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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排放管理制度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废水排放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对公司废水处理、监测、排放等活动作出了明文规定。 2.控制管理范围

2.1 高浓度有机废水:氢化废水、光化废气碱汲取排水属高浓度有机废水。

2.2 普通生产废水分为三类:一类是造气工段产生的造气废水,二类是水汽系统水质软化工序产生的酸碱废水、锅炉排污水,三类是生活污水(含食堂排污水)。 3.废水排放控制管理

3.1 废水排放单位应确保生产装置及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控制指标达标排放。

3.2 质检中央依据《环境监测管理》对公司废水各排放口举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平安环保部。

3.3 各生产车间对废油(含油废水)、废化学溶液要准时装桶收集、储存,由平安环保部负责联系有资质单位举行托付处置。

3.4 各生产车间负责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并负责制定浮现异样状况下应急预案。当发觉有异样排放时要准时向平安环保部及调度室报告。

3.5 污水处理场应确保装置正常运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各项控制指标达标排放。

3.6 质检中央负责对污水处理场排水举行监测,合格后由调度室通

知成品车间开启排污泵排至公司污水管网;如不合格通知污水处理厂举行再次处理。

3.7 水汽车间负责总排污口日常巡察,发觉异样排放准时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平安环保部,根据相关预案举行处置。

3.8 废水装置所在车间负责日常检查,保证正常排放。如浮现异样状况,准时上报平安环保部以及调度室,并协调相关单位根据有关预案举行处置。

3.9平安环保部负责托付第三方有运营资质单位对废水COD、氨氮在线监测装置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并举行监督管理。

3.10平安环保部负责在线监测仪正常运行。如状态发生转变,平安环保部应准时上报上级环保部门。 4.支持性文件 《环境监测管理》 5.记录

《污水处理场监测报表》 《厂区废水排放监测周报》 《总排口废水监测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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