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查 合 格 书
编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第十一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134号令)第三条的规定,经对 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本工程符合规定要求,审查合格。
审查人员签字:
法人代表签发: 审查机构(公章):
200 年 月 日
注:1.审查人员名单(专业):。
2.对分期或分专项审查的项目,编号后加用“-”分隔的数字(用于分期)或字母子编号,专项应对应分期。 3.未完成审查内容(A~F代码含意详见审查备案书): 4.备案记录见背面。
附件1 温州市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 查 备 案 书
编号: 温建备〔2005〕 号 工 程 名 称 建筑面积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设计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证书编号 证书编号 证书编号 项目负责人 工程负责人 工程负责人 工程负责人 结构型式 项目性质 其地下室面积 中 架空层面积 桩 型 项目功能 工程地址 建筑高度 建筑层数 工程投资 经对本工程以下专项(专业)内容(打“√”部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审 查 意 见 √ A.勘察专业; B.总图及主体设计:总图、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燃气专业; C.节能设计; D.弱电设计; E.建筑幕墙; F.室内装饰装修。 以上内容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技术性规范和标准的规定要求,准予交付使用,特申请备案。 (审查合格专用章) 200 年 月 日 备案情况 由 提供的审查备案资料齐全,予以备案。 (审查备案专用章) 200 年 月 日 附注:1、审查意见中,若工程在专项(专业)中无某部分内容,应在此部分内容上加删除线。 2、本备案书与加盖审查合格印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目录清单)共同使用有效。 3、涉及设计变更必须送原审查机构审查并加盖合格印章后方可使用。
4、本备案书一式八份:建设局、规划局、监理单位、审查机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
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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