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工作服管理规程
工作服不仅是主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更是展示企业形象、表现企业精神面貌和品牌宣传的重要载体,为适应市场形势发展的需要,扩大管理处知名度,规范员工日常工作行为,使工作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规定。 一.工作服着装规定:
1.管理处一线岗位人员(含工程维修工、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工)于工作时间一律穿着工服上岗,并佩戴工牌; 2.工作中着装应规范、整洁,不得敞口、歪斜、系扣不整。
3.员工应统一按时更换规定穿着的工作服。 二.作服分类和配发岗位:
1.工作服按季节分夏装和春秋装两类,按季节配发,夏装着装时间:5月-11月,春秋装12月-4月; 2.工作服配发岗位: 1)工程维修工(含主管) 2)保安员(含队长)
3)保洁员、绿化工 4)物业管理员 三.工作服配发标准:
1.现有员工夏装首次发放两条二套,新进员工接人事调令后发放两套。
2.员工按配发标准在指定时间领取工作服,配发标准; 3.保安员服装佩戴等配发按保安队的规定执行。 四.工作服管理办法:
1.作服日常统一采办;采购保管、发放等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工作服领用后不予退还,员工应按服装价格缴纳押金;
3.工作服如在工作、正常使用中损毁的,经部门主管批准予以换发;遗失等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不足可申请补发,个人负担其费用之70%;
4.工作服应明显反映企业形象,由办公室按不同岗位特点设计;
5.若员工未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上岗,发现一次扣50元;
6.办公室负责工作服、工作牌的配发、检查、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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