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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员工福利费及差旅费标准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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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员工福利费及差旅费标准的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行政管理的具体实施标准,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对员工福利费用及差旅费标准明确如下: 一、市内交通费用通讯费用管理定额标准

岗位名称 总 经 理 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 主 管 其他人员 报支说明:

1. 员工必须将通讯工具号码报办公室备案方可申请报支。

2.通讯费符合条件的员工须出具以本人名字登记的票据按规定报支金额报支,公司在上述无标准的按公司特批执行。

3.符合享受交通补助条件的人员凭合法票据(如公交车票、出租车票、油票等,除餐费发票外)报支,报支票据按月由所在部门审核统一汇总交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二、租用住房管理

集团公司派驻到江苏南方公司的人员,且没有在南京市购买住房,根据级别享受住房补助,其中经营班子实报实销,其它人员由总经理据实际情况决定。 三、出差管理

1.公司各类员工出差费用限额标准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标准 职务 火车 飞机 轮船 住宿、伙食、市内交通费日限额标准 项 目 一类 二类 三类 城市 城市 城市 通讯费用 450 400 100 80 50 交通工具 私 家 车 公共交通工具及其他 交通费用 300 100 1

总经理 软卧 普通舱 二等舱 食宿 交通费 住宿 伙食补助 交通费 住宿 据实 据实 据实 报销 250 40 200 40 180 20 报销 240 30 30 180 30 30 150 30 15 10 20 100 20 150 报销 180 副总经理 软卧 普通舱 二等舱 部门经理 硬卧 普通舱 伙食补助 交通费 住宿 其余员工 硬卧 普通舱 伙食补助 交通费 2.类别划分:

一类地区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珠海、厦门、大连市区内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除一类地区外其他各省会城市、直辖市及青岛、烟台、连云港、宁波、南通、温州、东莞、汕头、天津市区内 除一、二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3.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以包干形式按出差天直发放。

4.当次出差住宿费用实际开支总额不超住宿标准总额的,均可报支。 5.住宿费用报支必须以住宿发票为准,当次出差不同城市,住宿费可以累计与标准对照,实行包干制报销。

四、员工在公司上班免费提供一餐工作餐。 五、报支时效要求

各职能部门当月实际开支的费用原则上必须在次月8日前将应报支票据送交财务部审核。

六、本规定执行起始时间

本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与《行政管理制度》有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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