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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方案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方案

按照关键风险领域“四条红线”管控要求,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制定本管控方案,本管控方案适用于公司有重大危险源的所属单位。

第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第二条 重大危险源所属单位是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三条 单位每两年至少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形成安全评估报告,按规定报公司安全环保处备案。

第四条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必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五条 重大危险源所属二级单位每月至少对重大危险源检查二次,所属基层单位每周至少对重大危险源检查二次,操作岗位落实每日巡检,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必须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检查档案。

第六条 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按要求定期检测、检验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 重大危险源场所安装和配备安全设备、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悬挂重大危险源风险提示牌。作业人员配发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正确穿戴。

第八条 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必须停运设备、设施立即整改,整改前和整改中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第九条 严禁节假日、特殊敏感时期在重大危险源场所从事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重大危险源动火作业必须升级审批。

第十条 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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