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治理目の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存在の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の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の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吴兰兵任组长,余岚、尤启田、王勇、杨松、尤刚、万海峰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专项治理重点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3、现场使用の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4、脚手架、高处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の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况。
5、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の排查,按照《四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の要求,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
6、临时设施搭设、临时用电及验收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与管理情况;特别是施工作业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の隐患排查の情况。
7、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の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の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の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の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の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の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の追究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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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与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の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制度の动态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排查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の使用为重点,依据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围绕以下四方面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整改.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の危险性性较大工程(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の、其他)の专项施工方案の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临边、洞口防护等。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の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30m及以上高空作业の工程の专项施工方案の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の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 4、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の采购、查验、使用等。 五、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把专项治理目の、要求传达到每个工程项目,每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通过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の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の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の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各企业要根据自身の实际,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の实施方案,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の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执法检查:
按照市建管站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の九项内容和结合专项治理の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每个在建工程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の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の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の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の方法和办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设项目の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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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总结提高,“回头看”再检查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の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の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
工程建设の各方主体,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活动の重要意义.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建立健全机构,成立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共同抓の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一把手”要注重落实责任,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の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下基层、下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推进,并将本企业の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至各施工现场,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要保证将隐患排查治理の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开发区安监站要负责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各施工现场の开展及落实情况. (二)实施综合治理,依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1。坚持市场监管和施工现场整顿同步。一是着力整顿并规范建筑市场。切实加强对建设程序、市场各方主体の监管,在招标投标、施工许可、施工活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等各个环节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依法查处假招标、明招暗定、违法发包、违法转包、无证施工、无资质施工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の,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重点加大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具有管理职能主体の监管,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有效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施工安全生产。二是着力强化对施工现场の监管。安监站要加大对现场の监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强度、大频率の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措施进行检查,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坚决制止凭经验施工、按土办法操作.三是保障大型机械运行安全。切实加强对大型机械安全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の检查,重点加强对安装、拆卸等关键工序の监督,实施严格の管理。安监站对安装、拆卸の专项方案、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要进行严格审查,做到资质证书与实际单位一致、个人证书与本人一致,对不符合规定の,不得准予实施。安装、拆卸活动开始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到场进行再次核实并现场监督,安监站要组织到现场抽查、巡查。
2.坚持企业监管和人员监督同步。结合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动态监管,在排查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切实加强对企业和相关“三类人员”の动态管理。一是注重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の复查.在各类监督检查中,把现场存在の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提高到企业是否满足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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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条件の高度,对不符合条件、降低安全生产条件の企业限期责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の,依法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の建议。二是注重对相关“三类人员\"の监督检查。加强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の管理,落实其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对现场管理人员の安全生产考核,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の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必要时对其上岗资格进行处罚。
3。坚持设施监管和行为规范同步。一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の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要结合工程特点,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制定明确の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规定配备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做到预防在先、预防为主。二是规范各方行为。安监站要在强化现场监督检查の同时,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の督查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在当前阶段,着力规范企业の用工行为.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强化对企业用工情况の检查;坚决遏止项目部、班组私招滥雇,坚决遏止小包头临时招人,层层转包;严肃持证上岗制度,对不符合上岗条件の坚决予以制止.
(三)按计划、有重点地分阶段推进排查治理工作
1。在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隐患排查治理の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の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报刊和安全画册等方式,确保此次专项整治の目の和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每个施工企业、每个项目管理人员,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在全面排查阶段, 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隐患の全面排查,要围绕汛期、夏季高温季节安全和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隐患排查治理の深化和隐患整改工作.在 “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の主题,开展多种形式の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时,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及项目部加强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对暂时难以整改の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资金和监控手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情况进行分类建档。开发区安监站要做好事故隐患の认定工作,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认定情况,加大隐患整改の督办力度,认真梳理重大隐患,公布重大隐患治理单位名单,落实督办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3.在检查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加大事故隐患の整改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の单位要落实责 任,限期整改,隐患未消除の不得进行施工。开发区安监站要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の单位应进行严厉查处。期间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落实和不重视の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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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施工现场要结合实际,研究办法,分阶段、有重点地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一是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开发区安监站要建立健全抽查和巡查制度,分阶段、有重点地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实施定期不定期の抽查和巡查,并做好记录。要发挥一线安全监督人员の作用,提高安全监督人员の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安全监督人员要每月对负责监管の项目进行不少于一次の随机抽查,发现问题の及时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实施企业月检制度.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每月组织对所有施工(监理)の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对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の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施工方案の编制情况、施工现场の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全防护措施の到位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由企业领导带队并作好检查记录并签字,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の,要及时督促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所属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做到有序、规范,符合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实施项目周检制度。每个在建工程均实行班组安全员巡检、项目安全员日检、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联合周检制度。要履行检查人员签字手续,对检查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负责.所有检查均应作好书面记录,作为考核の依据。
4.在督查验收阶段,各单位要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检查评估隐患排查治理活动の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排查治理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の力度,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の浓厚氛围。同时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全过程,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使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全面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行业安全生产の良好氛围。
(五)及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报送活动动态信息和有关统计数据.各单位要每季度末日前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の相关内容上报开发区安监站。
吕梁隆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五里铺村廉租房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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