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张三,自9月2日来到催收与反欺诈部这个大家庭。首先学习了我处贷后催收工作的相关知识,及岗前各位同事的指导和总部的催收培训。然后正式上岗催收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我秉着一边向优秀的同事学习,一边自我总结的工作原则。下面是我的建议。
首先,催收能力有待很大的提高,我们是直催部门不是总部电催部门。如果我们的水平还停留在提醒式催收的水平,那我们部门就没有存在的竞争力了。我们的另外一个优势就是能落地上门催收,各家银行名家催收公司都在实施上门催收,如果不能有过人的技巧怎能保证优先抚回我行的损失。
其次,催收的技巧问题,我们在催收中总会用到交通银行北京办事处司法组这个称谓。首先我们的法律知识要学习,民事诉讼流程、诉讼费、罚金、强制执行、支付令、刑事诉讼流程、刑法条款、刑事处罚后果。如果这些基本知识都不能掌握牢了,轻则客户认为你不专业、重则认为你是骗子。在催收中我们的客户90%以上都是换了单位住宅,怎么能掌握客户的现存资料。对于很多我不是不还,就是没钱这种客户我们怎么能督促他想办法把钱还上等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还要不断得学习。在这方面单位也应该加强学习,组织心得分享会。
再次,思想认识要改变,催收也是销售的一种。以前觉得催收就是要账谁要回来的多谁的任务完成的好就是优秀的了。我们直催部门也是银行的一个窗口部门,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银行的形象。我
们不但是催收也是客服。
最后,我对我们行的催收工作的疑问:1、我们的外访考核每月25单,如果我只是为了完成这个任务去外访,我可以把明知道无效的地址集中外访一遍,快又简单。2、我们做的都是一手直催案件,但是我这两个月都会收到很多180+的账户并且金额大无催收记录,这样的案件我是否可以认为是电催的失职或者就不是一手案件呢?以上是我的一些建议,望您查阅。
201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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