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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编号: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 业 生:

用人单位:

学校名称:

贵 州 省 教 育 厅 印制

根据国家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及要求,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经毕业生、用人单位自愿、平等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毕业生应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用人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意见。

二、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图,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并负责协助解决毕业生落户问题。若毕业生不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条件的,可经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协商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按照规定程序负责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

四、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办理其他正式人事任用手续,并依法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提供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待遇。

五、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学校负责监督本协议的履行。若有一方提出违约,须征得另一方同意,违约责任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约定,但毕业生升学、应征入伍、基层项目就业不属于违约。

六、毕业生、用人单位如有其他约定,可在备注栏注明。 七、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办理其他正式人事任用手续后即自动失效。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学校留存一份备案。复印无效。

姓名 政治面貌 性别 毕业时间 培养方式 学制 出生年月 健康状况 学历 联系电话 毕业生情况及意见 专 业 E-MAIL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毕业生意见: 毕业生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全称)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国家机关 □科研单位 □高等教育单位 □中等教育单位 □其他教学单位 □医疗卫生单位 □其他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外资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企业 □基层项目 □部队 □其他 组织机构代码 E-MAIL 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单位性质 档案转寄 详细地址 户口迁入地 邮政编码 拟工作地点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 用人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联系人 学校通讯地址 学校情况及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邮政编码 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院系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根据本协议有关精神,特作如下备注,该备注为就业协议书的一部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需共同遵守。 1、用人单位在收到经毕业生签字的协议书后,应在毕业生签字之日起三十天内办妥有关手续,并通过特快专递或其他快捷方式,迅速将就业协议书返回学校。用人单位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妥,应向毕业生和学校说明情况并征得毕业生和学校同意,同时作出书面承诺。否则,三十天后,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允许毕业生选择其他用人单位就业。 2、毕业生、用人单位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在以下补充约定中注明,并经各方签字(章)后生效。 经用人单位(甲方)和学生(乙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本补充协议中涉及有关甲方与乙方权利和义务的调整,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补充协议为有固定期限协议,期限为一年,自 2010年 月 日起至2011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1个月,自2010年 月 日起至2010年 月 日止。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补充协议,甲方的录用条件为:① 乙方在培训结束后通过中国移动考核认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② 乙方熟练使用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2000/XP)及Office办公软件,中文输入达到50字/分钟; 普通话标准、流利 ,身体素质良好,吃苦耐劳,能适应倒班;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补充协议。 3、乙方的工作岗位为:10086客服代表/10086 外呼代表,乙方工作地点是深圳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在乙方自愿的情况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月为周期,总工时 166.64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5、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乙方试用期工资 2000-2500元/月;试用期满工资3000-3500 元/月执行。甲方可以根据企业人力资源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以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6、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后,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7、甲方按国家人力资源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人力资源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8、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人力资源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9、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就业协议书和本补充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变更约定内容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除特别约定外,本补充协议的解除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章有关规定执行。 10、本补充协议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解除、终止本补充协议的,应当向对方支付伍仟圆违约金。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11、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本补充协议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协议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12、甲乙双方依法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协议相关的协议是本补充协议的组成部分。 13、订立本补充协议,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其他财物,不得要求强迫乙方集资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证等证件。 14、本补充协议生效期间,乙方生病住院、受伤或遭受其他人身伤害时,甲方必须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实施救助,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甲方对发生乙方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15、乙方如不能在毕业时如期取得本(专)科毕业证的,本补充协议在2011年7月1日自行终止。 16、双方履行本补充协议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7、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或协议条款与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18、本补充协议经甲方(用人单位)与乙方(学生)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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