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2
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工程建设各方:
经研究决定,由 为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程师,成立监督小组,具体负责本工程质量监督的联系、管理与督办工作。 联系电话: 67880070
办公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一、监督工作的方式:
(一)质量监督工作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
(二)监督机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安排不同的监督小组进行交叉抽查。 (三)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由项目监督工程师负责督办,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查处。 二、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与频次: (一)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
1、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 3、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4、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及验收资料(包括施工自评报告、监理评估报告、实体检测报告等); 6、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情况; 7、质量问题(事故)处理情况。
1
(二)监督抽查的频次:
每个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抽查不少于1次(主体结构每10层不少于1次),装饰装修施工阶段每2个月不少于1次。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由监督小组进行监督抽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同步现场监督或在验收合格后再抽查的方式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应采用同步现场监督的方式。 三、监督工作要求:
(一)施工现场应准备一套经图审办审查合格,并加盖图审专用章的施工图,随时备查。
(二)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桩基、深基坑、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网架)、幕墙、建筑节能等)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查和监理单位评估完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前3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填写《验收监督通知单》,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和验收组成员书面通知质监机构(同时附施工自评报告、监理评估报告、现场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各质量责任主体签署的验收记录表和验收会议纪要提交监督机构存档。
(三)住宅工程完工后,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物业(或业主代表)等单位按规定逐户逐间进行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分户验收方案,成立分户验收小组,确定具体验收项目、验收部位、验收时间、验收方法及验收参与人员等。并在分户验收前3天,通知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对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程施工完成,经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检查评估,对符合工
2
程质量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单和验收方案及相关资料送达监督机构;验收时形成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原始记录》。
(五)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交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应在收到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竣工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构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未进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结构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未进行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质量监督站
年 月 日
签收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盖章)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本告知书一式四份,送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质量监督机构存档一份。
3
附一:工程质量监督重点控制内容 附二:重大设计变更确认记录
附三: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台账 附四:监理单位见证取样记录 附五:监理质量月报 附六:验收监督通知单 附七: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附八: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原始记录
4
附一:
工程质量监督重点控制内容
1、建设单位应督促工程参建各方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参建各方应将本单位质量保证措施内容收集、整理齐备,随时备查。主要人员和主要施工方案变更时,按规定办理好相关变更手续,并报监督机构备案。
2、严格执行总承包负责制,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分包工作,如:桩基、基坑支护、保温节能、钢结构工程、幕墙工程、电梯工程等,分包单位必须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纳入总承包单位质量管理,并办理分包合同备案。对分包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应有总承包单位签字认可,资料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归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3、涉及工程结构、建筑节能等重大变更,必须将变更后的图纸重新送审。变更工作原则:必须先完成图纸变更设计,通过图审后方可进行施工(《关于贯彻执行<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武设审字[2006]18号、武设审字[2006]99号)。工程完工时,填写《重大设计变更确认记录》报质量监督机构存档。
4、幕墙、钢结构(网架)、装饰等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的工程,二次设计的图纸应经原主体结构设计单位签认,且须经过图审机构审查合格。(幕墙、钢构、装饰等检测详附件十)
5、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6、规范工程的检验与试验工作。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有针对性的《检验试验计划》,砼试件必须有标准养护及同条件养护留置计划,并严格按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有计划的检验工作。同时做好以下几项检测工作:
(1)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及直径不小于600的嵌岩桩,应采用钻芯法检测工程桩的桩长、桩底沉渣情况、持力层状况及桩身混凝土强度,抽检数量每栋建筑物不少于3根且不少于总桩数的1%。当桩长较长时,应预埋钻芯导向管。受检桩应随机抽样,且试验时的桩顶标高应与工程桩设计标高基本一致。大直径灌注桩因现场条件限制不能随机抽检时,3桩及以下承台应全数埋设声测管,多于3桩的声测埋设数量不应小于承台下桩数的50%。同时钻芯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应少于6根。
用于高层建筑的载体桩及采用新工艺、新桩型的桩,单桩承载力检验应采用静载试验,试验数量除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外,单栋建筑物验收
5
静载试验数量尚应至少增加一根。对直径600mm及以上的桩应进行钻芯检测。(《武汉市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若干问题技术规定》。
(2)各类桩桩位偏差及灌注桩的桩径应全数检测。大直径桩砼试件应保证一桩一组。
(3)对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分别对工程基础、主体结构的混凝土强度、楼板厚度、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分布、后植筋抗拔等进行实体检测。砼试件标养试件必须按要求进行标准养护,严禁在商砼站养护。同养试件必须放置于构件相应部位并注明日期、标号、时间。
(4)节能工程验收前必须进行现场实体检测。
(5)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主要使用功能进行现场检测,并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功能检测核查记录》。需由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水电检测、通风空调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外墙饰面层检测等),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工程实体检测时,监理单位应派人进行旁站监理。
7、对工程的质量通病,要以事前预先防控为主。施工前施工单位要针对本工程的内容与特点,编制有针对性《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并在监理单位的督促下,严格落实于工程的施工过程当中。
8、深基坑工程应严格按《武汉市基坑工程管理规定》(武城建[2012]7号)文件的要求,进行基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测)方案论证和基坑工程管理工作。
9、对工程深基坑、钢结构、网架、幕墙、索膜、预应力等及采用四新技术且无相关技术标准的重大质量风险源,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要求需进行专家论证的,委托进行专家论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10、对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质量安全,按武建[2006] 224 号《武汉市民用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需进行专家论证的提请市建筑节能办公室进行专家论证。
11、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关于印发〈武汉市建筑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建质字[2006]9号),加强工程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和控制。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141号文)。工程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和确认,施工单位按实际进场批次建立《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台账》。监理单位按规定对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填写《监理单位见证取样记录》。同时根据有关文件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6
(1)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城建规[2010]72号),砼试件的取样、制作、养护和送检过程应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砼标养试件严禁交由砼供应商制作、养护和送检(《市建筑质监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试件监督管理的通知》武建质字[2011]17号)。
(2)加强钢筋加工质量的管理(《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钢筋加工质量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0]263号)。钢筋连接与焊接必须先进行工艺性试验并复检合格。机械连接套筒必须有生产批号且生产批号应与产品合格证相符。
(3)加强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的管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质量管理的通知》武建质字[2011]20号)。
(4)加强烟道产品及加工质量的管理(《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烟道产品加工质量的通知》武城建[2010]325号)。
(5)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搅拌设备,必须使用时应当向武汉市墙改办申请报备。(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17号)
12、实行监理报告制度。对工程的施工质量情况,由监理单位向项目监督小组每月据实填写《监理质量月报》,并于下月5日前报质量监督机构。
13、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和住宅工程配套信息管网工程的质量管理,按规定组织专项验收(《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无障碍设施和住宅工程配套信息管网工程专项验收的通知》武建质字[2010]6号)。重点落实无障碍电梯、建筑(单元)入口无障碍设施在施工与设备采购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14、严格进行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工作,加强分户验收内容的全面性和验收的实效性,真实做好分户验收记录(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鄂建[2008]53号)。验收合格后,将《分户验收记录》粘贴在其相应的分户门背面明显位置,将分户验收情况告知住户。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的工程,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15、工程资料应与施工进度同步,按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真实填写且记录内容应全面,在能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具有可追溯性。资料应签章齐全,填写、收集、整理规范、有序。
16、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形成完整的处理记录。
17、保障性安居工程在竣工验收时不得存在“渗漏裂”现象。 1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武城建〔2011〕107号《市城建委关于设
7
置工程竣工标志牌的通知》)。
19、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8
重大勘察设计变更清单
对已经审查批难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下列变更时,凡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进行下列变更时,均应视为重大变更,必须向原审批部门重新报审。
(一)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重新划分岩土分层;
2、修改有关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
3、因原设计变更或施工时发现与勘察报告不相符,需重新进行的工程勘察补勘;
4、施工过程中发现或因施工造成不良地质现象影响场地稳定性进行的补勘;
5、桩基工程的试桩资料直接用于施工图设计的。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 1、建筑
(1)改变建筑规模(如:增加层数、建筑面积,改变层高、建筑高度等),改变建筑标准.(如:增设中央空调系统等) (2)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使用功能; (3)改变建筑平面形状和尺寸;
(4)改变建筑的墙体材料、幕墙面积,使建筑物的节能性能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发生变化的;
(5)改变外立面,并涉及主体结构的改变; (6)增加或减少楼梯、电梯的数量和形式; (7)改变消防设施、消火分区等。 2、结构
(1)改变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等级; (2)改变结构体系;
(3)改变承重构件的布置和传力途径,改变砌体结构承重墙的位置; (4)改变基础型式、基础埋置深度或±0.000标高; (5)改变主要结构材料;
(6)增、减结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数量。 3、给排水
(1)改变给水、排水、热水等系统和设施; (2)改变消防系统和设施。 4、暖通
(1)改变防排烟系统及设施; (2)改变集中供暖或空调系统。 5、电气
(1)改变变配电系统; (2)改变供电系统;
(3)改变防雷接地设施及要求; (4)改变消防控制和报警系统。
前款规定以外的勘察设计变更为一般性变更,应报原审批部门备案。
9
附二:
重大设计变更确认记录
工程名称: 序 号 变更单编号 主要变更内容描述 是否已进行设计审查 备注 设计单位签章 建设单位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施工单位签章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日 日 10
附三:
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台账
工程名称: 填写人: 序现场验收 质量证明 见证取复检结果 名称 品种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进场时间 数量 使用部位 号 内容及结果 文件 样时间 及报告编号 备注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情况随时填写,要求数据真实、准确。 11
附四:
监理单位见证取样记录
工程名称: 填写人: 序号 取样 名称 取样部位或地点 代表 批量 取样 日期 取样人 见证人 检验 结果 备注 12
附五:
监理质量月报
工程名称: 年 月 1、起止时间 本月进 度 2、工程进度 下月计 划 3、工程主要原材料、构配件(钢材、砼、水泥、砌筑材料、节能材料、防水材料、预制构件等)进场及验收情况: 进场批名称 数量 进场验收情况 取样次数 复检结果 (次)数 变更后人员 联系电话 备注 4、主要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 单位 变更前人员 5、工程变更情况(本月共有变更 份,其中重大变更 份,累计重大变更 份) 重大变 更编号、主要内 容及图审情况 6、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情况 名称 验收时间 验收结果 备注 13
7、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检测情况: 施工质量控制情况概述 监理单位对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情况 检测机构名称 实体 检测 检测内容 时间 结果 旁站人员 8、下达监理通知单(共 份) 编号 主要问题描述 回复及处理情况 9、其它情况(质量例会及小区工程质量评比情况等) 注:本表由监理单位每月末据实填写,下月5日前交质量监督机构。
项目总监(签字): 监理项目部(盖章):
14
附六:
验收监督通知单
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建设的 工程(桩、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幕墙(结构、竣工)、网架、索膜、节能、竣工)已满足验收条件。我单位于 年 月 日 时 在 组织验收,特此通知。
附:质量验收组成员名单(主要):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勘察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其它单位: 负责人: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签收人:
15
附七
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内 容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竣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按规定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各项现场检测的检测报告 4、建筑各分部工程应当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分别签署的验收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6、住宅工程已按规定组织分户验收,且合格 7、工程无障碍设施验收合格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10、施工单位已向建设单位提交完备的工程资料 备注 16
附八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原始记录
建设单位:(公章)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验收地点 勘察单位 施工单位 验收会议时 间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履约情况 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执行法律、 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工程技术档案及施工管理资料 核查情况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情况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结论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验 收 组 成 员 签 字 设 计 单 位 姓名 姓 名 其他单位人员 本人签字 单 位 勘 察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姓 名 本 人 签 字 本人签字 17
附表九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检 测 及 节 能 检 测 项 目 汇 总 表
序号 工程质量现场监1 监督督检测 检查 检测项目 【基础结构】承重结构砼回弹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数量、位置。 检查数量级要求 不少于3个构件、每个构件的检查不少于一个测区 地基与主体结构 【主体结构】承重结构砼回弹强度,钢筋保护层厚砼回弹强度,数量、位置,预埋筋抗拉强度,不少于3度,钢筋数量、位置,预埋筋抗拉强度,楼板厚度。 个构件。保护层厚度,楼板厚度不少于5个构件。 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粘结强度 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导热系数、密度、压缩强度 气密性、保温强度。 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导热系数、密度 传热系数 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2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以上各抽查不少于6次 每个检验批不少于3组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各抽查不少于3次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各抽查不少于3次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各抽查不少于1次 当幕墙面积大于3000m或建筑外墙面积50 %时,气密性2能检测中应对一个单位工程中面积超过1000m的每一种幕墙抽取一个试件进行检测 22墙体节能 保温材料 粘结材料 增强网 保温砂浆同条件养护试件 建筑外窗 保温材料 保温材料 保温材料 幕墙玻璃 隔热材料 幕墙的气密性能 门窗节能 见证取样检测 建筑 节能检测2 GB BGB50411 -2007 屋面节能 地面节能 幕墙节能 现场实体检测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现场拉拔试验 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形成拉拔试验 墙体节能 饰面砖粘结强度拉拔试验 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 红外热像法监测建筑外墙饰面层粘结缺陷扫描 门窗节能 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测 每个检验批不少于3组 每种节能做法的外墙应抽查不少于3组 每单位工程一份报告 每种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的外窗应抽查不少于3樘 18
19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