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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合并后债务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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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合并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来承担。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有限公司破产如果有债务,债务由谁来承担?

一、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按照顺序以公司财产进行偿还。二、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抚恤费用,以及应当包括在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在职工个人账户中,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的费用、支付给职工的赔偿金;(二)破产人除前款规定以外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三)一般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满足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风险提示:有限公司破产,只能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其他财产不参与还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决。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就按照比例分配。直至还清为止。

公司合并后的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合并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来承担。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有限公司破产后的债务由谁承担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被合并后,企业债务由谁承担?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也就是说,不管公司的合并是两个公司合并为一个新公司,还是将一个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只要原负债务的公司被合并,其所负的债务就由新公司承担。风险提示:在公司合并前,有通知债和公告的义务,债权人接到通知或看到公告的,可以事先采取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设立担保。公司合并时的意图不明,合并后的公司信誉难料。要想保证债权的实现,债权人最好积极动作,可以请求新公司为原债务设立担保。一旦遇上不还债的情况,债权人的债权还有担保物来保障实现。2、聘请律师。请专业公司法律师陪同前往原债务公司或新公司,由律师向公司说明应当履行债务的义务,并告知不履行债务将会承担的责任。公司对法务都看得比较重,因此由律师出面,可以让公司有所忌惮。3、到法院诉讼。当双方协商不成时,让律师到法院起诉追偿,是最后也是最有效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到法院打官司是需要充分证据的,否则败诉几率很大。

由谁承担股份有限公司债务

根据《公司法》第3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般情况下,股东在全额缴纳出资后,不需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在下列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抽逃出资。股东出资以后,资产就变成了公司的财产,股东只能通过转让的方式收回出资。抽逃出资行为非法减少了公司资产,削弱了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因此不能实现,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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