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XXXXX股东会决议(减资前)
青岛XXXX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经投资人XXXX、XXXX充分酝酿,会议就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形成如下决议:
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XXXX元减少至XXX万元,减少的XXX万元注册资本中,股东XXXX减少出资1000万元;减资后股东XXXXX共出资XX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股东XXXX共出资XX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
2、减资前的债权债务由公司全部承担并负责清偿。
本决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履行了相关程序,如有不符,由公司股东承担责任。
股东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由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决议由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决议内容或盖章签字可附页,并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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