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师德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 1、忠诚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分) 计分方法 政治观念模糊,说话不负责任,有听信、传播、参与有损于国家、社会、学校的言行,参加邪教组织或煽动的,每次扣0.5分。 2、遵守党纪国法、校规校纪,违纪国法有关条例,管理部门有关仪表端庄大方,言谈举止文明。规定,造成一定后果的扣一分。污言秽语或(2分) 言谈举止造成不良影响的,扣一分。因违规违纪受处分的,酌情扣分,扣满为止。 3、教师之间团结协作,坦诚守闹不团结,拉帮结伙的扣1分。打架斗信,互相帮助,共同进步。(1.5殴,酗酒,造成不良后果的扣1分,用分) 各种手段,诋毁他人声誉的扣1分,扣满为止。 4、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关爱歧视、侮辱、谩骂、体罚、变相体罚学学生,不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等,造成不良后果的扣1分。 生,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2分) 5、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乱收发现乱摊派、乱罚款或接收学生家长礼费、乱罚款、乱摊派,不索要品的,每人次扣1分。 或收受学生家长礼品或财务。(1.5分) 6、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自觉发现拒不完成单位布置工作的,每人次遵守劳动纪律,积极完成学校扣1分,无理取闹,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分。 布置的各项工作。(2分) 7、附加分5分。 在校内外舍己救、助人为乐等受到国家、省、市、县、乡(镇)、学校表彰的分别加5、4、3、2、1、0.5分。 注:扣满10分为止。
二、业务能力评估细则
(一)学科教学计划(10分)
各科都要有教学计划,每缺一科教学计划,此科计划不得分。教学计划的项目不全的扣0.5—2分;过于简单的扣0.5—1分。
(二)备课(20分)
1、各科备课都要体现新策略,不能体现新策略或体现新策略不明显的扣1—2分。
2、备课封面填写不完整的扣0.5分;做到三备(备课程标准、全册、单元)每缺一项扣1分。
3、课程要求:每学期,语文80课时;数学60课时;英语40课时;每少一课时扣1分;无课时编号的扣1—2分。
常识科[品生(社)、科学](按检查实际制定课时数); 音美按教材每课为一课时;体育为20课时;
4、课时备课:要求项目齐全。1课题2课时编号3教学目标4教学重、难点5教具学具6教学过程7练习设计8作业设计9板书设计10教后反思。
项目不全的扣0.5—1分。
5、备课要超周备课,否则扣2分,赶不上教学进度者视无备课论处。 6、备课过简的扣0.5—2分;三备过简的扣0.5分;无备课或用旧备课的不得分。
(三)学生作业与批改(20分)
1、作业设量要齐全,每缺一项作业此项作业不得分。
2、完成作业数量。语文:每课一次(包括语文作业、词句训练、四线田格、田格、拼音、写话、活页写字)没少一次扣0.5分。大小作文间周一次,每学期不少于8次。读书笔记每学期不少于30页;日记:每周一次,每学期不少于15次;手抄报:每学期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1分。
3、数学作业:每学期不少于60次(每周4—5次),每少一次扣1分。 4、英语:三年级上学期以口头和听力作业为主(有口语作业) 其它每科及每单元4次,每少一次扣1分。 5、常识科一课一次,每少一次扣1分。 6、学生作业,用笔不规范的扣0.5—2分。 7、学生作业封面填写不规范、完整的扣0.5分。 8、学生作业不整洁、乱涂乱画的扣0.5—2分。 9、学生作业无错题订正的,每次扣0.5分。 10、学生作业要全批全改,否则发现一次扣2分。 11、学生作业有错批漏改现象的每次扣1分。
12、学生作业批改不及时、不认真、不细致的及使用大对号的每次扣0.5分。
13、作业量不适中的,扣0.5—2分。
14、学生作业书写格式不正确的,每次扣0.5分。 15、不用红笔批改的每次扣0.5分。
16、作业批改使用等级(ABCD)+评语进行评价;未使用等级评价的每次扣1分;没有评语或评语少的扣0.5—2分。
17、学生作业无批改时间或批改时间不具体的每次扣0.5分。 (四)批改手册(10分)
1、批改手册封面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扣0.5分。 2、批改手册记录项目要齐全,缺项的每次扣0.5—2分。 3、无批改记录时间的每次扣0.5分。
4、做题简析过简的每次扣0.1分,无讲评要点的每次扣0.5分,讲评要点过简的及无针对性、指导性的每次扣0.1分。
5、批改手册的记录用红笔书写,否则每次扣0.5分。 (五)理论学习笔记(10分)
理论学习采取个人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形式,集体学习每周一次,每位教师要设有理论学习笔记,每学期理论学习笔记不少于20次,不少于5000字,每少一次扣1分;记录项目不全的每次扣0.1分;对学习敷衍,记录不全并在上级有关检查中因质量差,影响评估成绩的扣2分,无记录者或使用旧的学习笔记的不得分。
(六)教学反思(10分)
教师教学反思每周一篇,每学期每位教师教学反思不少于20篇。每少一篇扣1分,不按时完成上交的每次扣0.2分。项目不全的每次扣0.1分。使
用旧的教学反思或无教学反思的不得分。
(七)教学案例(10分)
每学期每位教师撰写优秀案例不少于2篇,每少一篇扣5分。书写不认真及缺少点评、总评、随评、教学反思少等,每次扣0.1分。使用旧的教学案例或无教学案例的不得分。
(八)教学故事(10分)
间周一篇。每学期不少于10篇,每少一篇扣评估分1分,不按时上交的扣0.1分。
(九)听课记录(10分)
每学期校长、业务骨干、教师的听课记录不少于30节、50节、20节,每少一节扣1分,扣满为止。记录项目不全的每项扣0.1分。
(十)教学论文(10分)
每学期每人不少于2篇,每少一篇扣5分,不按时上交者每次扣0.5分。 (十一)单元教学(10分)
1、单元集体备课,同年级同学科每周一次,协商完成。每少一次相关教师均扣1分。记录项目填写齐全,每缺一项扣记录人0.1分。
2、单元辅导,根据内容每单元至少一次,每少一次扣0.1分。辅导要有记录,项目填写要齐全,每缺一项扣0.1分。
3、单元测试,每单元一次要按时完成,试卷要全批,测后要进行讲评并记录成绩[有成绩册(用等级制)],不用等级制的扣2分。填写评析要点、补教措施及差生名单。每少一项扣0.1分。
4、单元补教补学,每单元设计平行性测试题,有成绩记录,每单元保留
3份试卷存档。每少一单元扣0.5分。
(十二)课堂教学(50分)
根据课堂教学评估标准赋分,按100分赋分后再折算,优(85分以上)、良(70—84分),中(60—69分)差(60分以下)
三、考勤:
(一)每天按6分记
早签到(预备铃后5分钟),晚放学签退(放学后5分钟)各1分,上午和下午各2分。
(二)签到、签退
早晚未签到或签退者每次扣1分;全天未到者按旷工处理;请假按请假计分(请假者须持请假条);发现替签补签者,同未到者一样扣分。
(三)请假
指一般事假。请假者必须写请假条,满假后及时销假,否则,超时按旷工处理。其他特殊假均按《苍教人字【2011】6号》文执行。
(四)旷工
旷工者全天扣18分,或者参照《苍教人字【2011】6号》文中的规定执行。
(五)值日
若停电或者出现故障时,值日教师须按作息时间及时打铃;打扫干净所在办公室卫生,否则扣除该组值日教师每人每项各1分(请假者不扣)。
(六)课间操、眼保健操
任课教师须按时跟操,未跟操者扣1分,请假者不记分。
(七)上课
教师须按课程表上课,每天抽查,凡空堂者(包括自习),不论请假与否,每节课扣该科教师2分(公务除外)。
(八)办公
办公时间须在办公室办公,未在办公室办公者扣2分(请假者按请假记分)。
(九)会议
(1)例会:教师须按规定时间参加会议,迟到者扣1分(5分钟后),旷会者扣2分,特殊假不罚。
(2)临时会议:迟到不扣分,旷会者扣2分(请假者不罚)。 (十)学习
学校组织的集体学习,不参加者扣2分,请假者不扣分。 (十一)抽查
教务处负责组织人员抽查(至少2人),对全体教师进行不定时的抽查,抽查项目为上课、办公、跟操、值日等,凡违反者按处罚规定处理,绝不姑息。
(十二)说明
(1)一般事假一月准假一天按6分记,特殊事假(婚嫁、丧事假、病假、公假、产假,探亲假等)一律按《苍教人字【2011】6号》文执行。
(2)以上各项规定,每周一例会小结,一月一总结,学期末汇总纳入个人综合考评,希望全体教师自觉遵守,积极配合。
四、教学成绩:
本学期教师教学成绩=所带学科期中的平衡分+所带学科期末的平衡分
五、特殊贡献加分办法
(一)讲课、说课比赛。
校镇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县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省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国家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二)论文、备课教案、作业、教学案例、教学故事等评选。 校镇级: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分;县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国家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发表论文同一等奖。
(三)辅导。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活动。
校镇级: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2分。县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市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国家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四)科研课题。
(1)立项:校级课题立项负责人1分,成员0.5分。县级课题负责人2分,成员1.5分。市级课题负责人3分,成员2分。省级课题负责人4分,成员3分。国家级课题负责人5分,成员4分。(2)结题:校级课题负责人2分,成员1.5分;县级课题负责人2.5分,成员2分;市级课题负责人3.5
分,成员2.5分;省级课题负责人5分,成员4分;国家级课题负责人6分,成员5分。
(五)因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扶贫救助或其他突发事件中,工作突出并受到上级表彰的。
镇级1分,县级2分,市级3分,省级4分,国家级5分。(六):在上级机关的检查评比中,各部门、各科室在评比或者检查中,获镇级一、二、三名,分别给负责人加1分、0.5分、0.3分,市级一----三名加2分,四----六名加1分,七----十名加0.5分,其他名次加0.1分。
南桥镇中心小学 2011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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