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
(一)个人奖励分为:学校上报教育教科局授予“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等光荣称号。
(二)个人奖励条件:
教职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应予以奖励: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成绩突出,有显著贡献者;
2、为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3、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重大成绩者;荣称号 4、对严重违法乱纪,失职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贡献者; 5、多年安心教育,安心教学第一线,勤奋工作,表现突出者; 6、在教学改革中勤于探索,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在镇统一考试中成绩名列前茅者;
7、针对学生思想实际,采取生动、活泼有效的教育方法,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效果显著者,成绩突出,转化后进生工作有显著成绩者;
8、其它应该予以奖励者; (三)奖励办法:
1、六种奖励种类,除记功、记大功不同时使用外,其它几种可以同时使用,应根据事迹和贡献大小,分别授予适当奖励。
2、无论授予何种奖励, 都要经过民主讨论,单位推荐,上报审批。 3、对教职工的奖励按学期进行。
4、受市级以上表奖的,填写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处分:
(一)处分种类:
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
查看、开除公职8种。
(二)处分条件:教职工有下列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应予以纪律处分,如果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有悔过表现的,也可免予处分;
1、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令和政府的决议命令,规章制度; 2、玩忽职守,违反工作纪律,擅离工作岗位,贻误工作,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经教育不改,影响极坏的;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或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教学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拉帮结伙,拔弄事非,诬陷他人,破坏团结,影响工作或丧失立场包庇坏人的;
5、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吸毒贩毒,行贿受贿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的;
6、腐化堕落,道德败坏,损害教师荣誉和教育部门威信,不堪为人师表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7、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极坏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8、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三)审批
符合上述八条者,本单位经认真调查研究、核实,摆出事实、依据和主导意见,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警告和记过处分由学校掌握。
侯马市路西小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