火灾,由震后火源失控引起; 水灾,由水坝决口或山崩壅塞河道等引起; 毒气泄漏,由建筑物或装置破坏等引起;瘟疫,由震后生存环境的严重破坏所引起。
3. 事件分级
按照地震灾害的严重程度将地震灾害事件分为4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4.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4.1 应急指挥机构 4.1.1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成员:安全生产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生产技术部经理各部门负责人。
4.1.2 应急救援办公室
指挥部在安全生产部设防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办公室,为常设机构,由综合管理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预案的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
4.1.3 应急处置工作组 (1) 抗震抢险组 组长:安全生产部经理
组员:安全生产部、综合管理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各部门专职安全员、班长等相应人员
(2) 公共安全组 组长:安全生产部经理
成员:安全生产部、综合管理部相应人员、后勤保障组 组长:综合管理部经理
成员:安全生产部、财务部相应人员 4.2 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4.2.1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1)负责地震应急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指挥。 (2)在地震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根据受灾情况确定响应等级,立足公司资源,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3)负责向上级部门、赣州市政府应急事件管理机构、江西电力监管局报告公司的受灾情况、灾后自救和恢复情况。
(4)负责指导各应急工作组按职责分工组织抗震救灾工作。按照“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原则,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根据抗震抢险恢复生产生活的程度和灾情减弱的趋势,及时调整抗震减灾恢复生产生活的方案和措施。
(6)完成灾后(人员伤亡情况、设备损坏情况、经济损失情况和处理经过)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7)宣布地震应急工作的结束。 4.2.2 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职责
(1)抗震抢险生产组职责:接受抗震抢险应急指挥部领导,执行指挥部的决策决议;组织指挥公司生产现场的抢险救灾;迅速查清风电场设备受损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稳定或恢复生产。
(2)公共安全组职责:接受抗震抢险应急指挥部领导,执行指挥部的决策决议;组织指挥公司生活区域的抢险救灾;迅速组织救治、转移伤员并及时排查人员、房屋建筑受损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组织恢复生活,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条件。
(3)后勤保障组职责:接受抗震抢险应急指挥部领导,执行指挥部的决策决议;地震灾害发生后,负责与属地业务部门进行沟通联络,并及时做好外围协调工作,同时根据需求储备好相应的资金并做到专款专用,做好抗震救灾的外围后勤保障工作。
5. 预防与预警 5.1 风险监测
5.1.1 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短期地震预报信息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接收。
5.1.2 风险监测的方法和信息收集渠道
地震预报信息主要来自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报。
5.1.3 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
综合管理部接收到预报后应立即汇报公司地震应急指挥部有关人员。
5.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5.2.1 预警分级
地震预警级别按照可能发生地震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迫程度,地震预警发布级别分为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1)Ⅰ级预警(红色):地震临震预警,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
(2)Ⅱ级预警(橙色):地震短期预警,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
(3)Ⅲ级预警(黄色):地震中期预警,未来1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
(4)Ⅳ级预警(蓝色):地震远期预警,未来数年到数十年强震形势的粗略估计与概率性预测。
5.2.2 预警发布程序
综合管理部根据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报请示公司地震应急指挥部后,在全公司范围内利用媒体、网站、公告等形式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
5.2.3 预警发布后的应对程序和措施
公司各部门采取相应等级的应急防御措施,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对风电场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5.3 预警结束
公司收到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发布的地震预警结束的通知后,由公司地震应急指挥部宣布公司地震预警结束,并在全公司内予以发布。
6. 信息报告 6.1 应急值班电话
本单位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6.2 应急报告的程序、方式和时限
Ⅳ级一般地震灾害和Ⅲ级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公司各部门迅速调查了解风电场灾情、人员伤亡等情况,向公司综合管理部以电话方式报告,公司综合管理部汇总后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单位、地方政府部门及区域电力监管部门汇报并续报。
Ⅱ级重大地震灾害和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公司总经理立即向上级主管单位和地方政府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公司综合管理部部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接收和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震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时间、地点、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震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 应急响应 7.1 响应分级
在本预案中将地震灾害的应急响应级别分为4级: 7.1.2 Ⅳ级响应:应对一般地震灾害。 7.1.2 Ⅲ级响应:应对较大灾害。 7.1.3 Ⅱ级响应:应对重大地震灾害。 7.1.4 Ⅰ级响应: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7.2 响应程序
7.2.1 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
(1)Ⅳ级响应:发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 (2)Ⅲ级响应:发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 (3)Ⅱ级响应:发生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
(4)Ⅰ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 7.2.2 响应启动
(1)Ⅳ-Ⅲ级响应: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始运作,指挥部应急处置工作组全部到位。
(2)Ⅱ-Ⅰ级响应: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始运作,指挥部应急处置工作组全部到位。
7.2.3 响应行动
(1)公司地震应急响应责任主体为全公司所有部门。 (2)发生地震灾情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召开应急会议,调动参与地震灾害处置的各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专业处置”的要求和预案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7.3 应急处置 7.3.1 先期处置
(1)对是否转移人员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出决策; (2)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3)及时划分地震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4)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导致的二次人员伤亡。
7.3.2 应急处置
7.3.2.1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措施
(1)收集汇总震情、灾情,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2)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紧急部署抗震救灾行动。 (3)宣布公司进入震后应急期,必要时决定实行紧急应急措施。
(4)根据救灾的需求,向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申请调遣抢救抢险队和医疗救护队赴公司进行人员抢救和医疗救护。
(5)查明通信破坏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沟通与外界的通信联系。
(6)查明交通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抢通交通运输,优先保证救援人员的运送。
(7)查明电力生产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抗震救灾应急用电。
(8)组织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排水等生命线设施。
(9)组织查明次生灾害情况和威胁,及时进行处置和防御。
(10)组织安置受灾人员,必要时疏散职工,保障职工食宿、饮水、医疗等基本生活需要。
(11)向新闻媒体公告震情和灾情,以及抗震救灾情况。 (12)明确风电场避险场所:避险人员就近在风电场空旷地暂时避险,听候下一步通知。
7.3.2.2 生产系统各岗位人员应急措施
(1)发生地震时应按照“保人身、保电网、保主设备”的原则进行处理或避险;各工作(作业)区域在地震时应在第一时间内以所在区域最高岗位人员为组长立即组成抗震临时指挥小组,组织本区域人员作业或避险,并争取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向高一级岗位人员保持联络畅通。
(2)发生地震时集控运行人员应坚守岗位,值长应通过各种通讯手段向有关领导及上级主管单位汇报地震情况。各值班员在值长指导下做好运行和事故处理工作,未接到避险命令不得离岗。其他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回到主控室避险,没有条件的自行避险,但应主动汇报值长自己的情况;所有岗位人员应立即戴好安全帽。
(3)在设备上工作的检修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撤离到空矿的安全地域。
(4)楼房内的人,要迅速远离外墙、门窗和阳台,选择厨房、卫生间、楼梯间等开间小而不易倒塌的空间避震;也可以躲在桌下、内墙墙根、墙角、坚固家俱旁等易于形成
三角空间的地方避震;更不要盲目跳楼。楼梯往往是建筑物抗震的薄弱部位,要看准脱险的合适时机。
7.3.2.3 车辆应急措施
(1)地震发生时,车辆禁止行使。不得发车,关闭车门禁止人员上车,同时司机也要离开车辆。
(2)车辆在没有出发时发生地震,停止发车,紧急疏散人员到空旷地方,但不靠近高大建筑物。
(3)车辆行驶途中发生地震,立即减速靠边停下,疏散人员到空旷的地方。人员来不及下车时,乘员要抓紧车辆上的固定部位和车座位的靠背,减轻受伤程度。
(4)发生地震时,车辆停靠尽量要远离建筑物。如果不能远离,要保持镇定紧急疏散人员。
7.3.3 扩大应急响应
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当地震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十分严重,超出公司处置能力时,向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请求支援。
7.4 应急结束
当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时,由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综合管理部通过电话、公告等形式发布通知。
应急期间的临时紧急措施,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宣布解除。
安全生产部负责事故救援工作总结及向应急领导小组上报事项。
综合管理部向新闻媒体通报事故信息。 8. 后期处置
(1)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公司财务部门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2) 由公司组织专家对地震现场灾害进行评估。 (3) 公司财务部应积极督促商业保险公司履行保险责任,快速勘查,快速理赔。
(4)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上级公司,必要时报送地方政府有关部门。
9. 应急保障 9.1 应急队伍
(1)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加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义务。
(2) 生产系统人员是地震灾害抢险的重要力量,综合管理部应定期安排对各风电场人员进行地震应急技能的培训。
(3) 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应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抢险需要。
(4) 公司应加强与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沟通,必要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向政府及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9.2 应急物资与装备
风电场储备必要的地震搜救和地震现场工作装备;相关设备与物资均需定库定置存放。储存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所拥有的各类救援设备的性能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并定期检查、更新。
9.3 通信与信息
地震应急期间公司以办公电话、手机、网络等形式与上级主管单位、上级政府部门保持联系。
地震应急期间当手机、电话、网络通讯全部中断并难以恢复时,公司选派1名管理人员,采取一切方法,赶赴临近具备通讯条件的区域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
9.4 经费
公司财务部负责地震应急资金储备,负责应急救济款的发放。负责灾后重建资金的管理。
9.5 其他
公司的车辆应经常保养维护,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满足地震应急的需要。抗震抢险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用车辆及驾驶人员。
公司各部门应保持各自区域内应急疏散通道的畅通、应急照明、应急指示灯完好;安全生产部应做好应急疏散区域的设立,负责组织地震预警后的避震疏散,在规划布局时应具有开阔的人员疏散场地。
10. 培训和演练
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定期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员工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本预案应每年进行一次防地震灾害应急培训和演练。 本预案演练负责部门为公司综合管理部,参与范围为全公司各部门及人员。
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11. 附则
11.1术语和定义 (1) 地震
地震大小通常用字母M表示。地震愈大,震级数字也愈大,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震级为9.5级。目前国际上使用的地震震级——里克特级数,是由美国地震学家里克特所制定,它的范围在 1 — 10 级之间。它直接同震源中心释放的能量(热能和动能)大小有关,震源放出的能量越大,震级就越大。里克特级数每增加一级,即表示所释放的热能量
大了约32倍。假定第1级地震所释放的能量为1,第2级应为31.62,第3级应为1000,依此类推,第7级为10亿,第8级为316.2亿,第9级则为10000亿。按震级大小地震划分为弱震、有感地震、中强震、强震四类。
(2) 弱震
震级小于3级。如果震源不是很浅,这种地震人们一般不易觉察。
(3) 有感地震
震级等于或大于3级、小于或等于4.5级。这种地震人们能够感觉到,但一般不会造成破坏。
(4) 中强震
震级大于4.5级、小于6级。属于可造成破坏的地震,但破坏轻重还与震源深度、震中距等多种因素有关。
(5) 强震
震级等于或大于6级。其中震级大于等于8级的又称为巨大地震。
11.2 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江西电力监管局备案,同时抄报相关部门。 11.3 预案修订
本预案应适时由安全生产部进行修订,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有下列情形之一及时修订,修订后按照程序重新备案:
1.公司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调整;
2.公司隶属关系发生变化;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 4.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 5.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 6.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要求。 11.4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安全生产部制定、归口并负责解释。 11.5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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